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恒-水木清華項目總承包工程施工-補充合同
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
施工總承包補充合同
甲方: 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XXX
乙方: 汕頭市達濠建筑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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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協議書
第二部分: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二章:甲方駐工地負責人及相關權利和責任
第三章: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責任
第五章:工程造價
第六章:工期管理
第七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及驗收
第八章:工地現場管理
第九章:工程分包
第十章:工程進度款的核實與支付
第十一章:材料、設備
第十二章:設計變更
第十三章: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四章:配合銷售包裝
第十五章:質量缺陷保修
第十六章:爭議、違約及索賠
第十七章: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
第十八章: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第十九章:施工臨時設施廣告權益
第二十章:保險與履約保證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章:合同份數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供材料設備清單及結算價格表
附件二:工程采購技術及質量要求
附件三: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
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樣本
附件五:房屋接收標準
附件六: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附件七: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八:廉潔合作協議
附件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
附件十:禁用材料設備清單
附件十一:甲供材料清單――主材超量扣款單價表
附件十二:甲供材料清單――輔材單價表
附件十三:質量、工期罰則
附件十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附件十五:施工用水管理
附件十六:變壓器移交及用電管理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汕頭市達濠建筑總公司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權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補充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山東省、濟南市有關規(guī)定,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結合甲乙雙方原已簽訂的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簽訂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施工總承包補充合同(以下簡稱本補充合同)。原“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標準文本)與本補充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工程
2、 工程地點:濟南市商河縣弘德片區(qū)
3、 施工現場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 承包工程名稱: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工程,總建筑面積 暫定16萬 平方米(含車庫及儲藏室工程)。
2、 本施工總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2.1. 一般土建工程
2.2. 室內建筑電氣及照明工程和弱電線管敷設工程(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穿墻套管必須及時采用內外封堵,避免雨水侵入,若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電氣工程進行分包,若違背按違約處理).
2.3. 強弱電過路管在確定分包施工單位前由乙方組織施工(施工前知會甲方,由甲方確認工程量,若因延誤敷設過路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4. 建筑防雷接地工程(每棟之間的接地裝置要求連接距離最近)
2.5. 室內給排水工程(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給排水工程進行分包,若違背按違約處理)
2.6. 其它專業(yè)施工必須的洞口等修補工作,已在投標報價中統一考慮(不予簽證補償)
2.7. 甲方指令委托的其它工程(包括室外環(huán)境的部分結構工程,該部分工程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于制定發(fā)包)
2.8. 場地回填平整至建筑總圖、園建施工圖表示之標高位置(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
3、 甲方有權決定項目紅線范圍內及紅線外距離50米范圍內增加的零星工程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決定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充分理解甲方對該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時完成,價格按照合同內同類工程和合同約定條款計取。如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將該項工程委托給分包單位施工,并按照該項工程造價的20%索取違約金。
4、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將主體房建工程以外的土建部分(室外道路、室外土方、水景結構、橋梁、柱廊、亭臺、化糞池、私家花園回填土等)及鋼筋混凝土零星工程、室外電氣工程、環(huán)境照明工程及其它室外強弱電工程等納入乙方承包范圍,如甲方決定將以上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充分理解甲方對該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時完成,如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將該項工程委托給分包單位施工,并按照該項工程造價的20%索取違約金。
5、 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圍及介紹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視為完整無缺的。甲方有權對本項目內具體工程內容采取指定分包、指定供貨或獨立分包等方式進行隨時調整,有關費用按合同條款規(guī)定計算,乙方不會因此安排而提出價款及工期索償。
6、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圍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施工等全部風險。
三、 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回遷樓部分:2010年8月20日,其他部分暫定為:田園路西側所有小高層、實驗學校西側四棟多層部分、實驗學校西側(田園路東側)兩棟小高層、三棟別墅、田園路西側商業(yè)部):預計2010年10月10日(以甲方項目經理部現場書面通知為準,施工準備及搭設臨時設施時間由乙方自行考慮在開工之前完善)。
2、 竣工日期:回遷樓部分部分: 2010年10月30日主體工程驗收(交付日期:2010年12月20日),其他部分:暫定2010年12月 20日(具體交付日期:根據各棟開工時間確定,乙方須接受甲方實際開工實際及竣工時間)。
3、 別墅、多層樣板房及小高層樣板房范圍的開竣工日期按照甲方給定的工期執(zhí)行,但2010年十二月20號前前必須完工。
4、 以上不論開工時間是否延遲或推后,甲方會根據實際工程情況確定工期,工期一旦確定,所有竣工時間不變,施工期間甲方穿插樣板房裝修。
5、 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n 可能出現的各種規(guī)模的下雨、臺風、冷凍結冰、高溫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工地及周邊環(huán)境等影響因素;
n 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n 設計變更對工期的影響;
n 勞務市場變化的影響。
四、 質量標準
質量驗收標準:爭取拿到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
最低標準:主體驗收結果:合格
竣工驗收結果:合格
獎罰辦法:未取得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證書的,處以10萬元質量違約金;獲得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獎勵10萬元;獲得山東省“優(yōu)質工程”獎勵10萬元。鼓勵中標人爭創(chuàng)更高等級的質量獎項,如果獲得施工單位申報的國家級獎項,再獎勵10萬元,獎金累計30萬元。
五、 暫定合同價款
暫定金額(大寫):人民幣 一億伍千貳佰萬 圓整
¥ 152000000 元
六、 履約保證金
保金方式:乙方履約擔保采用現金擔保方式,擔保金額暫定為合同價款的 1 %,即人民幣 壹佰伍拾貳萬 元 。辦理履約擔保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并將履約擔保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合同方為生效。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合同價款的50%時,返還一半的擔保金,剩余部分在結算完成后按履約情況結清返還。
七、 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簡稱合同文件)
1. 本補充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并共同簽署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其他協議、會議紀要等.
2. 本補充合同協議書
3. 本補充合同條件及附件.
4. 甲乙雙方簽訂《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
5. 施工組織設計、甲乙雙方核對審核好的工程預算書、廉潔合作協議、乙方項目經理承諾函、工程質量保修協議、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
6. 乙方承諾函件及雙方定標前的來往文件
7. 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8. 現行國家規(guī)范、規(guī)程、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9. 施工圖紙、設計變更
若合同文件之間有任何矛盾,以較后時間制訂的為準。任何不列在其上的文件皆不成為合同的一部份,其內容不能影響合同的含意,除非雙方同意簽認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為分階段合同效用,不影響雙方按本補充合同所需承擔義務、責任和工作。乙方承諾會有效地和及時地協助辦理好有關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它單位之許可手續(xù),并承擔政府規(guī)定由乙方承擔之有關費用,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所有有關申請房產證等手續(xù)。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時辦理相關證件,則乙方承擔結算價之10%的違約金。
本合同的一切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或創(chuàng)設出當事人間的聯合、結合、信托或合伙關系,每一當事人應就其各自的雇員和合同所述的義務承擔責任。
八、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按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完成合同文件所說明工程內容。
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補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件》中定義相同。
十、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免費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一、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二、 本補充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地點: 山東省商河縣弘德片區(qū)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商河縣商中路中段寶恒地產大樓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訂立時間: 2010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一、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甲方: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XXX
1.2. 甲方總代表: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為 劉志偉 先生
1.3. 乙方總代表:紀創(chuàng)旭
1.4. 項目經理: (指乙方在專用條款中指定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 山東城市建筑設計院
1.6. 監(jiān)理單位: (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
1.7. 總監(jiān): (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監(jiān)理單位的指令經總監(jiān)簽署后生效)
1.8. 質量監(jiān)督檢驗單位: 商河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 安全監(jiān)督檢查單位: 商河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察站
1.10. 工程:指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按照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規(guī)模的下雨、臺風、高溫天氣、冰雪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工地及周邊環(huán)境、勞務市場變化等影響因素,本合同條件第二十一章定義的“不可抗力”除外。
