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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yè)員工持股會管理辦法
本辦法根據(jù)公司經營層與員工持股方案、公司員工持股會章程及國家相關政策、法規(guī)而制定。
第一章 會員資格
第一條 所有購股員工均為員工持股會的會員。公司工會下設員工持股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會)管理的員工股權,只限于以下人員購買和持有:
在公司工作滿半年,并在勞動工資名冊上列名的正式員工;
公司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
公司派往境內外子公司、合資公司、聯(lián)營企業(yè)、公司代表處、辦事處工作、勞動關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員;第二條 下列人員不得購買和持有員工持股會(工會)的股權:
公司以外的法人股東單位的員工;
公司非全資企業(yè)及聯(lián)營單位的員工;
公司雇
2、用的臨時工;
脫離公司人員(指調離、自動離職、被辭退或解聘、被開除或死亡等情形者);
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購買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員。
第二章 股金來源
第三條 員工股權的資金來源:
1、 會員以現(xiàn)金方式認購;
2、 員工持股會以工會名義專項貸款資金;
3、 會員向公司合法借貸。
第三章 認購辦法
第四條 根據(jù)公司章程,工會出資為300萬元,占公司總股份的37.5%。
第五條 工會股份總額為3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在300萬股總股本中,基本股占100萬股,預留股占200 萬股。
第六條 注冊成立工會的日期確定為員工持股會
3、的基準日。
第七條 在基準日之前,凡在公司注冊并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有員工,均有資格參與派股分配;在基準日之后,滿半年以上的和職務升遷的員工可按相應的標準派股(職務升遷的員工,依職務級別標準派股),股份來源于預留股。
第八條 會員按崗位貢獻分為七個類別:
第一個級別 董事長、總經理級
第二個級別 副總經理級
第三個級別 部門經理、核心技術骨干級
第四個級別 部門副經理級
第五個級別 普通員工級
第九條 員工如果放棄現(xiàn)金認購權,視同放棄其全部應得股權。放棄認購的股權不得私自轉讓,由員工持股會統(tǒng)一掌握安排。
第十條 員工超過一年未認購,由員工持股會收回其
4、認購權,股份由員工持股會統(tǒng)一掌握,重新分配。員工放棄認購權后,再重新要求認購股份,按新進員工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持股會會員出資根據(jù)自身情況自愿認購。如果愿意多購,可根據(jù)會員出資認購的剩余情況,由員工持股會決定是否予以追加。
第十二條 為了使經營者與員工持股會其他會員在利益上保持一致,公司經營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jù)本辦法第三條和第八條、第九條規(guī)定出資認購。未取得前述資格者,必須在被任命后半年內出資獲得相應股份,否則就得辭職。
第十三條 新進入公司,且工作滿半年的員工和崗位職務被提升的員工,按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認購事宜,其認購股份從預留股中予以分配,認購價格按
5、上年末每股凈資產值確定。
第十四條 股份必須付出代價獲得,即嚴格按本辦法第三條和第八條規(guī)定辦理,對任何人,不得贈送股份。
第十五條 員工出資認購應通過員工持股會統(tǒng)一組織和辦理。
第十六條 員工持股會會員出資認購程序如下:
由員工按規(guī)定向員工持股會提出個人認購申請;
由員工持股會審查該員工出資資格,確定其出資額度;員工向員工持股會交付認股資金,由員工持股會(工會)向公司交付出資后,將該員工出資額登記于員工持股會會員名冊,并向該員工發(fā)放出資證明。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登記注冊或變更登記后,向工會交付由董事長簽發(fā)的、與員工持股會會員繳納出資額相等的出資證明,并由員工持股會保
6、管。
第四章 會員名冊
第十八條 員工持股會應當根據(jù)會員出資的認購、交款情況,據(jù)實建立員工持股會會員名冊。
第十九條 員工持股會會員名冊是員工持股會管理內部員工股份的依據(jù)和憑證。會員名冊應載明下列事項:
會員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出資憑證號碼;
會員出資金額、會員本人簽章、經手人簽章;
會員入資、增資、減資、回購出資日期及有關記錄。第二十條 員工持股會要根據(jù)會員出資的變化,及時在會員名冊上予以登載和變更。會員名冊的登載和變更要有會員本人和經辦人的簽章。
第二十一條 會員名冊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保存管理。員工對本人的出資登載額有所質疑時,有
7、權憑會員出資憑證到員工持股會進行查詢。
第五章 會員出資憑證
第二十二條 員工持股會根據(jù)會員個人的出資情況,印制“公司員工持股會出資憑證”,其正本由員工持股會統(tǒng)一集中保管,副本由員工持股會會員持有。
第二十三條 員工持股會出資憑證(股權證)是核查會員本人在員工持股會中的出資金額、據(jù)以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第二十四條 員工持股會會員出資憑證應載明下列事項:
會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會員出資憑證號碼;
