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xué)藥師和藥學(xué)職業(y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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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三 章 藥 學(xué) 、 藥 師 和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Chapter 3 Pharmacy, Pharmacist andPharmacy Professional Ethics 本 章 要 點(diǎn)l藥 學(xué) 的 含 義 、 研 究 內(nèi) 容 及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 發(fā) 展l藥 學(xué) 的 社 會 任 務(wù) 與 藥 師 的 定 義l藥 師 的 類 別 、 功 能l藥 師 法 的 主 要 內(nèi) 容l執(zhí) 業(yè) 藥 師 的 定 義 、 資 格 制 度 的 性 質(zhì) 、 注 冊 及 職 責(zé) 、權(quán) 利 和 義 務(wù)l道 德 與 法 的 區(qū) 別 以 及 建 立 藥 業(yè) 現(xiàn) 代 化 的 道 德 秩 序的 必 要

2、性l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的 具 體 原 則 、 道 德 規(guī) 范 及 其 作 用l執(zhí) 業(yè) 藥 師 道 德 準(zhǔn) 則 ,藥 師 的 宗 旨 、 職 業(yè) 道 德 第 一 節(jié) 藥 學(xué) 職 業(yè) 一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1、 藥 學(xué) 及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含 義 2、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 二 、 藥 學(xué) 的 社 會 功 能 和 任 務(wù) 1、 社 會 任 務(wù) 的 含 義 2、 社 會 任 務(wù) 的 內(nèi) 容 一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一 ) 藥 學(xué) 及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含 義 1 藥 學(xué) 的 含 義 藥 學(xué) ( pharmacy) 這 個 術(shù) 語 來 源 于 希 臘 文

3、pharmkeia,其 原 意 是 “ 藥 ” , “ 毒 ” 或 “ 魔 力 ” 。 目 前 pharmacy的 含義 包 括 有 :l 藥 學(xué) 科 學(xué) ( pharmacy science)l 藥 學(xué) 職 業(yè) ( pharmacy profession)l 藥 房 、 藥 店 ( drug store, chemists shop)l 制 藥 、 配 藥 ( preparing and dispensing drugs) 等 。 ( 一 ) 藥 學(xué) 及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含 義 2 藥 學(xué) 職 業(yè) 藥 學(xué) 職 業(yè) ( 或 職 業(yè) 群 體 ) 是 指 : 經(jīng) 過 系 統(tǒng) 學(xué) 習(xí)藥 學(xué) 科

4、學(xué) 的 基 礎(chǔ) 和 專 業(yè) 理 論 知 識 , 掌 握 藥 學(xué) 技 術(shù) ,具 有 藥 學(xué) 工 作 能 力 , 并 經(jīng) 國 家 考 核 合 格 ; 運(yùn) 用 所 掌握 的 藥 學(xué) 理 論 知 識 、 技 術(shù) 和 能 力 , 遵 循 藥 學(xué) 倫 理 原則 , 為 人 類 健 康 事 業(yè) 服 務(wù) ; 依 靠 這 種 服 務(wù) 的 收 入 為生 的 工 作 和 地 位 。 從 事 這 種 工 作 性 質(zhì) 的 群 體 已 構(gòu) 成一 種 社 會 體 系 , 統(tǒng) 稱 為 藥 學(xué) 職 業(yè) 。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l藥 學(xué) 與 其 它 職 業(yè) 和 科 學(xué) 一 樣 有 一 個 形 成 發(fā) 展 過 程

5、 ,稱 為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 professionalization of pharmacy) 。l藥 學(xué) 職 業(yè) 和 藥 學(xué) 科 學(xué) 是 不 同 范 疇 的 概 念 , 但 二 者相 輔 相 成 , 密 切 相 關(guān) , 有 共 同 的 形 成 過 程 。 其 形成 的 時 間 和 影 響 形 成 的 力 量 ( 政 治 、 經(jīng) 濟(jì) 、 文 化等 ) 各 國 各 地 區(qū) 有 所 不 同 。 l總 的 來 說 大 概 可 以 分 為 四 個 時 期 : 原 始 社 會 的 醫(yī)藥 , 古 代 社 會 的 醫(yī) 藥 業(yè) 和 醫(yī) 藥 學(xué) , 醫(yī) 藥 分 業(yè) 和 現(xiàn)代 藥 業(yè) 。 藥 學(xué) 職 業(yè)化

6、發(fā) 展原 始 社 會的 醫(yī) 藥 古 代 社 會 的 醫(yī)藥 業(yè) 和 醫(yī) 藥 學(xué) 醫(yī) 藥 分 業(yè) 現(xiàn) 代 藥 業(yè) 1 原 始 社 會 的 醫(yī) 藥 原 始 社 會 人 們 為 了 保 護(hù) 自 己 的 生 命 , 竭 盡 全力 力 與 大 自 然 、 疾 病 、 傷 殘 和 死 亡 抗 爭 。 在 盲 目求 援 于 大 自 然 中 產(chǎn) 生 了 超 自 然 和 自 然 的 對 策 。 一方 面 , 他 們 把 自 己 的 生 死 存 亡 寄 托 于 保 護(hù) 者 生 物 ( 特 別 是 動 物 ) 、 神 、 祖 先 等 身 上 , 用 祈 禱 、咒 符 來 治 病 。 另 一 方 面 , 他 們 在 尋

7、 找 食 物 的 過 程中 , 在 與 疾 病 、 傷 殘 的 斗 爭 中 , 逐 漸 積 累 了 什 么物 質(zhì) 可 以 醫(yī) 治 疾 病 、 傷 殘 的 知 識 , 即 藥 物 知 識 。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 2 古 代 社 會 的 醫(yī) 藥 業(yè) 和 醫(yī) 藥 學(xué) 隨 著 語 言 文 字 的 發(fā) 展 , 人 們 把 疾 病 、 傷 殘 和治 療 它 們 的 物 質(zhì) 記 載 下 來 , 傳 授 給 他 人 和 后 代 ,逐 漸 形 成 書 籍 。 在 數(shù) 千 年 里 醫(yī) 藥 業(yè) 和 醫(yī) 藥 理 論 緊密 結(jié) 合 , 一 般 統(tǒng) 稱 為 醫(yī)

8、學(xué) , 從 事 醫(yī) 藥 職 業(yè) 的 人 被稱 為 醫(yī) 師 、 醫(yī) 生 。 我 國 的 中 醫(yī) 藥 在 世 界 上 影 響 相當(dāng) 大 , 中 藥 學(xué) 的 貢 獻(xiàn) 至 今 備 受 醫(yī) 藥 學(xué) 界 的 重 視 ,但 從 職 業(yè) 來 看 中 醫(yī) 中 藥 長 期 以 來 是 一 體 的 。 3 醫(yī) 藥 分 業(yè) 醫(yī) 藥 分 業(yè) ( separation pharmacy from medici- ne) 又 稱 為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 它 泛 指 藥 學(xué) 從 醫(yī) 藥 職 業(yè) 中分 離 出 來 , 成 為 衛(wèi) 生 事 業(yè) 中 的 獨(dú) 立 分 支 , 社 會 中 的獨(dú) 立 職 業(yè) 。 影 響 醫(yī) 藥 分