1.13. 指定分包合同:是指在該項工程開工前,由甲方組織招標,乙方可自行參加或推薦施工單位參加投標,甲方進行評標并確定中標單位,由甲乙雙方以及中標單位三方簽訂施工合同(乙方作為該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負責總承包管理、提供總承包配合,并就該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向甲方負責,甲方代直接向中標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中標單位向甲方及乙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法人證書等復印件(合同格式參見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樣本》)。
1.14. 勞務分包合同:為保證本工程順利開展工作,保證勞務工工資,乙方所有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到商河縣建設局備案,并將備案勞務合同交甲方一份,乙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堅持以下原則:首先,乙方選定的勞務分包隊伍必須經甲方審核其誠信及經濟實力等資信,其次,所有勞務價格必須合理利潤,其利潤值不低于10%,最后,所有勞務分包合同付款方式必須滿足勞務工每月基本工資標準。
1.15. 指定供貨合同:是指為了保證乙方承包范圍內材料及設備訂貨的質量和按時供應,解決甲乙雙方對指定價材料、設備價格的爭議,由甲方組織采購,甲方、乙方以及供貨方三方簽訂合同,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標供貨方支付貨款,乙方負責工程量統計、訂貨并督促供應商按時到貨、驗收、保管及管理的合同。
1.16. 獨立施工單位:由甲方直接委托執(zhí)行本建設項目除本合同工程內容外的其它施工單位。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文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20. 小時或天:本補充合同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21. 合同文件:指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詳見協議書第七條)
1.22. 貨幣單位:合同中出現的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均以人民幣計。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補充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 本補充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并共同簽署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其他協議、會議紀要等
(2) 本補充合同協議書
(3) 本補充合同條件
(4) 本補充合同附件及其余條款
(5) 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技術標書編制要求、商務標書編制要求、合同條件、投標函、廉潔合作協議、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等
(6) 乙方承諾函件及雙方在定標前的來往文件
(7)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標準文本”)
(8)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甲方指令”、技術了解單、設計變更等
(9) 施工圖紙、經甲方審批的“技術洽商單”
(10) 現行國家及地方的規(guī)范、規(guī)程、政策性規(guī)定和其它有關技術標準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按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二、 圖紙及樣板
1. 甲方對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圖紙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無論工程是否結束,乙方均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甲方提供的樣板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乙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含破損)及甲方提供的樣板無償退還甲方。雙方同意無保密措施費。
2. 所有有關本工程的資料包括文件、圖紙、規(guī)范等,乙方均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更不得把全部或部份資料,在未有甲方書面同意下,外傳翻印。
第二章、甲方駐工地負責人及相關權利和責任
一、 甲方總代表履行本補充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權利和義務,簽署甲方指令,其中對本補充合同的任何修訂、設計變更及增加工程、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工程結算款的審定等等,需要另外獲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上述程序必須按公司簽證、設計變更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簽證須由公司審計部審核簽字后蓋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或則一律簽證及設計變更均為無效簽證及設計變更。
二、 甲方要求總監(jiān)在行使某些職權前應征得甲方批準的,總監(jiān)應征得甲方批準;未注明的,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甲方同意外,總監(jiān)無權解除本補充合同約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三、 甲方總代表無權授權其他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給自己的職權。
四、 甲方總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后,以書面形式交給監(jiān)理公司,由監(jiān)理公司發(fā)出及監(jiān)督執(zhí)行,乙方項目經理或乙方項目經理指定收文人在收發(fā)臺帳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且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2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認為甲方總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總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甲方總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緊急情況下,甲方總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zhí)行,乙方拒不執(zhí)行指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本補充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六、 甲方如需更換甲方總代表和總監(jiān),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七、 開工前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項目紅線內,供應量保證正常施工的需要,乙方進場后,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xù)。
八、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為復核資料的準確性,乙方應在使用該資料前做進一步探明,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進一步探明而導致相關損失的責任自行承擔。
九、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肆套(竣工圖一式肆份,由乙方負責提交),其他有關資料一套;乙方應妥善保管,如需另外增加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表,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補充施工圖紙及資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委托監(jiān)理組織有甲方、乙方、設計單位、質監(jiān)單位、監(jiān)理單位以及各分包商等單位參加的圖紙會審,作好會議紀要,并按施工圖的份數發(fā)給乙方。
十一、 開工前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交驗完畢,即由乙方負責保護,此后由于破壞或失準帶來的重新測量、放點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十二、 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等。
十三、 甲方有權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布置進行調整、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十四、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待整改完畢后報甲方驗收并同意后方可復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五、 甲方有權獨立或聯合監(jiān)理單位,定期對長沙萬科城市花園項目一期各施工總承包商(含乙方及乙方直接發(fā)包之單位)、其它分包、供應商進行綜合評估,并有權公開評估結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層或主管單位通報。評估結果不需要乙方簽字或其它形式的認可,基于評估結果的表揚或獎勵措施由甲方獨立決定。
十六、 甲方有權在工程結束時,在項目明顯位置樹立銘牌,記載項目開發(fā)大事和承建單位名稱(乙方)、承建單位工程負責人名稱(乙方項目經理)、承建單位了解電話(乙方公開電話),此公布無須另外取得乙方許可。
第三章、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一、 乙方必須按本補充合同及投標標書進行施工組織,乙方項目部以下管理人員在所轄工程或分項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變更主要管理人員(下面第二條第1項)、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必須提前一周書面上報甲方并經甲方總代表同意方可執(zhí)行,否則,乙方每違約一項(或一人),每次需支付違約金1萬元;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須無條件和全面的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以及履行前任簽署的所有文件約定之義務。
二、 本工程乙方駐工地管理人員(所駐工地施工管理人員必須為在考察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管理人員,可根據項目實際規(guī)模增減相關人員,但必須征得甲方認可,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 項目經理: 一名 ,項目技術負責人:一名 ,水電安裝負責人: 一名 ,施工員: 土建至少兩名 、安裝施工員兩名、 暖通施工員一名、 其他人員至少九名(其中測量員為: 2名 ),安全員:兩名,專職預算員:一名,資料員: 一名 ,質檢員:兩名。
2. 其他人員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為準,其中:模板工長:至少兩名 ,鋼筋工長:至少兩名,砼工長:至少兩名,砌體工長:至少三名 ,裝修工長:至少兩名 ,給排水工長:至少兩名 、電氣工長:至少兩名 。
3. 工程主要施工機械安排:塔吊 根據實際需要 臺、施工電梯 根據現場需要設置 臺、發(fā)電機 一臺 。
三、 乙方項目經理即為乙方駐工地總代表,乙方授權項目經理處理與項目有關的業(yè)務,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乙方項目部公章后遞交甲方,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期間,由乙方項目副經理委托其他人員代行項目經理職責,必須由委托書交與甲方,其委托人與項目經理簽字具有同等效力。
四、 乙方項目經理(委托代理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yè)施工員及水電安裝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4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獲得甲方批準后方可缺席,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人次。工作時間,以上人員離開工地現場或無法取得了解4小時以上,且授權沒有得到總監(jiān)或甲方項目經理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人次。
五、 乙方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均須持有政府規(guī)定的上崗證或相關的任職資格證書,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其他技術人員有三年以上本專業(yè)工作經驗。
六、 乙方必須配備經驗豐富的專職質量檢查員,要求如下:
a) 中專以上學歷,五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
b) 配置標準:土建專業(yè)每2萬平米不得少于1人,水電專業(yè)各配備1人;
c) 質檢員僅執(zhí)行質量檢查的專職工作,不得兼職其它任何工作;質檢員應全程陪同監(jiān)理等人員進行各種隱蔽驗收等工作,并在驗收前備好相關質量記錄(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規(guī)范及甲方要求進行“實測實量”工作,建立“分戶檔案”);有權并有效地對施工質量問題進行經濟處罰;
d) 配置質檢員崗位是乙方完善質量自控體系的有效措施,乙方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并充分支持;
e) 如質檢員數量不足、未專職、未發(fā)揮質量自控作用,均視為乙方違約;對于明顯質量問題質檢員未發(fā)現而導致隱蔽驗收不合格的,每次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七、 乙方以下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3天內報送擬調任人員給甲方項目部,得到甲方項目部批準后,擬調任人員在2天內到任。
a) 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整理,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yè)工作、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等;
b)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和監(jiān)理正常工作(包括銷售配合工作)者;
c)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guī)定者;
d) 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guī)定必須有上崗證);
e) 與本補充合同規(guī)定名冊不符者或不符合本章第六條要求的;
