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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公寓房預訂合同
編號 NO.
上海 投資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
雙方同意簽訂本公寓房預訂合同,并訂立條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預訂上海遵義南路88號“協(xié)泰中心”大廈內(nèi) 樓 室公寓房 套,建筑面積(指建筑設計圖計算)共計 平方米,房價共計 美元(附房屋平面圖一份)。
2.雙方同意公寓房屋價格以美元為計算貨幣單位。乙方以付匯方式
2、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內(nèi),匯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預計合同簽署后的十四天內(nèi)預付房價的百分之 ( %)即 美元,在預計房屋交付之日,買賣契約簽署后的十四天內(nèi)付清剩余的房價的百分之 ( %)。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規(guī)定的付款日期內(nèi)不能付訖應付房價款,甲方將向乙方按日收取滯納金,滯納金以應付房價款的千分之 ( ‰)計算。
5.“協(xié)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橋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28-3C地塊上的大廈,該土地是經(jīng)上海市土地局批準,甲方以 萬美元中標,獲得50
3、年有償使用權(截止公元 年 月 日),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連同相
應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購入。房產(chǎn)權和土地使用權期限到公元 年 月 日止。
6.冷暖氣管道和水、電及其他設備應安裝就緒,房內(nèi)生活設施配備一應俱齊。
7.乙方付訖全部房價后,攜帶甲方發(fā)給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與甲方簽訂公寓房買賣契約,即可辦理取得房產(chǎn)證及土地使用權等手續(xù)。
8.公寓房買賣契約簽訂后,乙方應在一個月內(nèi)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guī)定的有關建筑和設備標準,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并由雙方交接房屋鑰匙。
4、房屋鑰匙交接后即作為雙方房屋移交手續(xù)辦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權即歸乙方。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并負責有關本房屋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10.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后,即應向上海市房產(chǎn)管理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并領取房屋產(chǎn)權證,同時向土地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xù)。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1.乙方對甲方制訂的《購房須知》表示了解和同意,并愿意接受執(zhí)行。
12.如因土建、安裝、市政設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單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預訂日期交付,經(jīng)甲方通知乙方后,本合同繼續(xù)
5、有效。如遲延日期超過三個月,自第四個月起至實際交房日止,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房
價款,按照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當時活期存款利息率計息,作為遲延期甲方對乙方的經(jīng)濟補償。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將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應立即將已收房價款全部退還。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13.本預訂房屋合同有效期內(nèi),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者時,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xù),由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14.凡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請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
6、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調(diào)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條款,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規(guī)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guī)定,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附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年 月 日在 訂立。
立預訂公寓房合同人:
甲方:上海 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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