9、業(yè) 的 因 素 : ( 1) 腓 特 立 二 世 衛(wèi) 生 立 法 的 影 響 ; ( 2) 倫 敦 藥 師 協(xié) 會 成 立 的 影 響 ; ( 3) 歐 洲 第 一 本 官 方 藥 典 的 影 響 。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發(fā) 展3 醫(yī) 藥 分 業(yè)( 1) 腓 特 立 二 世 衛(wèi) 生 立 法 的 影 響 1240年 Fridrich 衛(wèi) 生 立 法 , 將 藥 學(xué) 從 醫(yī) 學(xué) 中分 離 出 來 , 其 中 有 3條 法 規(guī) 使 藥 學(xué) 成 為 衛(wèi) 生 事 業(yè) 中獨(dú) 立 一 支 。 這 3條 法 規(guī) 如 下 : 將 藥 學(xué) 職 業(yè) 與 醫(yī) 學(xué) 職

10、 業(yè) 完 全 分 開 , 禁 止 公 開 或 私 下 合 作 的 醫(yī) 師 和 藥 師 有 任 何 生 意 往 來 。 官 方 直 接 監(jiān) 督 藥 學(xué) 實(shí) 踐 , 藥 師 對 消 費(fèi) 者 有 不 負(fù) 責(zé)任 的 違 法 行 為 將 受 到 嚴(yán) 厲 懲 罰 。 用 誓 言 保 證 是 按 照 規(guī) 定 的 工 藝 制 備 藥 品 的 ,藥 品的 質(zhì) 量 可 靠 ,均 勻 一 致 。 (2) 倫 敦 藥 師 協(xié) 會 成 立 的 影 響 12世 紀(jì)13-14世 紀(jì)15-16世 紀(jì)17-18世 紀(jì) 19世 紀(jì) 胡 椒 商胡 椒 商雜 貨 商 號 香 料 商 藥 商香 料 商藥 商 協(xié) 會 藥 師 協(xié) 會藥

11、師藥 師 化 學(xué) 師煉 金 術(shù) 士(1841) 醫(yī) 藥 分 業(yè)時 間 醫(yī) 師英 國 藥 學(xué) 協(xié) 會 3 醫(yī) 藥 分 業(yè) (3) 歐 洲 第 一 本 官 方 藥 典 的 影 響 1498年 , 意 大 利 佛 洛 倫 斯 醫(yī) 科 大 學(xué) 編 輯 出 版 了“ Nuovo Receptario” 該 書 原 名 為 “ 名 城 佛 洛 倫 斯的 著 名 醫(yī) 生 們 編 輯 的 新 處 方 集 ” , 又 稱 為 佛 洛 倫 斯藥 典 。 它 被 認(rèn) 為 是 歐 洲 第 一 本 官 方 的 藥 典 , 包 括 了當(dāng) 時 希 臘 阿 拉 伯 藥 物 治 療 的 全 部 。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12、化 發(fā) 展4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藥 學(xué) 從 醫(yī) 學(xué) 分 離 出 來 成 為 獨(dú) 立 的 社 會 職 業(yè) , 其背 景 、 過 程 、 方 式 和 時 間 均 不 相 同 。 有 以 下 特 點(diǎn) :( 1) 發(fā) 生 分 業(yè) 的 原 因 : 該 國 ( 地 區(qū) ) 的 政 治 、 經(jīng) 濟(jì) 、 文 化 教 育 較 發(fā)達(dá) 。 例 如 腓 特 立 二 世 的 衛(wèi) 生 立 法 , 發(fā) 生 在 意 大 利 的藥 品 貿(mào) 易 發(fā) 達(dá) 的 中 心 城 市 西 西 里 , 該 城 市 的 藥 商多 , 并 組 織 了 行 業(yè) 協(xié) 會 。 ( 2) 分 業(yè) 的 模 式 : 分 業(yè) 的 模 式藥 學(xué) 行 業(yè)

13、 組 織發(fā) 動 , 政 府 頒 布 醫(yī) 藥 分 業(yè) 法 規(guī) , 政 府 和 藥學(xué) 行 業(yè) 共 同 組 織 形 成藥 業(yè) 如 : 意 、 英 藥 學(xué) 行 業(yè) 組 織 努 力 ,得 到 政 府 的 支 持 , 藥 學(xué)行 業(yè) 組 織 領(lǐng) 導(dǎo) 形 成 藥 業(yè)如 : 美 國 政 府 制 定 醫(yī) 藥 分 業(yè)法 律 法 規(guī) , 藥 商 、 藥 學(xué)人 員 組 成 行 業(yè) 組 織 , 形成 藥 業(yè) 如 : 日 本 4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3) 國 外 醫(yī) 藥 分 業(yè) 的 類 型 :一 種 是 “ separation pharmacy from medicine” , 翻 譯 為 把 藥 學(xué) 從 醫(yī)

14、學(xué) 中 分 離 出 來 ; 另 一 種 是 “ separation of dispensing from medical practice” , 翻 譯 為 將 調(diào) 配 從 醫(yī) 學(xué) 實(shí) 踐 中分 離 出 來 。 4 藥 學(xué) 職 業(yè) 的 形 成( 4) 醫(yī) 藥 分 業(yè) 的 衡 量 標(biāo) 準(zhǔn) : 開 業(yè) 醫(yī) 師 不 得 自 己 調(diào) 配 處 方 ; 醫(yī) 院 門 診 不 得 調(diào) 配處 方 ; 診 所 和 醫(yī) 院 門 診 醫(yī) 師 的 處 方 , 病 人 持 處 方 到社 會 藥 房 配 方 。 把 藥 學(xué) 從 醫(yī) 學(xué) 分 離 出 來 ( separation pharmacy from medicine

15、) , 西 方 國 家 藥 學(xué) 史 的 記 載 為 :頒 布 藥 師 法 , 明 確 藥 師 與 醫(yī)師 有 平 等 的 法律 地 位 ; 藥 師 必 須 受 過 高等 藥 學(xué) 教 育 , 并通 過 資 格 考 試 和注 冊 , 才 能 執(zhí) 業(yè) ; 有 一 定 數(shù) 量 高等 藥 學(xué) 院 校 ,有 醫(yī) 師 、 藥 學(xué)的 行 業(yè) 組 織 ,如 藥 師 協(xié) 會 、藥 學(xué) 會 等 ; 門 診 病 人 的 醫(yī) 師處 方 , 主 要 在 社會 藥 房 由 執(zhí) 業(yè) 藥師 調(diào) 配 . 二 、 藥 學(xué) 的 社 會 功 能 和 任 務(wù)(一 ) 社 會 任 務(wù) 的 定 義l“ 社 會 任 務(wù) 是 與 社 會 地 位

16、、 身 份 相 聯(lián) 的 被 期 望 的 行為 。 ”l“ 社 會 任 務(wù) 是 一 種 權(quán) 利 和 義 務(wù) , 是 人 們 將 在 不 同 程度 上 遵 守 的 行 為 的 抽 象 。 ” l“ 任 務(wù) 是 一 個 籠 統(tǒng) 的 、 很 有 用 的 概 念 , 它 能 幫 助 心理 學(xué) 家 、 社 會 學(xué) 家 和 人 類 學(xué) 家 分 析 任 務(wù) 類 型 的 有 意識 行 為 。 ” (二 ) 藥 學(xué) 的 社 會 任 務(wù)l研 制 新 藥l生 產(chǎn) 供 應(yīng) 藥 品 l保 證 合 理 用 藥l培 養(yǎng) 藥 師 、 藥 學(xué) 科 學(xué) 家 和 企 業(yè) 家l組 織 藥 學(xué) 力 量 第 二 節(jié) 藥 師 一 、 藥 師