f)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八、 除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外,接到甲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通過監(jiān)理向乙方發(fā)出的口頭指令后,乙方應負責及時或不超過2天內向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核實,未確認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yōu)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勞資糾紛,其后果為:工期延誤、質量缺陷、安全隱患、媒體曝光、政府主管部門處罰、工人向政府或甲方申訴(或其它過激、不當行為)、對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乙方必須立即無條件的采取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以及每次向甲方支付5萬元(含)以上違約金。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事端、或不能立即消除負面影響,甲方有權直接介入,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另增加50%違約金,以上費用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無需得到乙方同意。
十、 乙方必須履行與乙方的分包商、供應商所簽訂的合同。如出現與本章第九條類似的合同糾紛,甲方有權參照本章第九條執(zhí)行。
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責任
以下乙方工作,除注明費用另計外,其相關費用均被視為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之中,乙方提出的相關索賠均不會獲得考慮。以下條款,乙方未執(zhí)行或執(zhí)行不力將視為違約,違約金額為每項每次伍佰至拾萬元。
一、 基本責任:
1. 乙方須按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遵循甲方所有合理的指令完成合同文件所說明的本工程。乙方項目部必須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副本并組織學習,以保證相關人員能了解并全面執(zhí)行合同條款。
2. 從本工程開始到移交之日止,乙方須負全責保護本工程(包括保護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與本工程有關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臨時建筑、機械、物料或任何其它物件)。
3. 除上述規(guī)定外,乙方亦須負全責保護其在保修期內須執(zhí)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該工作完成為止。此外乙方亦須負責其在履行保修責任而執(zhí)行工作的期間對本工程造成的損壞。
4. 乙方若發(fā)現合同文件內或互相之間有任何差異,須立刻以書面形式與甲方溝通,說明差異之處,甲方須給予指令明確統一。
5. 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指定供貨及獨立分包工程。
6. 若合同文件說明本工程的部分物料由甲方供應,則:
a) 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甲供物料的接收和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或拒絕參與驗收。
b) 乙方須負責按實際所需加定額損耗量(其中斜屋面陶瓦損耗為3.5%)計算應由甲方供應的物料的訂貨數量,超報、超領部分視為乙方購買。
c)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供貨計劃以便甲方安排物料按時供應。該計劃必須考慮合理的訂貨、生產和運輸周期。若因乙方提交計劃延遲或不當導致出現總工期延誤、窩工、質量下降等情況,其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提供的供貨計劃數量有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d) 甲方供應的物料應送到工地現場,乙方負責卸貨。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轉場地,則由中轉場地運到工地的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e)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供應的物料4小時內開箱驗收完畢,并當場簽收。乙方可采用開箱驗收的方法,破損及不符合要求的等量替換;乙方不得因部分物料破損或不合格而整批拒收。若物料運至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參加驗收,甲方有權指定合適地點安排卸貨,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視為乙方已接收,此后產生的物料損失和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 質量責任:
詳見本補充合同第七章
三、 執(zhí)行甲方指示
1. 立刻執(zhí)行甲方獲本補充合同授權而發(fā)出的指令。若乙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執(zhí)行甲方已發(fā)出的指令,并在收到甲方催促執(zhí)行的書面通知后2天內仍未執(zhí)行的,甲方可另聘他人執(zhí)行該指令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關的費用作為債項向乙方追討,或從本合同應付或將會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并另加扣20%的管理費。
2. 若乙方覺得甲方的指令是不獲本合同授權的,可在執(zhí)行前要求甲方解釋相關條款,甲方須立刻答復。如經協商仍有異議,可按第十六章相關條款進行訴訟。若乙方沒有異議或沒有要求訴訟并執(zhí)行該指令,則該指令便視為有效。
3. 甲方的所有指令須書面發(fā)出。確有必要時,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且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2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4. 乙方須維持有效組織,以使甲方及其授權人所發(fā)出的一切指令能及時傳送至工地、指定分包人及指定供貨人執(zhí)行。
5. 乙方須把甲方或獲其授權的代表發(fā)給其項目管理人員或其公司之指令寫在專門日記中,并即日取得甲方或獲其授權的代表在有關記錄上簽名。
6. 若甲方(包括其工程顧問)或監(jiān)理單位要求,乙方須允許他們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閱上述日記。
7. 若乙方行為與合同文件規(guī)定或甲方指令不符,甲方或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停止一切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
8. 乙方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甲方的指令,只要該指令是與乙方有關的,乙方必須全面配合。
9. 本合同工程為整體項目發(fā)展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各方面均須與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協調。乙方須清楚明了此項,并保證會在甲方的指令下全面與有關單位配合和協調。
四、 審批
1. 合同文件說明要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審批、認可的事項,乙方須提前給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批準和認可。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的任何批準、不批準或修改建議皆不會減輕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擔的責任。批準應以書面形式發(fā)出,否則無效。
2. 甲方可委托其工程咨詢公司執(zhí)行審批的工作乙方必須執(zhí)行,咨詢公司審批后須甲方認可蓋章后方可生效。
五、 法定責任
1. 乙方須遵守國家、對本工程有管轄權或本工程需與其系統接駁的地方管理機關或公用事業(yè)單位的法律、條例和通知,并呈交所需的通知、申請和支付有關的法定費用和稅項。
2. 若任何一方因對方未繳交其應繳的法定費用及稅項或按國家、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而需代繳的,責任方須補償付款方所有費用及損失。
3. 乙方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關于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或工資的現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條例,并承受因此而出現的任何改變或增加的責任。
4. 若本工程因遵守法律和條例而需要變更,乙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詳加解釋。乙方若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之內收不到任何指示,便須遵從律例而變更,有關的變更視為甲方指示的設計變更處理。
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本合同(本工程)整體或部分包工包料的形式轉讓他人,發(fā)現整體轉包一次按轉包工程總造價的20%的違約金給予處罰,結算時扣除,并立即停止轉包工程施工。
6. 執(zhí)行本補充合同中乙方的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7. 遵守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接受甲方和監(jiān)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進行施工。
8. 遵守其它本合同未列明,但法律、規(guī)范、標準注明屬乙方承擔之責任。
六、 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并取得在當地承包工程的資格,在開工前獲得一切政府方面與施工有關之批準,若出現違規(guī)現象,所有的經濟責任和甲方連帶經濟責任歸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在獲得施工許可證前(含施工許可證辦理過程中)進行的相關業(yè)務溝通,承擔公關職責,支付有關費用(規(guī)定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的時間不應影響施工許可證的辦理。
八、 負責辦理施工臨時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xù)。
九、 乙方須在接到甲方發(fā)出委托其承包單項工程的書面通知后7天內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詳細說明其采取的施工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以及每個階段估計需要的時間,一式兩份報監(jiān)理及甲方審批。
十、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監(jiān)理提供本工程項目部有關人員上崗證、有關設備合格證及年審證等,并需保證現場施工勞動力能滿足本工程進度要求。
十一、 乙方須在工程開始前核實所有尺寸和地面標高,承擔更正自己不準確定位或事先未有核實尺寸或標高所引起的錯誤而引致的費用。
十二、 乙方的用料及施工質量在符合合同文件規(guī)定的同時,亦不能低于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最低標準,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內。
十三、 負責工地現場設施、道路、管線的維護和保養(yǎng)(包括標段范圍內的沉砂池、排水設施清理和修補,其費用已在投標總價中綜合考慮),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以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修建現場所有的臨時道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給予其他合作單位共同使用,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任何不予配合所引起的損失(包括須另行修建臨時道路等)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 若在施工期間有特殊情況出現,甲方認為必須修改已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乙方須在4日內按甲方要求修改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并立即執(zhí)行。
十五、 為了維持工程進度及在需要時修改進度計劃表,乙方須在其本身或其分包人的工程或物料供應有延誤跡象時及時通知甲方。
十六、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甲方的認可皆不會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何責任(合同說明的完工日必須嚴格遵守)。
十七、 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監(jiān)理書面報送《下月施工計劃》和《本月工程完成情況月報》,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勞動力安排(增加勞動力的來源)、投入機械設備、工程量等。如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承擔因甲供材料影響工期的責任。
十八、 乙方須于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及監(jiān)理書面提交周報告,詳細說明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及指定供貨人的供貨)的進度、需要的資料及要求的局部工期調整等。報告內要列明與進度計劃表偏差的地方,提出實際及預期延誤的理由,并提出補救的辦法。
十九、 在整個合同期間,若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每天向甲方提交報告,記錄工地上每個工種(包括指定分包工程)雇用工人及使用機械的數目、運到工地的物料數量及整天的天氣情況記載等。
a) 每日報告的格式要在工程開始前提交甲方認可。
b) 甲方若有工程顧問或其他代表派駐工地時,每日報告要經甲方的工程經理或其它代表審閱和簽字確認。
二十、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照片。
二十一、 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資料不完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甲方提交補充圖紙及資料所需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之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須以書面形式及早向甲方進行提示,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出以上要求而致使工程延誤,一切延誤所引起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二十二、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室外環(huán)境等銷售展示區(qū)域的施工(詳見本補充合同第十四章)。
二十三、 按合同約定,為分包工程(含指定分包工程及獨立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施工總協調,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并對整體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負責。
