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草捆打捆包膜機通用技術條件-格式審查稿》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圓草捆打捆包膜機通用技術條件-格式審查稿(9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
ICS65.060.50
CCS B 92
DB37
山東省地方標準
DB 37/T XXXXX—XXXX
圓草捆打捆包膜機 通用技術條件
XXXX - XX - XX發(fā)布
XXXX - XX - XX實施
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
DB37/T X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山東省農業(yè)農村廳提出并組織實施。
本文件由山東省農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農業(yè)機械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山東省農業(yè)機械科學研究院、山東理工大學、肥城市檢驗檢測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元振、薛明、彭強吉、陳美舟、田杰、喬文德、馬嘯、王永建。
7
圓草捆打捆包膜機 通用技術條件
1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圓草捆打捆包膜機(以下簡稱打捆包膜機)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將青玉米秸稈、牧草等青飼料完成打捆、包膜于一體的圓草捆打捆包膜機。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
3、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5667 農業(yè)機械 生產試驗方法
GB/T 9480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使用說明書編寫規(guī)則
GB 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志和危險圖形 總則
GB/T 13306 標牌
GB/T 14290—2008 圓草捆打捆機
GB/T 17126.2 農業(yè)拖拉機和機械 動力輸出萬向節(jié)傳動軸和動力輸入連接裝置 第2部分:動力輸出萬向節(jié)傳動軸使用規(guī)范、各類連接裝置用動力輸出傳動系
4、和動力輸入連接裝置位置及間隙范圍
GB 23821 機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觸及危險區(qū)的安全距離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轉輥承重 rotating roller bearing
轉輥保證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所能夠承受的最大重量。
3.2
成包 package successfully
使用塑料薄膜將成捆包裹成嚴密、無漏料的狀態(tài)。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鑄件表面應光潔,不得有裂紋、冷隔、多肉、飛邊、凹坑、夾渣和粘砂等缺陷。
4.1.2 冷剪切及沖壓件,應清除飛邊、毛刺,沖壓件不得有起皺和裂紋。
4.1.3
5、焊合件的焊縫應均勻、平整、牢固,不得有裂紋、燒傷、咬邊、漏焊、虛焊和夾渣等缺陷。
4.1.4 機械加工的配合表面,不得有凹痕、碰傷等缺陷。
4.1.5 緊固件、彈簧應進行表面鍍鋅或發(fā)藍(黑)等處理。
4.1.6 以電機為動力時,打捆包膜機在標定工況下,整機噪聲應不大于85?dB(A)。
4.2 主要性能要求
物料以青玉米秸稈、牧草為主,其含水率為不小于65?%時,打捆包膜機在正常作業(yè)條件下,其主要性能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主要性能指標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性能指標
備注
1
轉輥承重
kg
≥1?000
/
2
成捆率
/
≥99?%
6、/
3
成包率
/
≥99?%
/
4
草捆密度
kg/m3
≥500
/
5
總損失率
/
≤4?%
適用于牧草
6
噸料電耗
(kW﹒h)/t
≤2.5
適用于電機作為動力
7
首次無故障平均作業(yè)量
包
≥500
/
8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
kg/h
達到設計值要求
/
注: 草捆密度、噸草耗電量、純工作小時生產率性能指標,是按照青飼料含水率65?%計算出。
4.3 主要零部件
4.3.1 打捆包膜機的動力輸出軸應符合GB/T 17126.2的規(guī)定。
4.3.2 打捆包膜機所選用的輪胎24?h內壓力降不大于1?%。
7、4.4 總裝技術要求
4.4.1 凡總裝零部件,應經本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裝配。
4.4.2 各緊固件應安裝可靠、牢固,無漏裝和錯裝現象。
4.4.3 總裝后,后成形室應能靈活、可靠地開啟和閉合。前后成形室閉合后,同側側板內壁合縫處錯位不大于5?mm。工作中油缸不應有顫動和爬行等不正?,F象。
4.4.4 成捆室機構應運轉靈活,工作平穩(wěn)可靠,無卡滯現象或異常聲響。