17、 的 定 義 和 類 別 二 、 藥 師 的 功 能 一 、 藥 師 的 定 義 和 類 別( 一 ) 藥 師 的 定 義 : ( 字 典 和 法 律 表 述 不 同 )l 我 國 辭 海 中 藥 師 的 定 義 是 指 “ 受 過 高 等 藥 學(xué) 教 育 或 在醫(yī) 療 預(yù) 防 機(jī) 構(gòu) 、 藥 事 機(jī) 構(gòu) 和 制 藥 企 業(yè) 從 事 藥 品 調(diào) 劑 、 制 備 、檢 定 和 生 產(chǎn) 等 工 作 并 經(jīng) 衛(wèi) 生 部 門 審 查 合 格 的 高 級 藥 學(xué) 人 員 。 ” l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中 明 確 指 出 : “ 執(zhí) 業(yè)藥 師 是 指 經(jīng) 全 國 統(tǒng)

18、一 考 試 合 格 , 取 得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 書 ,并 經(jīng) 注 冊 登 記 , 在 藥 品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 、 使 用 單 位 執(zhí) 業(yè) 的 藥 學(xué) 技術(shù) 人 員 。l 美 國 韋 氏 字 典 對 藥 師 的 定 義 是 “ 從 事 藥 房 工 作 的 個 人 ” 。美 國 標(biāo) 準(zhǔn) 州 藥 房 法 中 藥 師 的 定 義 是 “ 藥 師 系 指 州 藥 房 理事 會 正 式 發(fā) 給 執(zhí) 照 并 準(zhǔn) 予 從 事 藥 房 工 作 的 個 人 。 ” ( 一 ) 藥 師 的 定 義l 廣 義 的 藥 師 ( pharmacist) 是 泛 指 受 過 高 等 藥 學(xué)專 業(yè) 教 育 ,

19、 從 事 藥 學(xué) 專 業(yè) 技 術(shù) 工 作 的 個 人 。l執(zhí) 業(yè) 藥 師 ( Licensed Pharmacist) 是 指 依 法 經(jīng)資 格 認(rèn) 定 , 準(zhǔn) 予 在 藥 事 單 位 ( 主 要 是 藥 房 ) 執(zhí) 業(yè)的 藥 師 。 (二 ) 藥 師 的 類 別 l 根 據(jù) 所 學(xué) 專 業(yè) 可 分 為 : 西 藥 師 、 中 藥 師 、 臨 床 藥 師 。l 根 據(jù) 職 稱 職 務(wù) 可 分 為 : 藥 師 、 主 管 、 副 主 任 、 主 任 藥 師 。l 根 據(jù) 工 作 單 位 可 分 為 : 藥 房 、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 經(jīng) 營 企 業(yè) 、 藥 物 科研 單 位 、 藥 檢 所 、

20、藥 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等 部 門 藥 師 。l 根 據(jù) 是 否 擁 有 藥 房 所 有 權(quán) 分 為 : 開 業(yè) 藥 師 ( practitioner pharmacist) 被 聘 任 藥 師 ( employed pharmacist) l 根 據(jù) 是 否 依 法 注 冊 可 分 為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 藥 師 。 二 、 藥 師 的 功 能 藥 師 的功 能 類 型 藥 學(xué)專 業(yè) 性 功 能 藥 學(xué)基 本 技 術(shù) 功 能 行 政 、 監(jiān) 督和 管 理 的 功 能 企 業(yè) 家 功 能 (一 ) 藥 房 藥 師 的 社 會 功 能1.專 業(yè) 性 功 能 ( 1收 方 檢 查處 方 調(diào) 配

21、處 方 貼標(biāo) 簽 復(fù) 查處 方 發(fā) 藥( 2) 提 供專 業(yè)意 見 ( 3) 選 擇 貯 存的 藥 品 (一 ) 藥 房 藥 師 的 社 會 功 能2 藥 房 藥 師 的 基 本 技 術(shù) 功 能 3 管 理 功 能 4 企 業(yè) 家 的 功 能 (二 ) 從 事 藥 物 研 究 開 發(fā) 工 作 的 藥 師 功 能1 確 定 藥 品 的 物 理 化 學(xué) 性 質(zhì) 和 劑 型 。2 根 據(jù) 新 藥 管 理 要 求 研 究 處 方 和 生 產(chǎn) 工 藝 。3 在 質(zhì) 量 或 成 本 方 面 , 改 進(jìn) 現(xiàn) 有 處 方 和 生 產(chǎn) 過 程 。4 評 價 新 輔 料 在 藥 物 劑 型 中 潛 在 的 價 值

22、 。5 進(jìn) 入 臨 床 試 驗(yàn) 新 藥 的 制 備 、 包 裝 和 質(zhì) 量 控 制 。6 所 有 新 藥 的 穩(wěn) 定 性 研 究 , 并 提 出 貯 藏 的 條 件 要 求 。7 在 生 產(chǎn) 中 初 次 使 用 的 新 設(shè) 備 的 優(yōu) 缺 點(diǎn) 方 面 的 科 學(xué) 研 究 。8 對 提 出 的 包 裝 材 料 和 容 器 的 穩(wěn) 定 性 的 調(diào) 查 研 究 。9 新 藥 質(zhì) 量 標(biāo) 準(zhǔn) 的 研 究 。 (三 ) 藥 品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藥 師 的 社 會 功 能1.確 保 所 生 產(chǎn) 藥 品 的 質(zhì) 量 : 承 擔(dān) 藥 品 檢 驗(yàn) 和 質(zhì) 量 控 制 工 作 。2.制 造 控 制 、 計 劃 和

23、 庫 存 控 制 , 以 及 監(jiān) 督 防 止 摻 假 :保 證 所 生 產(chǎn) 藥 品 的 安 全 性 、 有 效 性 。 ( “ 齊 二 藥事 件 ” 的 發(fā) 生 ,藥 師 沒 有 發(fā) 揮 其 應(yīng) 有 的 功 能 )3.藥 品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銷 售 部 門 藥 師 的 功 能 是 保 證 產(chǎn) 品 的 銷售 。 (四 ) 藥 師 在 法 律 方 面 和 行 政 方 面 的 功 能 藥 學(xué) 是 一 門 綜 合 性 科 學(xué) 和 高 科 技 領(lǐng) 域 , 藥 品 的 特 殊 性又 決 定 了 它 的 法 規(guī) 必 須 由 懂 技 術(shù) 或 了 解 科 學(xué) 背 景 的 人 來執(zhí) 行 。 許 多 藥 師 在 各

24、 級 藥 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部 門 工 作 。 必 須 熟 悉 法 律 和 法 規(guī) , 并 嚴(yán) 格 執(zhí) 行 。 在 工 作 中 經(jīng) 常 與律 師 和 法 院 的 官 員 接 觸 。 一 些 國 家 在 藥 政 機(jī) 構(gòu) 工 作 的 藥師 , 具 有 法 律 的 第 二 學(xué) 位 。 第 三 節(jié) 藥 師 法 一 、 藥 師 法 的 歷 史 發(fā) 展 二 、 藥 師 法 的 內(nèi) 容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一 、 藥 師 法 的 歷 史 發(fā) 展(一 ) 早 期 的 藥 師 法 律 法 規(guī)l 1240年 意 大 利 腓 特 立 二 世 醫(yī) 藥 分 業(yè) 的 法 規(guī)