二十四、 合同規(guī)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發(fā)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進度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十五、 乙方項目現場的辦公室、輔助設施及貯存?zhèn)}庫等須與甲方充分溝通后自行架設,并按整體工程的進度和甲方的要求而遷移,且不能阻礙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場地。
二十六、 乙方須配合監(jiān)理及甲方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和委派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允許未經批準的參觀者進入工地,否則處以1000元/批次違約金。
二十七、 乙方必須在工地設置衛(wèi)生間,有義務向甲方另外分包工程的單位開放食堂和衛(wèi)生設施,否則處以2000元/次違約金。乙方向分包單位提供食堂和衛(wèi)生設施的具體管理辦法需報甲方項目經理部批準。
二十八、 除甲方書面準許外,乙方不得允許工人在已經完成的工程上留宿,門衛(wèi)除外,否則處以500元/人次違約金。
二十九、 進行本工程與其他工程分界面上的一切未有說明為其他承包商負責的所有工作,包括界面銜接,修復等工作,凡未有說明為其他承包商負責或不包括在本工程內者,皆為本工程的一部份,必須達到本工程設計的全部技術要求的標準。
三十、 對于設備材料(含甲供、指定供貨合同材料等),乙方須采取合適的貯存措施,確保其得到適當的保護。
三十一、 對于乙供材料,乙方須委托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商辦理所有需要的手續(xù)(包含進口材料商檢、報關等),并承擔一切費用。
三十二、 乙方須自費補充因操作、貯存不當或工藝低劣(不管是在最初安裝時或是在后來拆卸再安裝時發(fā)生的)而損壞的任何材料設備。
三十三、 施工期間乙方須采取一切措施來減低塵埃和噪音污染(如風動鉆機要裝配消聲器、壓縮機要性能良好及盡可能低噪音地運轉,并盡可能安置在遠離學校的地方等),乙方必須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施工噪音對學校的影響,若因影響學生上課的原因拖延工期,所有責任甲方不予給予任何補償,所有工期耽誤和趕工期所發(fā)生的費用均視為乙方充分考慮,均包含在工程總報價中,甲方不給予任何加班費用的補償。
三十四、 工程進行期間,現場應分棟分類設置垃圾池,乙方須盡快并經常性從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包含不用的、多余的建筑材料、設備等),并運至紅線2公里以外的場地(乙方自主選擇確定)。乙方應遵循甲方的任何關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直至甲方滿意為止;若甲方認為乙方清理不及時或不徹底,甲方可直接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清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無須經乙方確認)由乙方承擔(并另加20%的管理費)。
三十五、 乙方對標段內的所有工程之成品保護負有總承包管理責任直至交付業(yè)主入伙使用。在本工程進行時對已施工完成的部份工程,乙方須采取妥善的成品保護措施,避免成品遭受破壞或磨損,并在分段工程完成時復驗和確保保護措施仍然妥當。成品損壞后的修復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三十六、 本工程在移交物業(yè)前,乙方須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潔本工程的所有部位,特別是本工程完成后,乙方須清潔和整理本工程所有項目,除去一切無關標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潔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場清。若甲方認為有必要,乙方還須調校所有門、窗、抽屜等,檢查及為所有五金上油,修復抹面裂痕,清潔所有墻身、地板及玻璃等。
三十七、 倘若因行政或操作程序需要,甲方和乙方同意把本工程分拆為多份合同或子合同或三方合同,不論這些合同或子合同的簽署方是乙方本身或乙方下屬公司或乙方聯營公司或三方合同中的供應商和承包商,乙方對本工程的責任是全面和整體性的,并不會因上述的安排而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沒有這些安排下所應承擔的責任,而甲方亦不會因這樣的安排而承擔在沒有這些安排下所應承擔責任以外的責任。
三十八、 乙方必須滿足以下甲方對現場的CI要求,以下費用乙方已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不另外計算:
38.1. 施工入口形象要求
38.1.1. 工地主入口形象應符合當地政府有關要求,并報甲方審核(詳見附圖一)。本工程須設置三個入口大門,大門所有的樣式由甲方確定,乙方承擔大門的城建的所有費用。
38.1.2. 入口處應設置工程概況牌、工程目標牌、項目組織架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及防火牌、工程現場平面布置圖等(詳見附圖二)
附圖一:詳見附圖:施工現場臨時大門,臨時大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附圖二:
38.1.3. 標牌尺寸:標牌應設置為長方形,最小尺寸為1800mm900mm,可選用鋼管和角鋼支撐或依附于圍墻上。
38.1.4. 標牌的材質:面板采用有機板,框采用鋁合金或不銹鋼。
38.1.5. 大門口必須作硬地處理,車輛出入口位置必須設洗車池和排水溝,洗車池面積為3m8m,在出入口一側設擋水坎,并設沉淀池,污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網,禁止將污水排至市政道路,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后才能駛入城市道路。
38.1.6. 紅線范圍內公共道路清理由乙方統一安排專人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8.1.7. 在路邊出入口處須設置門衛(wèi)室,門衛(wèi)由乙方統一安排管理。門衛(wèi)崗亭應懸掛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和人員參觀管理辦法”。
38.1.8. 現場主入口應設宣傳欄(供甲方、監(jiān)理、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樣式由甲方確定。
38.2. 施工區(qū)域圍欄
圍欄由甲方自己委托其他分包隊伍城建,城建過程中乙方必須給予配合,施工期間乙方須經常性維護,確保清新,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拒絕維護,甲方有權從安全文明措施費用中扣除臨時圍墻的措施費用。
38.3. 公司CI標志
38.3.1. 塔吊:塔吊的配重臂上懸掛萬科標志和“寶恒地產”字樣的組合標志,2000mm2000mm字體,字間距及尺寸視塔吊情況決定。
38.3.2. 建筑物懸掛寶恒公司統一宣傳標語(由甲方設計)。
38.4. 安全文明施工
38.4.1. 乙方負責本工程現場內施工道路暢通,不得在施工道路堆放垃圾、材料、設備和停放車輛,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違約金,甲方有權委托其它單位予以清理,所發(fā)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2. 乙方負責本工程范圍內的道路路面清掃和垃圾外運,保持道路路面平整、清潔,無明顯低洼不平和積水;否則甲方有權委派其它單位予以清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3. 本工程內的臨時施工道路必須采用硬質路面,路旁兩側設置排水溝和沉砂池等設施;否則甲方有權委派其它單位予以實施,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4. 臨時施工道路、加工場地硬地化的具體要求:
a、 臨時施工道路:其厚度和強度應滿足施工和行車需要,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周邊設排水溝,現場不允許有積水(建議做法:100mm厚三和土墊層,100mm厚C20砼面層)。
b、 臨時加工場地(包括鋼筋加工和堆放場地):建議采用100mm厚砂石墊層,100mm厚C15細石砼面層,四周設排水溝,并將排水引入排水管網,現場不允許有積水。
c、 砌筑材料堆放要求:上蓋彩條布或其它防雨布,下墊模板及木方,四周設排水溝,并將排水引入排水管網。
d、 施工現場應修建不少于5個蹲位的公共廁所,并設獨立化糞池,要求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掏。
e、 現場應設置垃圾桶,沿施工道路每100米設一個。
f、 現場應設置茶水間及吸煙室各兩個。
38.4.5. 場地雨(污)水未經沉淀,不得直接排入室外管網。
38.5. 臨舍和現場辦公用房設置
38.5.1. 臨舍及辦公用房必須采用藍色組合板房搭建,經得起臺風考驗,且應符合消防要求,并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38.5.2. 衛(wèi)生間、沖涼房的搭建位置應經甲方同意,墻面貼白色瓷片。
38.5.3. 污水要經過化糞池后排放,達到政府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
38.5.4. 工人宿舍按班組分區(qū),標識清楚。宿舍內整潔、衛(wèi)生、通風良好。
38.6. 著裝要求
38.6.1. 如甲方項目管理要求,所有施工人員應統一著裝或著統一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和工作牌,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次違約金。如當天未統一著裝的人員超過30人,甲方有權按實際人數統一購置,所需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同一時間發(fā)現有5人以上未戴安全帽或工作牌,乙方支付違約金為200元/人次。
38.6.2. 除乙方負責的場地范圍及臨設范圍外,其余甲方紅線范圍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違約金。
38.7. 以上臨時設施、道路、設備基礎(包含塔吊、井架)、硬地化場地,需按甲方指定的時間按時拆除,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十九、 乙方對進場材料(含甲供、乙供、三方訂貨材料)的驗收除其他規(guī)定外,還必須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01)的要求執(zhí)行。
四十、 乙方負責為其屬下的全部職員、職工和工人購買長沙市政府規(guī)定的各種保險,其費用已經在報價中考慮。
四十一、 乙方屬下的任何職員、職工和工人因未購買保險而產生的糾紛、賠償、投訴、申訴或起訴,其全部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承擔。凡直接、間接涉及到甲方,或直接間接造成甲方形象損失的,甲方有權索賠相當于當事人索賠要求2倍的違約金。
第五章、工程造價
一、 計價基礎
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圖紙被確認為本合同的有效部份;則有關的圖紙稱為“合同圖
紙”, 經監(jiān)理及甲方審計后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技術要求、國家現行標準或規(guī)范、甲
方規(guī)定的該工程預算書編制依據要求等其它文件稱為“合同規(guī)范”,并與其它文件統
稱為合同文件,均為本合同計價基礎。
二、預算計價依據:
2.1、 預算材料價格見附件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書》,任何信息價未明確的材料價格的確定必須由甲方、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單方面的價格均不作為預算依據,在施工期間,合同約定可調價格材料每批進貨價格超出或低于預算價格的部分必須及時簽證。可調材料價格沒有簽證的,按該施工期間涉及的材料價格當月信息價下浮10%確定;
2.2、 環(huán)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須經市定額站核準后進入結算。
2.3、 施工用水、用電及生活用水費用按當地價格加損耗由承包方自行解決,其相關費用不予計取,但定額中包含的施工用水電費用不予扣除。
2.4、 建筑營業(yè)稅由發(fā)包人代扣繳納(當地企業(yè)除外);
2.5、 預算材料價格的確定:
2.5.1、材料價格執(zhí)行預算當月濟南市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表價格,價格表中未有的材料價格必須甲乙雙方商定確認價格,同時結合招標暫行規(guī)定。其它未能確定的材料價格根據施工地的相關規(guī)定及結合代理公司以前代理過的工程價格綜合取定(2010年第二季度的價格)。
2.5.2、材料設備供應:承包人負責所有合同范圍內的材料設備的采購,采購前應將樣品、規(guī)格、型號以書面形式(含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提供給發(fā)包人,并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認購,發(fā)包人有權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申請后應在15天內確認材料的品牌、質量、消耗量及價格,該價格即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
2.5.3、 預算書計價執(zhí)行文件:
執(zhí)行 《山東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03年)》、《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03年)》、2006年濟南市定額站發(fā)布的36元/工日的濟南市地區(qū)價目表和費用定額、山東省及濟南市關于工程結算所有的政策性文件。商鋪、幼兒園、會所、多層、小高層、高層及其他設備用房等工程類別全部按III類工程取費標準取費(其中僅別墅工程按一類工程取費)。定額人工單價的確定:土建、安裝一律按36元/定額工日的濟南市地區(qū)價目表和費用定額、山東省及濟南市關于工程結算所有的政策性文件,。材料價格執(zhí)行預算期間的濟南市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及甲乙雙方商定價格并結合招標暫行規(guī)定。
三、甩項工程及相關要求(以下項目暫定為甲方另行分包項目)
1、采暖工程 2、外墻保溫工程 3、入戶防盜門及樓宇門 4、門窗工程
5、安防 6、消防 7、戶內面磚 8、室內刮膩子 9、衛(wèi)生潔具及水嘴 10、鋼木樓梯 11、弱電 12、室外工程(含園林綠化、道路、室外管網、圍墻等室外工程均在二次分包范圍內)
備注:⑴、以上甩項工程均由甲方自行分包,總承包方若有上述甩項工程施工資質的可以參加甲方的投標活動,在同等價格的情況下優(yōu)先乙方;
⑵、總承包方不得將主體工程、水衛(wèi)、電照工程進行分包、轉包、或將整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對于以上工程的施工質量、使用及保修必須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否則,發(fā)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正并進行甩項分包,同時甲方可在結算時拒付該項工程所有款項。
⑶、考慮專業(yè)化施工和價格因素,發(fā)包人將上述12項專業(yè)工程進行分包,但承包人必須進行必要的施工配合和管理,主要包括:對質量、工期、安全進行控制;提供現場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提供必要的作業(yè)面;協調與其它專業(yè)間相互配合;提供現場水電;協調正常的施工環(huán)境;提供辦公及食宿條件等。其配合費用在發(fā)包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分包方計取。
⑷、對于任何形式下的分包工程,承包人亦不解脫其對工期、質量、安全、資料的控制和責任,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等完全由承包人負責。但因分包方原因而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額外增加的工程量,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⑸、發(fā)包方分包項目,分包方必須及時向總承包方提供各種完整的技術資料,所需費用(包括試化驗、檢測費)由分包方承擔。
⑹、總承包施工配合費用及水電費用按一下原則計?。?