會員出資金額,出資增資、減資、分紅日期及有關記錄,經辦人簽章;
員工持股會理事會理事長簽章;
發(fā)證日期及注意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會員出資
8、憑證應與會員本人身份證、工作證(或離退休證)同時使用方為有效。
第六章 會員股份的回購
第二十六條 員工脫離公司,其股份由員工持股會回購,轉作預留股份。在正常情況下,員工持股會當退還個人股款,股款按公司上年末每股凈資產值計算;員工因過失等原因被辭退、除名,對其所持股份按面值進行回購;過失嚴重并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權對其所持股份全部或部分沒收,轉作預留股份,并不必征得其本人同意
脫離公司是指調離、離退休、自動離職、被辭退或解聘、被開除或死亡等情形。
第二十七條 公司董事、監(jiān)事、總經理和其他由董事會聘任的管理人員在脫離公司半年內不得辦理其股份的回購,半年后由員工持股會
9、參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 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員工持股會在辦理會員股份回購時,如果該會員已經享受上年度的利潤分配,則回購價所參照的“上年末每股凈資產值”應剔除上年度凈利潤含量。
第二十九條 會員股份回購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辦理。
第七章 預留股份
第三十條 根據(jù)公司發(fā)展需要,在工會整體購買所得的股權總數(shù)中,預留部分股權,以支付具備資格的新增員工和崗位職務升遷員工認購和對后進入的經營人員進行期股激勵的需要。
第三十一條 員工升職后,其持股額度,要相應增加,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進行重新確定。員工降職后,考慮到歷史原因和既成事實,其持股額度不予減少。
10、第三十二條 預留股份由工會借貸資金一次性購入,并由員工持股會負責管理和運作。
第三十三條 員工持股會償還以工會名義籌借資金本息的主要途徑:
1、 預留股份及經營層期股每年所得紅利;
2、 新增員工及職務升遷員工認購股份繳納的股金。第三十四條 新增員工及職務升遷員工認購股份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辦理,其股份由預留股中予以分配。
第八章 備用金
第三十五條 備用金是指員工持股會以工會名義用于購買內部員工預留股份和回購脫離公司的員工所持股份的專項周轉資金。
第三十六條 備用金的來源:
1、 以工會名義借貸入的資金;
2、 新增員工或職務升遷員工認購股份
11、所繳納的資金; 3、 內部員工預留股份每年所分紅利。
第三十七條 備用金的用途:
1、 購買預留股份;
2、 回購脫離公司員工所持股份;
3、 歸還用于購買預留股份的借貸款的本息。
第三十八條 備用金必須??顚S?,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設立專門帳戶和負責核算。資金的日常支出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理事長審批,重大支出經會員大會討論決定,并每年向持股員工公布收支情況。
第九章 投資收益與分配
第三十九條 工會依法按股享受公司利潤分配,員工持股會再按員工個人持股數(shù)額進行二次分配。
第四十條 員工持股會會員根據(jù)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原則,按股分配,享有股金分紅和
12、送配的權利,享有持股股本金增值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員工持股會理事會按每年度投資收益的情況擬定分配方案,提交員工持股會會員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第四十二條 員工持股會當年投資收益,按以下順序分配:
1、 提取投資收益的0.5-1%,作為員工持股會的管理費;
2、 扣除預留股份紅利用于歸還借貸款本息部分;
3、 支付會員紅利;
4、 預留股份收益轉作員工持股會備用金。
第十章 財務管理
第四十三條 員工持股會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制定財務會計制度。
第四十四條 員工持股會建立會計機構,獨立建帳,單獨核算,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負責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條 財務會計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正確核算,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業(yè)務。維護員工持股會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經員工持股會會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執(zhí)行。本辦法未盡事宜,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員工持股會酌處。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的修改、補充須經員工持股會會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方為有效。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員工持股會理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