25、, 要 求 藥 學(xué) 職 業(yè)要 完 全 從 醫(yī) 學(xué) 職 業(yè) 分 離 出 來 , 實(shí) 行 藥 師 許 可 證 制 度 , 僅 有少 數(shù) 合 符 條 件 的 人 得 到 政 府 許 可 做 藥 師 。l 13世 紀(jì) 后 , 歐 洲 一 些 國 家 制 定 了 藥 師 法 或 在 有 關(guān) 法 律中 , 對 藥 師 的 批 準(zhǔn) 、 行 為 規(guī) 范 等 作 出 規(guī) 定 。l 13世 紀(jì) , 法 國 的 parisian法 規(guī) , 明 確 了 藥 師 必 須 通 過 考 試才 能 開 業(yè) 。 (二 ) 近 代 藥 師 法 的 發(fā) 展 近 代 的 藥 師 法 有 兩 種 名 稱 , 一 是 藥 師 法 ( P

26、harmacists Law) ; 二 是 藥 房 法 ( Pharmacy Act) 。l 英 國 于 1852年 通 過 議 會 立 法 頒 布 了 藥 房 法 。 l 1865年 后 , 美 國 許 多 州 都 頒 布 了 藥 房 法 , 目 前 仍 是 州法 。 20世 紀(jì) 70年 代 , 美 國 全 國 藥 房 委 員 會 制 定 發(fā) 表 了 標(biāo) 準(zhǔn) 州藥 房 法 ( Model State Pharmacy Act, MSPA ) 。 l 日 本 在 19世 紀(jì) 明 治 22年 制 定 了 “ 藥 品 經(jīng) 營 及 藥 品 取 拿 規(guī)則 ” , 1960年 頒 布 了 藥 劑 師 法

27、 。 1999年 12月 進(jìn) 行 了 修 訂 。 (三 ) 我 國 有 關(guān) 藥 學(xué) 技 術(shù) 人 員 管 理 的 法 規(guī)l 1929年 發(fā) 布 藥 師 暫 行 條 例 , 1944年 頒 布 了 藥 師 法 。l 1951年 衛(wèi) 生 部 發(fā) 布 了 藥 師 暫 行 條 例 。l 衛(wèi) 生 部 發(fā) 布 了 醫(yī) 院 工 作 制 度 與 工 作 人 員 職 責(zé) 等 規(guī) 章 。l 1984年 , 藥 品 管 理 法 頒 布 。 后 開 始 了 藥 師 法 立 法 的 醞 釀 。l 1994年 人 事 部 和 醫(yī) 藥 局 發(fā) 布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 于1995年 開 始 實(shí)

28、施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考 試 和 注 冊 。l 1999年 , 修 訂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及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考 試 實(shí) 施 辦 法 。 目 前 正 進(jìn) 行 藥 師 法 立 法 的 準(zhǔn) 備 工 作 。 二 、 藥 師 法 的 內(nèi) 容現(xiàn) 代 藥 師 法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包 括 : 獲 得 許 可 , 取 得 執(zhí) 照 才 能 執(zhí) 業(yè) ; 藥 師 資 格 條 件 ; 考 試 ; 業(yè) 務(wù) ; 罰 責(zé)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1 執(zhí) 業(yè) 藥 師 ( Licensed Pharmacist) 的 定 義 執(zhí) 業(yè) 藥

29、師 是 指 經(jīng) 全 國 統(tǒng) 一 考 試 合 格 , 取 得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證 書 并 經(jīng) 注 冊 登 記 , 在 藥 品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 、 使 用 單 位 中 執(zhí) 業(yè)的 藥 學(xué) 技 術(shù) 人 員 。2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的 性 質(zhì) 對 藥 學(xué) 技 術(shù) 人 員 實(shí) 行 的 職 業(yè) 準(zhǔn) 入 控 制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3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考 試 實(shí) 行 全 國 統(tǒng) 一 大 綱 、 統(tǒng) 一 命 題 、 統(tǒng) 一 組 織 的 考 試 制 度 。一 般 每 年 舉 行 一 次 。參 加 考 試 必 須 具 備 的 條 件 : 中 華

30、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和 獲 準(zhǔn) 在 我 國 境 內(nèi) 就 業(yè) 的 其 他 國籍 的 人 員 。 學(xué) 歷 和 從 事 藥 學(xué) 、 中 藥 工 作 的 時 間 應(yīng)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取 得 藥 學(xué) 、 中 藥 或 相 關(guān) 專 業(yè) 博 士 學(xué) 位 者 ; 碩 士 需 從 事藥 學(xué) 或 中 藥 專 業(yè) 工 作 滿 1年 者 , 學(xué) 士 需 從 事 專 業(yè) 工 作 滿3年 者 ; 大 專 畢 業(yè) 需 從 事 專 業(yè) 工 作 滿 5年 者 ; 中 專 畢 業(yè)需 從 事 專 業(yè) 工 作 滿 7年 者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3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考

31、試 l考 試 科 目 : 藥 學(xué) ( 或 中 藥 學(xué) ) 專 業(yè) 知 識 (一 ) 、 藥學(xué) ( 或 中 藥 學(xué) ) 專 業(yè) 知 識 (二 ) 、 藥 事 管 理 與 法 規(guī) 、綜 合 知 識 與 技 能 4個 科 目 。l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考 試 合 格 者 發(fā) 給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書 , 該 證 書 在 全 國 范 圍 內(nèi) 有 效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注 冊 機(jī) 構(gòu) : 國 家 藥 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局 為 全 國 管 理 機(jī) 構(gòu) , 省 級 藥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局 為 本 轄 區(qū) 執(zhí) 業(yè) 藥

32、師 注 冊 機(jī) 構(gòu)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按 照 執(zhí) 業(yè) 類 別 、 執(zhí) 業(yè) 范 圍 、 執(zhí) 業(yè) 地 區(qū) 注 冊 。l 執(zhí) 業(yè) 類 別 : 藥 學(xué) 類 、 中 藥 類 。l 執(zhí) 業(yè) 范 圍 : 藥 品 生 產(chǎn) 、 藥 品 經(jīng) 營 、 藥 品 使 用 。l 執(zhí) 業(yè) 地 區(qū) : 省 、 自 治 區(qū) 、 直 轄 市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只 能 在 一 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機(jī) 構(gòu) 注 冊 , 在 一 個 執(zhí) 業(yè)單 位 按 注 冊 的 執(zhí) 業(yè) 類 別 、 執(zhí) 業(yè) 范 圍 執(zhí) 業(yè)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1) 申 請 注 冊

33、的 條 件 : 申 請 人 必 須 同 時 具 備 以 下 4項(xiàng) 條 件 : 取 得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 書 ; 遵 紀(jì) 守 法 , 遵 守 職 業(yè) 道 德 ; 身 體 健 康 , 能 堅 持 在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崗 位 工 作 ; 經(jīng) 執(zhí) 業(yè) 單 位 同 意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2) 有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者 不 予 注 冊 : 不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為 之 一 者 ; 因 受 刑 事 處 罰 , 自 處 罰 執(zhí) 行 完 畢 之 日 到 申 請 之 日 不 滿 2年 的 ; 受 過 取 消 執(zhí)