1、入戶防盜門及樓宇門、門窗工程、安防、消防、戶內面磚、室內刮膩子、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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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恒
水木清華
項目
承包
工程施工
補充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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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
施工總承包補充合同
甲方: 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XXX
乙方: 汕頭市達濠建筑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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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協議書
第二部分: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二章:甲方駐工地負責人及相關權利和責任
第三章: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責任
第五章:工程造價
第六章:工期管理
第七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及驗收
第八章:工地現場管理
第九章:工程分包
第十章:工程進度款的核實與支付
第十一章:材料、設備
第十二章:設計變更
第十三章: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四章:配合銷售包裝
第十五章:質量缺陷保修
第十六章:爭議、違約及索賠
第十七章: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
第十八章: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第十九章:施工臨時設施廣告權益
第二十章:保險與履約保證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章:合同份數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供材料設備清單及結算價格表
附件二:工程采購技術及質量要求
附件三: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
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樣本
附件五:房屋接收標準
附件六: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附件七: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八:廉潔合作協議
附件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
附件十:禁用材料設備清單
附件十一:甲供材料清單――主材超量扣款單價表
附件十二:甲供材料清單――輔材單價表
附件十三:質量、工期罰則
附件十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附件十五:施工用水管理
附件十六:變壓器移交及用電管理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汕頭市達濠建筑總公司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權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補充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山東省、濟南市有關規(guī)定,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結合甲乙雙方原已簽訂的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簽訂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工程施工總承包補充合同(以下簡稱本補充合同)。原“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標準文本)與本補充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工程
2、 工程地點:濟南市商河縣弘德片區(qū)
3、 施工現場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 承包工程名稱: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總承包工程,總建筑面積 暫定16萬 平方米(含車庫及儲藏室工程)。
2、 本施工總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2.1. 一般土建工程
2.2. 室內建筑電氣及照明工程和弱電線管敷設工程(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穿墻套管必須及時采用內外封堵,避免雨水侵入,若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電氣工程進行分包,若違背按違約處理).
2.3. 強弱電過路管在確定分包施工單位前由乙方組織施工(施工前知會甲方,由甲方確認工程量,若因延誤敷設過路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4. 建筑防雷接地工程(每棟之間的接地裝置要求連接距離最近)
2.5. 室內給排水工程(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給排水工程進行分包,若違背按違約處理)
2.6. 其它專業(yè)施工必須的洞口等修補工作,已在投標報價中統一考慮(不予簽證補償)
2.7. 甲方指令委托的其它工程(包括室外環(huán)境的部分結構工程,該部分工程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于制定發(fā)包)
2.8. 場地回填平整至建筑總圖、園建施工圖表示之標高位置(施工范圍按合同附件《山東寶恒水木清華項目工程施工工作界面劃分標準》執(zhí)行)
3、 甲方有權決定項目紅線范圍內及紅線外距離50米范圍內增加的零星工程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決定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充分理解甲方對該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時完成,價格按照合同內同類工程和合同約定條款計取。如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將該項工程委托給分包單位施工,并按照該項工程造價的20%索取違約金。
4、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將主體房建工程以外的土建部分(室外道路、室外土方、水景結構、橋梁、柱廊、亭臺、化糞池、私家花園回填土等)及鋼筋混凝土零星工程、室外電氣工程、環(huán)境照明工程及其它室外強弱電工程等納入乙方承包范圍,如甲方決定將以上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充分理解甲方對該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時完成,如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將該項工程委托給分包單位施工,并按照該項工程造價的20%索取違約金。
5、 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圍及介紹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視為完整無缺的。甲方有權對本項目內具體工程內容采取指定分包、指定供貨或獨立分包等方式進行隨時調整,有關費用按合同條款規(guī)定計算,乙方不會因此安排而提出價款及工期索償。
6、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圍包人工、包材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施工等全部風險。
三、 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回遷樓部分:2010年8月20日,其他部分暫定為:田園路西側所有小高層、實驗學校西側四棟多層部分、實驗學校西側(田園路東側)兩棟小高層、三棟別墅、田園路西側商業(yè)部):預計2010年10月10日(以甲方項目經理部現場書面通知為準,施工準備及搭設臨時設施時間由乙方自行考慮在開工之前完善)。
2、 竣工日期:回遷樓部分部分: 2010年10月30日主體工程驗收(交付日期:2010年12月20日),其他部分:暫定2010年12月 20日(具體交付日期:根據各棟開工時間確定,乙方須接受甲方實際開工實際及竣工時間)。
3、 別墅、多層樣板房及小高層樣板房范圍的開竣工日期按照甲方給定的工期執(zhí)行,但2010年十二月20號前前必須完工。
4、 以上不論開工時間是否延遲或推后,甲方會根據實際工程情況確定工期,工期一旦確定,所有竣工時間不變,施工期間甲方穿插樣板房裝修。
5、 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n 可能出現的各種規(guī)模的下雨、臺風、冷凍結冰、高溫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工地及周邊環(huán)境等影響因素;
n 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n 設計變更對工期的影響;
n 勞務市場變化的影響。
四、 質量標準
質量驗收標準:爭取拿到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
最低標準:主體驗收結果:合格
竣工驗收結果:合格
獎罰辦法:未取得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證書的,處以10萬元質量違約金;獲得濟南市“優(yōu)質工程”獎勵10萬元;獲得山東省“優(yōu)質工程”獎勵10萬元。鼓勵中標人爭創(chuàng)更高等級的質量獎項,如果獲得施工單位申報的國家級獎項,再獎勵10萬元,獎金累計30萬元。
五、 暫定合同價款
暫定金額(大寫):人民幣 一億伍千貳佰萬 圓整
¥ 152000000 元
六、 履約保證金
保金方式:乙方履約擔保采用現金擔保方式,擔保金額暫定為合同價款的 1 %,即人民幣 壹佰伍拾貳萬 元 。辦理履約擔保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并將履約擔保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中合同方為生效。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合同價款的50%時,返還一半的擔保金,剩余部分在結算完成后按履約情況結清返還。
七、 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簡稱合同文件)
1. 本補充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并共同簽署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其他協議、會議紀要等.
2. 本補充合同協議書
3. 本補充合同條件及附件.
4. 甲乙雙方簽訂《招標方案暫行規(guī)定》
5. 施工組織設計、甲乙雙方核對審核好的工程預算書、廉潔合作協議、乙方項目經理承諾函、工程質量保修協議、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
6. 乙方承諾函件及雙方定標前的來往文件
7. 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8. 現行國家規(guī)范、規(guī)程、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
9. 施工圖紙、設計變更
若合同文件之間有任何矛盾,以較后時間制訂的為準。任何不列在其上的文件皆不成為合同的一部份,其內容不能影響合同的含意,除非雙方同意簽認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為分階段合同效用,不影響雙方按本補充合同所需承擔義務、責任和工作。乙方承諾會有效地和及時地協助辦理好有關施工許可證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它單位之許可手續(xù),并承擔政府規(guī)定由乙方承擔之有關費用,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所有有關申請房產證等手續(xù)。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時辦理相關證件,則乙方承擔結算價之10%的違約金。
本合同的一切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或創(chuàng)設出當事人間的聯合、結合、信托或合伙關系,每一當事人應就其各自的雇員和合同所述的義務承擔責任。
八、 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按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完成合同文件所說明工程內容。
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補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件》中定義相同。
十、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免費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一、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二、 本補充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地點: 山東省商河縣弘德片區(qū)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商河縣商中路中段寶恒地產大樓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訂立時間: 2010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一、 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甲方:山東寶恒房地產開發(fā)XXX
1.2. 甲方總代表:甲方駐工地總代表為 劉志偉 先生
1.3. 乙方總代表:紀創(chuàng)旭
1.4. 項目經理: (指乙方在專用條款中指定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 山東城市建筑設計院
1.6. 監(jiān)理單位: (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
1.7. 總監(jiān): (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監(jiān)理單位的指令經總監(jiān)簽署后生效)
1.8. 質量監(jiān)督檢驗單位: 商河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1.9. 安全監(jiān)督檢查單位: 商河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察站
1.10. 工程:指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按照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規(guī)模的下雨、臺風、高溫天氣、冰雪天氣、停水、停電、節(jié)假日、工地及周邊環(huán)境、勞務市場變化等影響因素,本合同條件第二十一章定義的“不可抗力”除外。
1.13. 指定分包合同:是指在該項工程開工前,由甲方組織招標,乙方可自行參加或推薦施工單位參加投標,甲方進行評標并確定中標單位,由甲乙雙方以及中標單位三方簽訂施工合同(乙方作為該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負責總承包管理、提供總承包配合,并就該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向甲方負責,甲方代直接向中標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中標單位向甲方及乙方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法人證書等復印件(合同格式參見附件四《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樣本》)。
1.14. 勞務分包合同:為保證本工程順利開展工作,保證勞務工工資,乙方所有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到商河縣建設局備案,并將備案勞務合同交甲方一份,乙方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必須堅持以下原則:首先,乙方選定的勞務分包隊伍必須經甲方審核其誠信及經濟實力等資信,其次,所有勞務價格必須合理利潤,其利潤值不低于10%,最后,所有勞務分包合同付款方式必須滿足勞務工每月基本工資標準。
1.15. 指定供貨合同:是指為了保證乙方承包范圍內材料及設備訂貨的質量和按時供應,解決甲乙雙方對指定價材料、設備價格的爭議,由甲方組織采購,甲方、乙方以及供貨方三方簽訂合同,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標供貨方支付貨款,乙方負責工程量統計、訂貨并督促供應商按時到貨、驗收、保管及管理的合同。
1.16. 獨立施工單位:由甲方直接委托執(zhí)行本建設項目除本合同工程內容外的其它施工單位。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文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20. 小時或天:本補充合同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21. 合同文件:指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詳見協議書第七條)
1.22. 貨幣單位:合同中出現的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均以人民幣計。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補充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 本補充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并共同簽署的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其他協議、會議紀要等
(2) 本補充合同協議書
(3) 本補充合同條件
(4) 本補充合同附件及其余條款
(5) 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技術標書編制要求、商務標書編制要求、合同條件、投標函、廉潔合作協議、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等
(6) 乙方承諾函件及雙方在定標前的來往文件
(7)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標準文本”)
(8)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甲方指令”、技術了解單、設計變更等
(9) 施工圖紙、經甲方審批的“技術洽商單”
(10) 現行國家及地方的規(guī)范、規(guī)程、政策性規(guī)定和其它有關技術標準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按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二、 圖紙及樣板
1. 甲方對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圖紙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無論工程是否結束,乙方均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甲方提供的樣板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乙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含破損)及甲方提供的樣板無償退還甲方。雙方同意無保密措施費。
2. 所有有關本工程的資料包括文件、圖紙、規(guī)范等,乙方均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更不得把全部或部份資料,在未有甲方書面同意下,外傳翻印。
第二章、甲方駐工地負責人及相關權利和責任
一、 甲方總代表履行本補充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權利和義務,簽署甲方指令,其中對本補充合同的任何修訂、設計變更及增加工程、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工程結算款的審定等等,需要另外獲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上述程序必須按公司簽證、設計變更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簽證須由公司審計部審核簽字后蓋公司公章后方可生效,或則一律簽證及設計變更均為無效簽證及設計變更。
二、 甲方要求總監(jiān)在行使某些職權前應征得甲方批準的,總監(jiān)應征得甲方批準;未注明的,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甲方同意外,總監(jiān)無權解除本補充合同約定的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三、 甲方總代表無權授權其他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給自己的職權。
四、 甲方總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后,以書面形式交給監(jiān)理公司,由監(jiān)理公司發(fā)出及監(jiān)督執(zhí)行,乙方項目經理或乙方項目經理指定收文人在收發(fā)臺帳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且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2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認為甲方總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總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甲方總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緊急情況下,甲方總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執(zhí)行,乙方拒不執(zhí)行指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本補充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六、 甲方如需更換甲方總代表和總監(jiān),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七、 開工前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項目紅線內,供應量保證正常施工的需要,乙方進場后,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xù)。
八、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為復核資料的準確性,乙方應在使用該資料前做進一步探明,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經進一步探明而導致相關損失的責任自行承擔。
九、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肆套(竣工圖一式肆份,由乙方負責提交),其他有關資料一套;乙方應妥善保管,如需另外增加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表,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補充施工圖紙及資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委托監(jiān)理組織有甲方、乙方、設計單位、質監(jiān)單位、監(jiān)理單位以及各分包商等單位參加的圖紙會審,作好會議紀要,并按施工圖的份數發(fā)給乙方。
十一、 開工前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交驗完畢,即由乙方負責保護,此后由于破壞或失準帶來的重新測量、放點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十二、 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等。
十三、 甲方有權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布置進行調整、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十四、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暫停施工,待整改完畢后報甲方驗收并同意后方可復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五、 甲方有權獨立或聯合監(jiān)理單位,定期對長沙萬科城市花園項目一期各施工總承包商(含乙方及乙方直接發(fā)包之單位)、其它分包、供應商進行綜合評估,并有權公開評估結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層或主管單位通報。評估結果不需要乙方簽字或其它形式的認可,基于評估結果的表揚或獎勵措施由甲方獨立決定。
十六、 甲方有權在工程結束時,在項目明顯位置樹立銘牌,記載項目開發(fā)大事和承建單位名稱(乙方)、承建單位工程負責人名稱(乙方項目經理)、承建單位了解電話(乙方公開電話),此公布無須另外取得乙方許可。
第三章、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一、 乙方必須按本補充合同及投標標書進行施工組織,乙方項目部以下管理人員在所轄工程或分項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變更主要管理人員(下面第二條第1項)、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必須提前一周書面上報甲方并經甲方總代表同意方可執(zhí)行,否則,乙方每違約一項(或一人),每次需支付違約金1萬元;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須無條件和全面的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以及履行前任簽署的所有文件約定之義務。
二、 本工程乙方駐工地管理人員(所駐工地施工管理人員必須為在考察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管理人員,可根據項目實際規(guī)模增減相關人員,但必須征得甲方認可,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 項目經理: 一名 ,項目技術負責人:一名 ,水電安裝負責人: 一名 ,施工員: 土建至少兩名 、安裝施工員兩名、 暖通施工員一名、 其他人員至少九名(其中測量員為: 2名 ),安全員:兩名,專職預算員:一名,資料員: 一名 ,質檢員:兩名。
2. 其他人員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為準,其中:模板工長:至少兩名 ,鋼筋工長:至少兩名,砼工長:至少兩名,砌體工長:至少三名 ,裝修工長:至少兩名 ,給排水工長:至少兩名 、電氣工長:至少兩名 。
3. 工程主要施工機械安排:塔吊 根據實際需要 臺、施工電梯 根據現場需要設置 臺、發(fā)電機 一臺 。
三、 乙方項目經理即為乙方駐工地總代表,乙方授權項目經理處理與項目有關的業(yè)務,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并加蓋乙方項目部公章后遞交甲方,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期間,由乙方項目副經理委托其他人員代行項目經理職責,必須由委托書交與甲方,其委托人與項目經理簽字具有同等效力。
四、 乙方項目經理(委托代理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業(yè)施工員及水電安裝負責人必須參加每周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4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獲得甲方批準后方可缺席,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人次。工作時間,以上人員離開工地現場或無法取得了解4小時以上,且授權沒有得到總監(jiān)或甲方項目經理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人次。
五、 乙方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均須持有政府規(guī)定的上崗證或相關的任職資格證書,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其他技術人員有三年以上本專業(yè)工作經驗。
六、 乙方必須配備經驗豐富的專職質量檢查員,要求如下:
a) 中專以上學歷,五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
b) 配置標準:土建專業(yè)每2萬平米不得少于1人,水電專業(yè)各配備1人;
c) 質檢員僅執(zhí)行質量檢查的專職工作,不得兼職其它任何工作;質檢員應全程陪同監(jiān)理等人員進行各種隱蔽驗收等工作,并在驗收前備好相關質量記錄(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規(guī)范及甲方要求進行“實測實量”工作,建立“分戶檔案”);有權并有效地對施工質量問題進行經濟處罰;
d) 配置質檢員崗位是乙方完善質量自控體系的有效措施,乙方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并充分支持;
e) 如質檢員數量不足、未專職、未發(fā)揮質量自控作用,均視為乙方違約;對于明顯質量問題質檢員未發(fā)現而導致隱蔽驗收不合格的,每次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七、 乙方以下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3天內報送擬調任人員給甲方項目部,得到甲方項目部批準后,擬調任人員在2天內到任。
a) 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整理,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yè)工作、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等;
b)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和監(jiān)理正常工作(包括銷售配合工作)者;
c)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guī)定者;
d) 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guī)定必須有上崗證);
e) 與本補充合同規(guī)定名冊不符者或不符合本章第六條要求的;