34、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處 分 不 滿 2年 的 ; 國 家 規(guī) 定 不 宜 從 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業(yè) 務(wù) 的 其 他 情 形 的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3) 注 冊 程 序 : 首 次 申 請 人 填 寫 執(zhí) 業(yè) 藥 師 首 次 注 冊 申 請 表 , 并 按 規(guī)定 提 交 有 關(guān) 材 料 ; 注 冊 機(jī) 構(gòu) 在 收 到 申 請 30日 內(nèi) , 對 符 合 條 件 者 根 據(jù) 專 業(yè) 類別 進(jìn) 行 注 冊 ; 在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 書 中 的 注 冊 情 況 欄 內(nèi) 加 蓋 注 冊 專用 印 章 ; 發(fā) 給

35、 國 家 食 品 藥 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局 統(tǒng) 一 印 制 的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冊 證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4) 再 次 注 冊 :l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有 效 期 為 3年 , 有 效 期 滿 前 3個 月 , 持證 者 須 到 原 注 冊 機(jī) 構(gòu) 申 請 辦 理 再 次 注 冊 。l再 次 注 冊 必 須 提 交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繼 續(xù) 教 育 學(xué) 分 證 明 。(5) 變 更 注 冊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在 同 一 執(zhí) 業(yè) 地 區(qū) 變 更 執(zhí) 業(yè) 單 位 或 范 圍 的 ,以 及 變 更 執(zhí) 業(yè) 地 區(qū)

36、的 , 均 須 依 法 變 更 注 冊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6) 注 銷 注 冊 : 有 列 情 況 之 一 的 , 予 以 注 銷 注 冊 : 死 亡 或 被 宣 告 失 蹤 的 ; 受 刑 事 處 罰 的 ; 被 吊 銷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 書 的 ; 受 開 除 行 政 處 分 的 ; 因 健 康 或 其 他 原 因 不 能 從 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業(yè) 務(wù) 的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5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的 職 責(zé) 、 權(quán) 利 和 義 務(wù)(1) 執(zhí) 業(yè) 藥 師

37、的 基 本 準(zhǔn) 則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必 須 遵 守 職 業(yè)道 德 , 忠 于 職 守 , 以 對 藥 品 質(zhì) 量 負(fù) 責(zé) , 保 證 人 民用 藥 安 全 有 效 為 基 本 準(zhǔn) 則 。(2)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必 須 嚴(yán) 格 執(zhí) 行 藥 品 管 理 法 及 相 關(guān)法 規(guī) 、 政 策 , 對 違 法 行 為 或 決 定 , 有 責(zé) 任 提 出 勸告 制 止 、 拒 絕 執(zhí) 行 或 向 上 級 報 告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5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的 職 責(zé) 、 權(quán) 利 和 義 務(wù) (3)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在 執(zhí) 業(yè) 范 圍 內(nèi) 負(fù) 責(zé) 對 藥 品 質(zhì)

38、 量 的 監(jiān) 督和 管 理 , 參 與 制 定 、 實(shí) 施 藥 品 全 面 質(zhì) 量 管 理 及 對本 單 位 違 反 規(guī) 定 的 處 理 。(4)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負(fù) 責(zé) 處 方 的 審 核 及 監(jiān) 督 調(diào) 配 , 提 供 用藥 咨 詢 與 信 息 , 指 導(dǎo) 合 理 用 藥 , 開 展 藥 物 治 療 的監(jiān) 測 及 藥 品 療 效 的 評 價 等 臨 床 藥 學(xué) 工 作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6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的 繼 續(xù) 教 育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繼 續(xù) 教 育 實(shí) 行 學(xué) 分 制 、 項(xiàng) 目 制 和 登 記 制 度 。l 繼 續(xù) 教 育 項(xiàng) 目

39、 分 為 必 修 、 選 修 和 自 修 等 3類 :l 包 括 : 培 訓(xùn) 、 研 修 、 學(xué) 術(shù) 會 議 、 學(xué) 術(shù) 講 座 、 專 題 研 討 會 、專 題 調(diào) 研 或 考 察 、 撰 寫 論 文 和 專 著 等 。l 實(shí) 施 部 門 : 省 級 藥 品 監(jiān) 督 管 理 部 門 組 織 , 由 批 準(zhǔn) 的 執(zhí) 業(yè) 藥師 培 訓(xùn) 機(jī) 構(gòu) 承 擔(dān) 。l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接 受 繼 續(xù) 教 育 經(jīng) 考 核 合 格 后 , 由 培 訓(xùn) 機(jī) 構(gòu) 出 具 學(xué)分 證 明 , 以 此 作 為 再 次 注 冊 的 依 據(jù) 。 三 、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7 法 律 責(zé)

40、任(1) 凡 以 騙 取 、 轉(zhuǎn) 讓 、 借 用 、 偽 造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證書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證 等 不 正 當(dāng) 手 段 進(jìn) 行 注 冊人 員 , 由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機(jī) 構(gòu) 收 繳 注 冊 證 并 注 銷 注 冊 ;構(gòu)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其 刑 事 責(zé) 任 。(2) 執(zhí) 業(yè) 藥 師 注 冊 機(jī) 構(gòu) 工 作 人 員 , 在 注 冊 工 作 中 玩 忽職 守 、 濫 用 職 權(quán) 、 徇 私 舞 弊 , 由 所 在 單 位 給 予 行 政處 分 ; 構(gòu)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責(zé) 任 。 第 四 節(jié)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一

41、 、 建 立 藥 業(yè) 現(xiàn) 代 化 的 道 德 秩 序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三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規(guī) 范 一 、 建 立 藥 業(yè) 現(xiàn) 代 化 的 道 德 秩 序(一 ) 道 德 與 法l 法 律 :是 國 家 強(qiáng) 制 力 保 證 其 實(shí) 施 的 行 為 規(guī) 范 體 系 , 規(guī) 定 了 人 的權(quán) 利 、 義 務(wù) 、 責(zé) 任 、 懲 罰 , 對 人 們 行 為 的 制 約 具 有 強(qiáng) 制 性 。l 道 德 道 : 指 事 物 的 變 化 規(guī) 律 、 規(guī) 則 。 德 : 則 表 示 人 的 品 質(zhì) 和 行 為 , 即 把 “ 道 ” 具 體 化 為 行 動 。“ 德 者

42、道 之 舍 ” : 認(rèn) 識 了 “ 道 ” , 然 后 內(nèi) 得 于 己 , 外 施 與 人“ 德 ” 。 宣 傳 教 育 影 響 人 們 的 心 理 意 識 形 成 堅 定 的 內(nèi) 心 信 念 。社 會 輿 論 、 傳 統(tǒng) 習(xí) 俗 和 規(guī) 章 制 度 等 , 使 人 們 具 有 善 和 惡 、 榮 譽(yù)與 恥 辱 、 正 義 與 非 正 義 等 概 念 , 以 指 導(dǎo) 或 控 制 自 己 的 行 為 。 l 法 律 側(cè) 重 于 懲 治 , 而 道 德 側(cè) 重 于 防 范 尚 未 發(fā) 生 的 違 法 行 為 。 一 、 建 立 藥 業(yè) 現(xiàn) 代 化 的 道 德 秩 序(二 ) 建 立 藥 業(yè) 現(xiàn) 代