f)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八、 除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外,接到甲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通過監(jiān)理向乙方發(fā)出的口頭指令后,乙方應負責及時或不超過2天內向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核實,未確認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并嚴格履行,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yōu)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勞資糾紛,其后果為:工期延誤、質量缺陷、安全隱患、媒體曝光、政府主管部門處罰、工人向政府或甲方申訴(或其它過激、不當行為)、對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乙方必須立即無條件的采取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以及每次向甲方支付5萬元(含)以上違約金。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事端、或不能立即消除負面影響,甲方有權直接介入,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另增加50%違約金,以上費用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無需得到乙方同意。
十、 乙方必須履行與乙方的分包商、供應商所簽訂的合同。如出現與本章第九條類似的合同糾紛,甲方有權參照本章第九條執(zhí)行。
第四章、乙方工作和責任
以下乙方工作,除注明費用另計外,其相關費用均被視為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之中,乙方提出的相關索賠均不會獲得考慮。以下條款,乙方未執(zhí)行或執(zhí)行不力將視為違約,違約金額為每項每次伍佰至拾萬元。
一、 基本責任:
1. 乙方須按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遵循甲方所有合理的指令完成合同文件所說明的本工程。乙方項目部必須保存一份完整的合同副本并組織學習,以保證相關人員能了解并全面執(zhí)行合同條款。
2. 從本工程開始到移交之日止,乙方須負全責保護本工程(包括保護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放在工地上與本工程有關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臨時建筑、機械、物料或任何其它物件)。
3. 除上述規(guī)定外,乙方亦須負全責保護其在保修期內須執(zhí)行的未完成工作,直至該工作完成為止。此外乙方亦須負責其在履行保修責任而執(zhí)行工作的期間對本工程造成的損壞。
4. 乙方若發(fā)現合同文件內或互相之間有任何差異,須立刻以書面形式與甲方溝通,說明差異之處,甲方須給予指令明確統一。
5. 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指定供貨及獨立分包工程。
6. 若合同文件說明本工程的部分物料由甲方供應,則:
a) 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甲供物料的接收和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或拒絕參與驗收。
b) 乙方須負責按實際所需加定額損耗量(其中斜屋面陶瓦損耗為3.5%)計算應由甲方供應的物料的訂貨數量,超報、超領部分視為乙方購買。
c)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供貨計劃以便甲方安排物料按時供應。該計劃必須考慮合理的訂貨、生產和運輸周期。若因乙方提交計劃延遲或不當導致出現總工期延誤、窩工、質量下降等情況,其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提供的供貨計劃數量有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d) 甲方供應的物料應送到工地現場,乙方負責卸貨。若乙方要求送到工地外的中轉場地,則由中轉場地運到工地的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e)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供應的物料4小時內開箱驗收完畢,并當場簽收。乙方可采用開箱驗收的方法,破損及不符合要求的等量替換;乙方不得因部分物料破損或不合格而整批拒收。若物料運至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參加驗收,甲方有權指定合適地點安排卸貨,卸貨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視為乙方已接收,此后產生的物料損失和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 質量責任:
詳見本補充合同第七章
三、 執(zhí)行甲方指示
1. 立刻執(zhí)行甲方獲本補充合同授權而發(fā)出的指令。若乙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執(zhí)行甲方已發(fā)出的指令,并在收到甲方催促執(zhí)行的書面通知后2天內仍未執(zhí)行的,甲方可另聘他人執(zhí)行該指令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關的費用作為債項向乙方追討,或從本合同應付或將會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并另加扣20%的管理費。
2. 若乙方覺得甲方的指令是不獲本合同授權的,可在執(zhí)行前要求甲方解釋相關條款,甲方須立刻答復。如經協商仍有異議,可按第十六章相關條款進行訴訟。若乙方沒有異議或沒有要求訴訟并執(zhí)行該指令,則該指令便視為有效。
3. 甲方的所有指令須書面發(fā)出。確有必要時,甲方總代表或其授權人可發(fā)出口頭指令,乙方對指令應予以執(zhí)行,且乙方應于發(fā)出口頭指令后2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4. 乙方須維持有效組織,以使甲方及其授權人所發(fā)出的一切指令能及時傳送至工地、指定分包人及指定供貨人執(zhí)行。
5. 乙方須把甲方或獲其授權的代表發(fā)給其項目管理人員或其公司之指令寫在專門日記中,并即日取得甲方或獲其授權的代表在有關記錄上簽名。
6. 若甲方(包括其工程顧問)或監(jiān)理單位要求,乙方須允許他們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閱上述日記。
7. 若乙方行為與合同文件規(guī)定或甲方指令不符,甲方或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停止一切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
8. 乙方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甲方的指令,只要該指令是與乙方有關的,乙方必須全面配合。
9. 本合同工程為整體項目發(fā)展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各方面均須與其他工程有所配合和協調。乙方須清楚明了此項,并保證會在甲方的指令下全面與有關單位配合和協調。
四、 審批
1. 合同文件說明要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審批、認可的事項,乙方須提前給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批準和認可。甲方(包括其工程審計中心)或監(jiān)理單位的任何批準、不批準或修改建議皆不會減輕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擔的責任。批準應以書面形式發(fā)出,否則無效。
2. 甲方可委托其工程咨詢公司執(zhí)行審批的工作乙方必須執(zhí)行,咨詢公司審批后須甲方認可蓋章后方可生效。
五、 法定責任
1. 乙方須遵守國家、對本工程有管轄權或本工程需與其系統接駁的地方管理機關或公用事業(yè)單位的法律、條例和通知,并呈交所需的通知、申請和支付有關的法定費用和稅項。
2. 若任何一方因對方未繳交其應繳的法定費用及稅項或按國家、地方法規(guī)規(guī)定而需代繳的,責任方須補償付款方所有費用及損失。
3. 乙方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關于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或工資的現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條例,并承受因此而出現的任何改變或增加的責任。
4. 若本工程因遵守法律和條例而需要變更,乙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詳加解釋。乙方若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之內收不到任何指示,便須遵從律例而變更,有關的變更視為甲方指示的設計變更處理。
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本合同(本工程)整體或部分包工包料的形式轉讓他人,發(fā)現整體轉包一次按轉包工程總造價的20%的違約金給予處罰,結算時扣除,并立即停止轉包工程施工。
6. 執(zhí)行本補充合同中乙方的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7. 遵守有關法律和規(guī)定,接受甲方和監(jiān)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進行施工。
8. 遵守其它本合同未列明,但法律、規(guī)范、標準注明屬乙方承擔之責任。
六、 乙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并取得在當地承包工程的資格,在開工前獲得一切政府方面與施工有關之批準,若出現違規(guī)現象,所有的經濟責任和甲方連帶經濟責任歸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在獲得施工許可證前(含施工許可證辦理過程中)進行的相關業(yè)務溝通,承擔公關職責,支付有關費用(規(guī)定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的時間不應影響施工許可證的辦理。
八、 負責辦理施工臨時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xù)。
九、 乙方須在接到甲方發(fā)出委托其承包單項工程的書面通知后7天內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詳細說明其采取的施工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以及每個階段估計需要的時間,一式兩份報監(jiān)理及甲方審批。
十、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監(jiān)理提供本工程項目部有關人員上崗證、有關設備合格證及年審證等,并需保證現場施工勞動力能滿足本工程進度要求。
十一、 乙方須在工程開始前核實所有尺寸和地面標高,承擔更正自己不準確定位或事先未有核實尺寸或標高所引起的錯誤而引致的費用。
十二、 乙方的用料及施工質量在符合合同文件規(guī)定的同時,亦不能低于國家有關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最低標準,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內。
十三、 負責工地現場設施、道路、管線的維護和保養(yǎng)(包括標段范圍內的沉砂池、排水設施清理和修補,其費用已在投標總價中綜合考慮),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以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修建現場所有的臨時道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給予其他合作單位共同使用,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任何不予配合所引起的損失(包括須另行修建臨時道路等)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 若在施工期間有特殊情況出現,甲方認為必須修改已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乙方須在4日內按甲方要求修改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并立即執(zhí)行。
十五、 為了維持工程進度及在需要時修改進度計劃表,乙方須在其本身或其分包人的工程或物料供應有延誤跡象時及時通知甲方。
十六、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甲方的認可皆不會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何責任(合同說明的完工日必須嚴格遵守)。
十七、 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監(jiān)理書面報送《下月施工計劃》和《本月工程完成情況月報》,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勞動力安排(增加勞動力的來源)、投入機械設備、工程量等。如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承擔因甲供材料影響工期的責任。
十八、 乙方須于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及監(jiān)理書面提交周報告,詳細說明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及指定供貨人的供貨)的進度、需要的資料及要求的局部工期調整等。報告內要列明與進度計劃表偏差的地方,提出實際及預期延誤的理由,并提出補救的辦法。
十九、 在整個合同期間,若甲方有需要,乙方須每天向甲方提交報告,記錄工地上每個工種(包括指定分包工程)雇用工人及使用機械的數目、運到工地的物料數量及整天的天氣情況記載等。
a) 每日報告的格式要在工程開始前提交甲方認可。
b) 甲方若有工程顧問或其他代表派駐工地時,每日報告要經甲方的工程經理或其它代表審閱和簽字確認。
二十、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照片。
二十一、 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資料不完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甲方提交補充圖紙及資料所需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之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須以書面形式及早向甲方進行提示,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出以上要求而致使工程延誤,一切延誤所引起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二十二、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室外環(huán)境等銷售展示區(qū)域的施工(詳見本補充合同第十四章)。
二十三、 按合同約定,為分包工程(含指定分包工程及獨立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施工總協調,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并對整體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負責。
二十四、 合同規(guī)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發(fā)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進度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十五、 乙方項目現場的辦公室、輔助設施及貯存?zhèn)}庫等須與甲方充分溝通后自行架設,并按整體工程的進度和甲方的要求而遷移,且不能阻礙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場地。