43、 化 的 道 德 秩 序 的 必 要 性1、 有 利 于 藥 學(xué) 事 業(yè) 的 健 康 、 經(jīng) 濟(jì) 、 快 速 發(fā) 展( “ 齊 二 藥 的 假 藥 ” 事 件 , 很 大 程 度 是 職 業(yè) 道 德 問 題 )2、 有 利 于 糾 正 行 業(yè) 不 正 之 風(fēng)3、 有 利 于 國 際 交 流 的 順 利 進(jìn) 行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一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1、 職 業(yè) 道 德 l 職 業(yè) 道 德 定 義 : 職 業(yè) 道 德 ( professional ethics) 是 人 們 在 職 業(yè) 活 動 、 履 行 其 職 責(zé) 和 處 理各 種 職 業(yè) 關(guān) 系 過 程 中

44、 , 其 思 想 和 行 為 應(yīng) 遵 循 的 特定 的 職 業(yè) 行 為 規(guī) 范 。l 職 業(yè) 道 德 內(nèi) 容 : 職 業(yè) 道 德 主 要 由 職 業(yè) 理 想 、 職 業(yè)態(tài) 度 、 職 業(yè) 責(zé) 任 、 職 業(yè) 技 能 、 職 業(yè) 紀(jì) 律 、 職 業(yè) 良心 、 職 業(yè) 榮 譽(yù) 、 職 業(yè) 作 風(fēng) 所 構(gòu) 成 。 (一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2、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從 事 藥 學(xué) 事 業(yè) 的 人 們 應(yīng) 遵 循 的 道 德 行 為 規(guī) 范 。古 代 醫(yī) 藥 業(yè) 合 一 , 醫(yī)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中 包 含 了 藥 德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過 程 中 逐 漸 形 成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45、 德 。 現(xiàn) 代藥 學(xué) 和 醫(yī) 學(xué) 雖 然 是 不 同 的 專 業(yè) 和 職 業(yè) , 但 它 們 都屬 于 衛(wèi) 生 保 健 職 業(yè) , 有 共 同 的 使 命 和 目 標(biāo) 保障 人 們 的 健 康 和 生 命 , 維 護(hù) 人 類 的 生 存 繁 衍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1、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l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定 義 :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 principle of profe-ssional ethics) 是 指 反 映 某 一 發(fā) 展 階 段 及 特 定 社會 背 景 之 中 職 業(yè) 道 德 的 基 本 精 神 , 是 調(diào) 節(jié) 各 種 職

46、業(yè) 道 德 關(guān)系 都 必 須 遵 循 的 根 本 準(zhǔn) 則 和 最 高 要 求 。l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形 成 : 最 早 的 萌 芽 形 態(tài) 形 成 同行 社 會 認(rèn) 可 形 成 基 本 精 神 和 一 系 列 職 業(yè) 道 德 /倫 理 基 本 原 則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2、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首 先 : 社 會 主 義 衛(wèi) 生 事 業(yè) 性 質(zhì) 和 現(xiàn) 代 藥 學(xué) 服 務(wù) 目 的 集 中 體 現(xiàn) ; 第 二 : 社 會 主 義 社 會 藥 學(xué) 道 德 關(guān) 系 及 其 要 求 的 高 度 概 括 ; 第 三 : 藥 學(xué) 領(lǐng) 域 中 復(fù) 雜 利 益 關(guān)

47、 系 所 決 定 的 藥 學(xué) 行 為 的 多 種 道 德 價 值 的 價 值 導(dǎo) 向 , 與 每 一 位 藥 學(xué) 人 員 自 己 的 價 值 取 向 統(tǒng) 一 ; 第 四 : 繼 承 祖 國 傳 統(tǒng) 醫(yī) 藥 學(xué) 道 德 和 借 鑒 世 界 醫(yī) 藥 學(xué) 道 德 , 推 陳 出 新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可 以 概 括 表 述 為 : “ 保 證 藥 品 質(zhì) 量 , 保 障人 體 用 藥 安 全 , 維 護(hù) 人 們 用 藥 的 合 法 權(quán) 益 , 實(shí) 行 社 會 主 義 人 道主 義 , 全 心 全 意 為 人 民 身 心 健 康 服 務(wù) 。 ” (二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原

48、則3、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具 體 原 則( 1) 質(zhì) 量 第 一 的 原 則 藥 品 的 質(zhì) 量 直 接 關(guān) 系 到 人 們 的 身 心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 關(guān) 系到 人 類 的 生 存 、 繁 衍 , 關(guān) 系 到 社 會 安 定 和 進(jìn) 步 。 質(zhì) 量 第 一 原 則 是 古 今 中 外 歷 史 教 訓(xùn) 中 形 成 的 : 1937年 二 甘 醇 作 溶 劑 制 備 磺 胺 的 事 件 1956年 反 應(yīng) 停 事 件 2006年 5月 齊 齊 哈 爾 二 藥 的 “ 亮 菌 甲 素 注 射 液 ” 事 件 藥 源 性 疾 病 : 50年 代 15.6% 60年 代 19.3

49、1 70年 代 22.48 80年 代 50 3、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具 體 原 則 (2) 不 傷 害 原 則 此 原 則 在 于 培 養(yǎng) 藥 師 對 病 人 高 度 負(fù) 責(zé) 和 保 護(hù) 病 人 健 康和 生 命 的 理 念 。 在 實(shí) 踐 中 , 藥 師 應(yīng) 與 醫(yī) 師 , 護(hù) 師 及 病 人 密切 配 合 , 合 理 用 藥 保 障 人 體 用 藥 安 全 。 中 年 村 婦 服 中 藥 丟 性 命 , 開 藥 中 醫(yī) 證 清 白 也 喪 生 事 件 中的 司 藥 職 業(yè) 道 德 責(zé) 任 問 題 ? 3、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具 體 原 則 (3) 公 正 原 則 公 正 原

50、則 應(yīng) 體 現(xiàn) 在 人 際 交 往 公 正 和 資 源 分 配 公 正 。 堅 持 公 正 的 原 則 主 要 落 實(shí) 在 合 理 協(xié) 調(diào) 日 益 復(fù) 雜 的 醫(yī) 、 藥 患 關(guān) 系 , 合 理 解 決 日 趨 尖 銳 的 健 康 權(quán) 益 分 配 的 基 本 矛 盾 。 (4) 尊 重 原 則 藥 患 雙 方 交 往 時 應(yīng) 真 誠 尊 重 對 方 的 人 格 。 三 、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規(guī) 范(一 ) 藥 業(yè) 職 業(yè) 道 德 規(guī) 范 及 其 特 點(diǎn) 、 作 用 1 藥 學(xué) 職 業(yè)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含 義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 pharmaceutical morality

51、code) 是 一社 會 根 據(jù) 其 道 德 原 則 提 出 的 , 要 求 人 們 在 處 理 個 人 和 他 人 、個 人 和 社 會 關(guān) 系 時 必 須 普 遍 遵 循 的 具 體 的 行 為 準(zhǔn) 則 。2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形 式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一 般 以 藥 學(xué) 人 員 的 義 務(wù) 為 主 要 內(nèi) 容 , 采 用簡 明 摘 要 , 易 于 記 憶 、 理 解 的 “ 戒 律 ” “ 言 ” “ 言 ” “ 詞 ” “ 準(zhǔn) 則 ” “ 守 則 ” 等 多 種 形 式 。 (一 ) 藥 業(yè) 職 業(yè) 道 德 規(guī) 范 及 其 特 點(diǎn) 、 作 用 3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52、 的 特 點(diǎn) (1) 現(xiàn) 實(shí) 性 與 理 想 性 的 統(tǒng) 一 (2) 一 般 性 與 特 殊 性 的 統(tǒng) 一 (3) 實(shí) 踐 性 與 理 論 性 的 統(tǒng) 一 (4) 普 遍 性 和 先 進(jìn) 性 的 統(tǒng) 一 4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作 用 (1) 是 進(jìn) 行 藥 學(xué) 道 德 評 價 的 直 接 尺 度 (2) 是 進(jìn) 行 藥 德 修 養(yǎng)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3) 是 實(shí) 施 依 法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 、 管 理 藥 品 的 保 證 (二 )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1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概 況 我 國 現(xiàn) 行 醫(yī) 德 藥 德 規(guī) 范時 間 制 定 發(fā) 布 機(jī) 構(gòu) 規(guī) 范 名 稱

53、1988.12.5 衛(wèi) 生 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醫(yī) 務(wù) 人 員 醫(yī) 德 規(guī)范 及 實(shí) 施 辦 法2004 中 國 藥 學(xué) 會 中 國 藥 學(xué) 會 職 業(yè) 道 德 公 約2005 中 國 藥 師 周 大 會 藥 師 宗 旨 , 承 諾 、 誓 言 、 職 業(yè) 道德2006.10.18 中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協(xié) 會 中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道 德 準(zhǔn) 則 1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概 況 國 際 組 織 、 國 外 藥 學(xué) 會 有 關(guān)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 時 間 制 定 發(fā) 布 機(jī) 構(gòu) 規(guī) 范 名 稱1988.5.13 第 41屆 世 界 衛(wèi) 生 大 會 通 過 推 銷 藥 品

54、 的 道 德 準(zhǔn) 則1997年 國 際 藥 學(xué) 聯(lián) 合 會 ( FIP) 藥 師 職 業(yè) 道 德 準(zhǔn) 則1993年 美 國 藥 學(xué) 會 ( APhA) 藥 師 職 業(yè) 道 德 準(zhǔn) 則1983年 美 國 藥 學(xué) 院 協(xié) 會 ( AACP) 藥 師 誓 言1936年 加 拿 大 藥 學(xué) 會 ( CPhA) 道 德 準(zhǔn) 則 2000.5 美 國 皇 家 藥 學(xué) 會 藥 師 的 倫 理 和 職 業(yè) 行 為 標(biāo) 準(zhǔn) ( 英 國 藥 房 法指 南 )1973.10.10 日 本 藥 劑 師 會 日 本 藥 師 宣 言1997.10.24 日 本 藥 學(xué) 會 藥 劑 師 道 德 規(guī) 范1997年 澳 大 利

55、 亞 藥 學(xué) 會 藥 師 道 德 準(zhǔn) 則 (二 )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2、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主 要 由 藥 師 與 病 人 關(guān) 系 、 藥 師 與 同 事 的 藥 師 及 其 他醫(yī) 務(wù) 人 員 關(guān) 系 、 藥 師 與 社 會 的 關(guān) 系 構(gòu) 成 。 2、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主 要 內(nèi) 容(1) 藥 師 與 病 人 及 其 家 屬 的 關(guān) 系 藥 師 必 須 把 病 人 的 健 康 和 安 全 放 在 首 位 藥 師 要 維 護(hù) 用 藥 者 的 合 法 權(quán) 益 藥 師 要 對 病 人 的 利 益 負(fù) 責(zé) 藥 師 要 為 病 人 保 密 , 必 須 嚴(yán) 守

56、 病 歷 中 的 個 人 秘 密 藥 師 要 公 平 對 待 所 有 的 病 人 藥 師 應(yīng) 努 力 完 善 和 擴(kuò) 大 自 己 的 專 業(yè) 知 識 , 并 應(yīng) 有 效 地 運(yùn) 用這 些 知 識 , 確 保 所 提 供 的 藥 學(xué) 服 務(wù) 中 , 專 業(yè) 判 斷 力 達(dá) 到 最佳 水 平 。 2、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主 要 內(nèi) 容(2)藥 師 與 共 事 的 藥 師 、 醫(yī) 生 、 護(hù) 士 之 間 的 關(guān) 系 藥 師 應(yīng) 與 共 事 的 藥 師 及 醫(yī) 務(wù) 人 員 合 作 ; 藥 師 應(yīng) 加 強(qiáng) 自 信 心 , 在 同 行 中 為 大 家 所 信 賴 ; 藥 師 絕 不 能 同 意

57、或 參 與 同 別 的 醫(yī) 務(wù) 人 員 或 他 人 , 利 用 自 己職 業(yè) 進(jìn) 行 私 下 的 錢 財 交 易 和 其 它 剝 削 性 行 為 。 除 非 是 公 眾提 出 請 求 , 藥 師 不 應(yīng) 主 動 推 薦 醫(yī) 生 或 醫(yī) 療 服 務(wù) 項(xiàng) 目 。 2、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 的 主 要 內(nèi) 容(3) 藥 師 與 社 會 的 關(guān) 系 藥 師 應(yīng) 維 護(hù) 其 職 業(yè) 的 高 尚 和 榮 譽(yù) 。 藥 師 在 任 何 時 候 都 只 能 為 自 己 的 服 務(wù) 索 取 公 正 合 理 的 報酬 。 藥 師 絕 不 能 同 意 , 在 可 能 妨 礙 或 損 害 自 己 正 常 專 業(yè) 判

58、斷 力 和 技 能 的 條 件 下 工 作 。 藥 師 應(yīng) 加 入 以 發(fā) 展 藥 學(xué) 事 業(yè) 為 目 標(biāo) 的 組 織 , 并 應(yīng) 為 這 些組 織 貢 獻(xiàn) 才 能 和 財 力 。 藥 師 有 服 務(wù) 于 個 人 、 社 區(qū) 和 社 會 的 義 務(wù) , 并 處 理 好 滿 足病 人 個 人 服 務(wù) 需 求 與 滿 足 社 會 服 務(wù) 需 求 之 間 的 關(guān) 系 。 藥 師 應(yīng) 采 取 建 立 良 好 職 業(yè) 信 譽(yù) 方 法 吸 引 顧 客 , 禁 止 采 用其 他 手 段 吸 引 顧 客 。 藥 師 不 應(yīng) 允 許 他 人 利 用 他 的 名 字 、 資格 、 地 址 或 照 片 用 于 面

59、向 公 眾 的 任 何 藥 品 廣 告 或 表 述 。 (二 )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3、 我 國 的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 (1) 中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道 德 準(zhǔn) 則 ( 中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協(xié) 會2006) 內(nèi) 容 如 下 : 救 死 扶 傷 , 不 辱 使 命 尊 重 病 人 , 一 視 同 仁 依 法 執(zhí) 業(yè) , 質(zhì) 量 第 一 進(jìn) 德 修 業(yè) , 珍 視 聲 譽(yù) 尊 重 同 仁 , 密 切 協(xié) 作 3、 我 國 的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2) 藥 師 的 宗 旨 、 承 諾 、 誓 言 、 職 業(yè) 道 德 ( 中 國 藥 師 周 大 會2005) l 藥 師 的 宗 旨