二十六、 乙方須配合監(jiān)理及甲方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和委派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允許未經批準的參觀者進入工地,否則處以1000元/批次違約金。
二十七、 乙方必須在工地設置衛(wèi)生間,有義務向甲方另外分包工程的單位開放食堂和衛(wèi)生設施,否則處以2000元/次違約金。乙方向分包單位提供食堂和衛(wèi)生設施的具體管理辦法需報甲方項目經理部批準。
二十八、 除甲方書面準許外,乙方不得允許工人在已經完成的工程上留宿,門衛(wèi)除外,否則處以500元/人次違約金。
二十九、 進行本工程與其他工程分界面上的一切未有說明為其他承包商負責的所有工作,包括界面銜接,修復等工作,凡未有說明為其他承包商負責或不包括在本工程內者,皆為本工程的一部份,必須達到本工程設計的全部技術要求的標準。
三十、 對于設備材料(含甲供、指定供貨合同材料等),乙方須采取合適的貯存措施,確保其得到適當的保護。
三十一、 對于乙供材料,乙方須委托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商辦理所有需要的手續(xù)(包含進口材料商檢、報關等),并承擔一切費用。
三十二、 乙方須自費補充因操作、貯存不當或工藝低劣(不管是在最初安裝時或是在后來拆卸再安裝時發(fā)生的)而損壞的任何材料設備。
三十三、 施工期間乙方須采取一切措施來減低塵埃和噪音污染(如風動鉆機要裝配消聲器、壓縮機要性能良好及盡可能低噪音地運轉,并盡可能安置在遠離學校的地方等),乙方必須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施工噪音對學校的影響,若因影響學生上課的原因拖延工期,所有責任甲方不予給予任何補償,所有工期耽誤和趕工期所發(fā)生的費用均視為乙方充分考慮,均包含在工程總報價中,甲方不給予任何加班費用的補償。
三十四、 工程進行期間,現場應分棟分類設置垃圾池,乙方須盡快并經常性從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包含不用的、多余的建筑材料、設備等),并運至紅線2公里以外的場地(乙方自主選擇確定)。乙方應遵循甲方的任何關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直至甲方滿意為止;若甲方認為乙方清理不及時或不徹底,甲方可直接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清理,其產生的所有費用(無須經乙方確認)由乙方承擔(并另加20%的管理費)。
三十五、 乙方對標段內的所有工程之成品保護負有總承包管理責任直至交付業(yè)主入伙使用。在本工程進行時對已施工完成的部份工程,乙方須采取妥善的成品保護措施,避免成品遭受破壞或磨損,并在分段工程完成時復驗和確保保護措施仍然妥當。成品損壞后的修復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三十六、 本工程在移交物業(yè)前,乙方須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潔本工程的所有部位,特別是本工程完成后,乙方須清潔和整理本工程所有項目,除去一切無關標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潔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場清。若甲方認為有必要,乙方還須調校所有門、窗、抽屜等,檢查及為所有五金上油,修復抹面裂痕,清潔所有墻身、地板及玻璃等。
三十七、 倘若因行政或操作程序需要,甲方和乙方同意把本工程分拆為多份合同或子合同或三方合同,不論這些合同或子合同的簽署方是乙方本身或乙方下屬公司或乙方聯營公司或三方合同中的供應商和承包商,乙方對本工程的責任是全面和整體性的,并不會因上述的安排而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沒有這些安排下所應承擔的責任,而甲方亦不會因這樣的安排而承擔在沒有這些安排下所應承擔責任以外的責任。
三十八、 乙方必須滿足以下甲方對現場的CI要求,以下費用乙方已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不另外計算:
38.1. 施工入口形象要求
38.1.1. 工地主入口形象應符合當地政府有關要求,并報甲方審核(詳見附圖一)。本工程須設置三個入口大門,大門所有的樣式由甲方確定,乙方承擔大門的城建的所有費用。
38.1.2. 入口處應設置工程概況牌、工程目標牌、項目組織架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及防火牌、工程現場平面布置圖等(詳見附圖二)
附圖一:詳見附圖:施工現場臨時大門,臨時大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附圖二:
38.1.3. 標牌尺寸:標牌應設置為長方形,最小尺寸為1800mm900mm,可選用鋼管和角鋼支撐或依附于圍墻上。
38.1.4. 標牌的材質:面板采用有機板,框采用鋁合金或不銹鋼。
38.1.5. 大門口必須作硬地處理,車輛出入口位置必須設洗車池和排水溝,洗車池面積為3m8m,在出入口一側設擋水坎,并設沉淀池,污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網,禁止將污水排至市政道路,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后才能駛入城市道路。
38.1.6. 紅線范圍內公共道路清理由乙方統一安排專人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8.1.7. 在路邊出入口處須設置門衛(wèi)室,門衛(wèi)由乙方統一安排管理。門衛(wèi)崗亭應懸掛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和人員參觀管理辦法”。
38.1.8. 現場主入口應設宣傳欄(供甲方、監(jiān)理、施工單位共同使用),樣式由甲方確定。
38.2. 施工區(qū)域圍欄
圍欄由甲方自己委托其他分包隊伍城建,城建過程中乙方必須給予配合,施工期間乙方須經常性維護,確保清新,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拒絕維護,甲方有權從安全文明措施費用中扣除臨時圍墻的措施費用。
38.3. 公司CI標志
38.3.1. 塔吊:塔吊的配重臂上懸掛萬科標志和“寶恒地產”字樣的組合標志,2000mm2000mm字體,字間距及尺寸視塔吊情況決定。
38.3.2. 建筑物懸掛寶恒公司統一宣傳標語(由甲方設計)。
38.4. 安全文明施工
38.4.1. 乙方負責本工程現場內施工道路暢通,不得在施工道路堆放垃圾、材料、設備和停放車輛,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違約金,甲方有權委托其它單位予以清理,所發(fā)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2. 乙方負責本工程范圍內的道路路面清掃和垃圾外運,保持道路路面平整、清潔,無明顯低洼不平和積水;否則甲方有權委派其它單位予以清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3. 本工程內的臨時施工道路必須采用硬質路面,路旁兩側設置排水溝和沉砂池等設施;否則甲方有權委派其它單位予以實施,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8.4.4. 臨時施工道路、加工場地硬地化的具體要求:
a、 臨時施工道路:其厚度和強度應滿足施工和行車需要,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周邊設排水溝,現場不允許有積水(建議做法:100mm厚三和土墊層,100mm厚C20砼面層)。
b、 臨時加工場地(包括鋼筋加工和堆放場地):建議采用100mm厚砂石墊層,100mm厚C15細石砼面層,四周設排水溝,并將排水引入排水管網,現場不允許有積水。
c、 砌筑材料堆放要求:上蓋彩條布或其它防雨布,下墊模板及木方,四周設排水溝,并將排水引入排水管網。
d、 施工現場應修建不少于5個蹲位的公共廁所,并設獨立化糞池,要求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掏。
e、 現場應設置垃圾桶,沿施工道路每100米設一個。
f、 現場應設置茶水間及吸煙室各兩個。
38.4.5. 場地雨(污)水未經沉淀,不得直接排入室外管網。
38.5. 臨舍和現場辦公用房設置
38.5.1. 臨舍及辦公用房必須采用藍色組合板房搭建,經得起臺風考驗,且應符合消防要求,并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38.5.2. 衛(wèi)生間、沖涼房的搭建位置應經甲方同意,墻面貼白色瓷片。
38.5.3. 污水要經過化糞池后排放,達到政府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
38.5.4. 工人宿舍按班組分區(qū),標識清楚。宿舍內整潔、衛(wèi)生、通風良好。
38.6. 著裝要求
38.6.1. 如甲方項目管理要求,所有施工人員應統一著裝或著統一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和工作牌,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次違約金。如當天未統一著裝的人員超過30人,甲方有權按實際人數統一購置,所需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同一時間發(fā)現有5人以上未戴安全帽或工作牌,乙方支付違約金為200元/人次。
38.6.2. 除乙方負責的場地范圍及臨設范圍外,其余甲方紅線范圍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違約金。
38.7. 以上臨時設施、道路、設備基礎(包含塔吊、井架)、硬地化場地,需按甲方指定的時間按時拆除,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十九、 乙方對進場材料(含甲供、乙供、三方訂貨材料)的驗收除其他規(guī)定外,還必須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01)的要求執(zhí)行。
四十、 乙方負責為其屬下的全部職員、職工和工人購買長沙市政府規(guī)定的各種保險,其費用已經在報價中考慮。
四十一、 乙方屬下的任何職員、職工和工人因未購買保險而產生的糾紛、賠償、投訴、申訴或起訴,其全部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承擔。凡直接、間接涉及到甲方,或直接間接造成甲方形象損失的,甲方有權索賠相當于當事人索賠要求2倍的違約金。
第五章、工程造價
一、 計價基礎
水木清華項目一期施工圖紙被確認為本合同的有效部份;則有關的圖紙稱為“合同圖
紙”, 經監(jiān)理及甲方審計后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技術要求、國家現行標準或規(guī)范、甲
方規(guī)定的該工程預算書編制依據要求等其它文件稱為“合同規(guī)范”,并與其它文件統
稱為合同文件,均為本合同計價基礎。
二、預算計價依據:
2.1、 預算材料價格見附件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書》,任何信息價未明確的材料價格的確定必須由甲方、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單方面的價格均不作為預算依據,在施工期間,合同約定可調價格材料每批進貨價格超出或低于預算價格的部分必須及時簽證??烧{材料價格沒有簽證的,按該施工期間涉及的材料價格當月信息價下浮10%確定;
2.2、 環(huán)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須經市定額站核準后進入結算。
2.3、 施工用水、用電及生活用水費用按當地價格加損耗由承包方自行解決,其相關費用不予計取,但定額中包含的施工用水電費用不予扣除。
2.4、 建筑營業(yè)稅由發(fā)包人代扣繳納(當地企業(yè)除外);
2.5、 預算材料價格的確定:
2.5.1、材料價格執(zhí)行預算當月濟南市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表價格,價格表中未有的材料價格必須甲乙雙方商定確認價格,同時結合招標暫行規(guī)定。其它未能確定的材料價格根據施工地的相關規(guī)定及結合代理公司以前代理過的工程價格綜合取定(2010年第二季度的價格)。
2.5.2、材料設備供應:承包人負責所有合同范圍內的材料設備的采購,采購前應將樣品、規(guī)格、型號以書面形式(含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提供給發(fā)包人,并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認購,發(fā)包人有權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申請后應在15天內確認材料的品牌、質量、消耗量及價格,該價格即為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
2.5.3、 預算書計價執(zhí)行文件:
執(zhí)行 《山東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03年)》、《山東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03年)》、2006年濟南市定額站發(fā)布的36元/工日的濟南市地區(qū)價目表和費用定額、山東省及濟南市關于工程結算所有的政策性文件。商鋪、幼兒園、會所、多層、小高層、高層及其他設備用房等工程類別全部按III類工程取費標準取費(其中僅別墅工程按一類工程取費)。定額人工單價的確定:土建、安裝一律按36元/定額工日的濟南市地區(qū)價目表和費用定額、山東省及濟南市關于工程結算所有的政策性文件,。材料價格執(zhí)行預算期間的濟南市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及甲乙雙方商定價格并結合招標暫行規(guī)定。
三、甩項工程及相關要求(以下項目暫定為甲方另行分包項目)
1、采暖工程 2、外墻保溫工程 3、入戶防盜門及樓宇門 4、門窗工程
5、安防 6、消防 7、戶內面磚 8、室內刮膩子 9、衛(wèi)生潔具及水嘴 10、鋼木樓梯 11、弱電 12、室外工程(含園林綠化、道路、室外管網、圍墻等室外工程均在二次分包范圍內)
備注:⑴、以上甩項工程均由甲方自行分包,總承包方若有上述甩項工程施工資質的可以參加甲方的投標活動,在同等價格的情況下優(yōu)先乙方;
⑵、總承包方不得將主體工程、水衛(wèi)、電照工程進行分包、轉包、或將整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對于以上工程的施工質量、使用及保修必須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否則,發(fā)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正并進行甩項分包,同時甲方可在結算時拒付該項工程所有款項。
⑶、考慮專業(yè)化施工和價格因素,發(fā)包人將上述12項專業(yè)工程進行分包,但承包人必須進行必要的施工配合和管理,主要包括:對質量、工期、安全進行控制;提供現場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提供必要的作業(yè)面;協調與其它專業(yè)間相互配合;提供現場水電;協調正常的施工環(huán)境;提供辦公及食宿條件等。其配合費用在發(fā)包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分包方計取。
⑷、對于任何形式下的分包工程,承包人亦不解脫其對工期、質量、安全、資料的控制和責任,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等完全由承包人負責。但因分包方原因而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額外增加的工程量,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⑸、發(fā)包方分包項目,分包方必須及時向總承包方提供各種完整的技術資料,所需費用(包括試化驗、檢測費)由分包方承擔。
⑹、總承包施工配合費用及水電費用按一下原則計?。?
1、入戶防盜門及樓宇門、門窗工程、安防、消防、戶內面磚、室內刮膩子、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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