60、 : 關(guān) 愛 人 民 健 康 , 藥 師 在 您 身 邊l 藥 師 的 誓 言 : 實(shí) 事 求 是 忠 實(shí) 于 科 學(xué) 全 心 全 意 服 務(wù) 于 社 會 忠 于 職 守 獻(xiàn) 身 于 藥 學(xué) 盡 職 盡 責(zé) 承 諾 于 人 民l 藥 師 的 職 業(yè) 道 德 : 以 人 為 本 一 視 同 仁 尊 重 病 人 保 護(hù) 權(quán) 益 廉 潔 自 律 誠 實(shí) 守 信 崇 尚 科 學(xué) 開 拓 創(chuàng) 新 3、 我 國 的 藥 師 道 德 規(guī) 范(3) 中 國 藥 學(xué) 會 職 業(yè) 道 德 公 約 ( 中 國 藥 學(xué) 會 2004) 保 證 藥 品 質(zhì) 量 , 提 供 合 格 藥 品 , 開 展 藥 學(xué) 服 務(wù) ,

61、 全 力 維 護(hù) 公 眾 用 藥 安 全 有 效 。 自 覺 遵 紀(jì) 守 法 , 履 行 崗 位 職 責(zé) , 維 護(hù) 合 法 權(quán) 益 。 堅 持 理 論 聯(lián) 系 實(shí) 際 的 優(yōu) 良 學(xué) 風(fēng) , 發(fā) 揚(yáng) 民 主 , 繁 榮 學(xué) 術(shù) 。 拓 展 知 識 范 圍 , 業(yè) 務(wù) 精 益 求 精 , 提 高 專 業(yè) 素 質(zhì) 。 堅 持 真 理 , 崇 尚 科 學(xué) , 反 對 偽 科 學(xué) 。 遵 守 學(xué) 術(shù) 道 德 , 反 對 弄 虛 作 假 , 反 對 剽 竊 他 人 成 果 。 尊 重 勞 動 , 尊 重 知 識 , 尊 重 科 學(xué) , 尊 重 人 才 。 倡 導(dǎo) 獻(xiàn) 身 、 創(chuàng) 新 、 求 實(shí) 、 協(xié)

62、 作 精 神 , 做 合 格 的 藥 學(xué) 科 技 工 作 者 。 (二 ) 藥 學(xué) 道 德 規(guī) 范4 國 際 藥 學(xué) 聯(lián) 會 藥 學(xué) 道 德 準(zhǔn) 則 l 在 每 個 國 家 , 藥 師 協(xié) 會 應(yīng) 該 制 定 藥 師 道 德 準(zhǔn) 則 , 規(guī) 定 職 業(yè)義 務(wù) , 進(jìn) 一 步 制 定 措 施 保 證 藥 師 遵 守 準(zhǔn) 則 中 的 條 款 。l 制 定 的 藥 師 的 義 務(wù) 應(yīng) 包 括 : 1) 合 理 、 公 平 的 分 配 現(xiàn) 有 的 衛(wèi) 生 資 源 ; 2) 保 證 服 務(wù) 對 象 的 安 全 、 健 康 和 最 大 利 益 , 并 以 誠 相 待 ; 3) 與 其 他 衛(wèi) 生 工 作

63、人 員 合 作 , 確 保 向 病 人 和 社 會 提 供 可 能 的 最 佳 衛(wèi) 生 保 健 質(zhì) 量 ; 4) 鼓 勵 并 尊 重 病 人 參 與 決 定 所 用 藥 品 的 權(quán) 利 ; 4 國 際 藥 學(xué) 聯(lián) 會 藥 學(xué) 道 德 準(zhǔn) 則 制 定 的 藥 師 的 義 務(wù) 應(yīng) 包 括 : 5) 承 認(rèn) 和 尊 重 文 化 差 異 、 病 人 信 仰 和 價 值 , 因 為 其 可 能 影 響 到 病 人 對 治 療 的 態(tài) 度 ; 6) 尊 重 和 保 護(hù) 在 提 供 專 業(yè) 服 力 中 獲 得 信 息 的 保 密 性 , 保 證 病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外 泄 , 除 非 有 病 人

64、 的 知 情 同 意 或 在 例 外 的 情 況 下 : 7) 行 為 要 符 合 職 業(yè) 標(biāo) 準(zhǔn) 和 科 學(xué) 原 則 ; 8) 誠 實(shí) 、 正 直 地 與 其 他 衛(wèi) 生 工 作 人 員 協(xié) 作 , 包 括 同 行 , 不 做 出 任 何 可 能 損 壞 職 業(yè) 名 譽(yù) 或 破 壞 公 眾 對 本 職 業(yè) 信 任 的 事 情 ; 9) 通 過 繼 續(xù) 教 育 , 保 證 知 識 和 技 術(shù) 的 更 新 ; 4 國 際 藥 學(xué) 聯(lián) 會 藥 學(xué) 道 德 準(zhǔn) 則 制 定 的 藥 師 的 義 務(wù) 應(yīng) 包 括 : 10)在 提 供 專 業(yè) 服 務(wù) 和 藥 品 時 , 遵 守 法 律 、 認(rèn) 可 的 實(shí)

65、 踐 條 例 和 標(biāo) 準(zhǔn) , 僅 從 知 名 的 來 源 購 買 藥 品 , 確 保 藥 品 供 應(yīng) 鏈 的 完 整 ; 11)確 保 經(jīng) 委 托 的 協(xié) 助 人 員 具 備 能 有 效 充 分 的 承 擔(dān) 該 工 作 的 能 力 ; 12)保 證 向 病 人 , 其 他 公 眾 和 衛(wèi) 生 工 作 人 員 提 供 正 確 、 客 觀 的 信 息 , 并 要 保 證 信 息 清 楚 易 懂 ; 13)以 禮 貌 、 尊 重 的 態(tài) 度 對 待 尋 求 服 務(wù) 的 人 ; 14)在 與 個 人 道 德 信 仰 發(fā) 生 沖 突 或 藥 房 停 業(yè) 時 , 保 證 繼 續(xù) 提 供 專 業(yè) 服 務(wù) 。

66、 在 發(fā) 生 勞 動 糾 紛 時 , 也 要 盡 力 保 證 人 們 能 繼 續(xù) 獲 得 藥 學(xué) 相 關(guān) 服 務(wù) 。 思 考 題1 有 哪 些 事 件 對 歐 洲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進(jìn) 程 產(chǎn) 生 了 重 大 影 響 ? 為 什 么 ?2 藥 學(xué) 職 業(yè) 化 、 醫(yī) 藥 分 業(yè) 的 含 義 是 什 么 ? 醫(yī) 藥 分 家 的 說 法 為 什 么 不 正 確 ?3 闡 述 藥 學(xué) 的 社 會 功 能 和 具 體 任 務(wù) 。4 比 較 藥 房 藥 師 和 藥 品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藥 師 的 社 會 功 能 。5 為 什 么 說 制 定 藥 師 法 非 常 重 要 ? 現(xiàn) 代 藥 師 法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有 哪 些 方 面 ? 6 根 據(jù) 我 國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暫 行 規(guī) 定 , 說 明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制 度 的 性 質(zhì) 為 什 么 不 同 于 藥 師 法 ? 參 加 執(zhí) 業(yè) 藥 師 資 格 考 試 應(yīng) 具 備 什 么 條 件 ? 執(zhí) 業(yè) 藥 師 的 職 責(zé) 、 權(quán) 利 和 義 務(wù) 有 哪 些 ? 7 定 義 職 業(yè) 道 德 、 職 業(yè) 道 德 原 則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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