4.4.5 放網機構在運動過程中,不應與其他部位干涉,切刀應切網徹底,工作可靠。
4.4.6 包膜機構在運動過程中,不應與其他部位干涉,運轉平穩(wěn)無異響。
4.5 液壓系統
4.5.1 供
8、油系統管路連接應正確,油管不得被扭轉、壓扁和破損。不允許開機后發(fā)生明顯的振動。
4.5.2 各油管和接頭在1.5倍使用壓力下做耐壓試驗,保持壓力2?min,不允許有漏油現象。
4.6 電器系統
4.6.1 電氣裝置及線路連接應正確,接頭應可靠,不允許因振動而引起松脫,不得發(fā)生短路或斷路。
4.6.2 控制盒上的按鈕操作方便,工作可靠,不得因振動而自行接通或關閉。
4.6.3 電線應捆扎成束、布置整齊、固定卡緊、接頭牢固并有絕緣套。
4.7 外觀質量
4.7.1 打捆包膜機表面應均勻、光滑,不應有裂紋、脫皮、氣泡、漏涂及其他影響外觀質量的缺陷。
4.7.2 漆膜厚
9、度應不低于40?μm,漆膜附著力應不低于Ⅱ級。
4.8 安全要求
4.8.1 外露運動件應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并應在其附近固定符合GB 10396規(guī)定的安全警示標志。防護罩上的孔、網,其縫隙或直徑及安全距離應符合GB 23821中的相關規(guī)定。
4.8.2 液壓安全閥應靈敏可靠,在規(guī)定壓力的0.5?MPa范圍內起安全保護作用。
4.8.3 以電機為動力時,應有電機過載保護裝置及電氣設備接地裝置。
4.8.4 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應有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并指出適當的警示事項和安全標志,機器運轉時靠近危險和對操作人員的要求。產品使用說明書編寫應符合GB/T 9480的規(guī)定。
5 試驗
10、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試驗樣機按使用說明書進行磨合、調整、試運轉。配套動力與使用說明書一致。試驗時,樣機按照額定工況進行。
5.1.2 涉及到草捆質量的項目,一律折算到含水率65?%的質量,即當量質量。
5.1.3 試驗用儀器、儀表和量檢具經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檢定周期內。
5.1.4 漏油檢測應檢查液壓系統、發(fā)動機和傳動箱各結合面、油管接頭以及油箱等處,靜結合面手摸無濕潤,動結合面目測無滴漏和流痕。
5.1.5 空載運轉正常后,進行空載運轉噪聲測定。測量點位于距機器表面1?m、跟地面高度1.5?m的前、后、左、右4點,取其平均值為噪聲值。
5.2 性能試
11、驗
5.2.1 轉輥承重
在轉輥上增加1?000?kg重物,開機運轉10?min,觀察轉輥能否正常工作,轉速有無降低現象。
5.2.2 成捆率
按照GB/T 14290—2008中的4.3.2.4進行。
5.2.3 成包率
累積成包數與累積打包數之比稱為成包率。測定累積打包數不得少于100包(可結合生產試驗進行),按公式(1)計算:
(1)
式中:
α——成包率,%;
Ia ——累積成包數,單位為包;
Ib ——累積打包數,單位為包。
5.2.4 草捆密度
隨機抽取五個成包草捆,分別測量每個成包草捆的長度、直徑和質量。草捆密度按公式(2)計算,取平均值:
12、
(2)
式中:
——草捆密度,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m3);
Gk ——成包草捆質量,單位為千克(kg);
H ?——物料含水率,%;
Vk ——成包草捆體積,單位為立方米(m3)。
5.2.5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
標定工況下,記錄喂料開始到完成10個成包草捆的時間,并稱重成包草捆質量。純工作小時生產率按式(3)計算。
(3)
式中: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單位為小時(kg/h);
Gki——第i個圓草捆質量,單位為千克(kg);
T??——純工作時間,單位為小時(h)。
5.2.6 總損失率
打捆和包膜過程中損失的秸稈質量與總秸稈質量之比。
13、采用帆布接取形成一個成包草捆過程中成捆室和包膜裝置遺落下的散碎秸稈,稱其質量,共測四個成捆成包草捆,按公式(4)計算,取平均值:
(4)
式中:
?——總損失率,%;
Gcs——成捆室損失質量,單位為千克(kg);
Gbs——包膜裝置損失質量,單位為千克(kg);
5.2.7 噸料電耗
測定純工作小時生產率同時,測定耗電量按式(5)計算:
(5)
式中:
g?——噸料電耗,單位為千瓦時(kW﹒h/t)
W?——完成10個成包草捆消耗的電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5.3 生產試驗
5.3.1 目的
生產試驗的目的是考核打捆包膜機的使用經濟性、使用可
14、靠性、性能穩(wěn)定性、地區(qū)適應性、調整保養(yǎng)方便性、主要零部件和易損件的耐用性、勞動條件及安全性。
5.3.2 生產試驗內容
生產試驗按GB/T 5667的規(guī)定執(zhí)行。統計首次無故障平均作業(yè)量。
6 檢驗規(guī)則
6.1 通則
打捆包膜機應經制造企業(yè)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6.2 出廠檢驗
6.2.1 打捆包膜機總裝完成后,應做空運轉試驗,在額定轉速下運轉30?min,并檢查下列各項:
a) 各運動機構運轉平穩(wěn),工作協調,動作準確,不應有卡滯現象和異常聲響;
b) 齒輪箱、軸承座的溫升不應超過25?℃;
c) 各操作機構靈活、可靠;
d) 操縱液壓系統
15、使后成形室開閉15次,油路無滲漏,油缸不應有顫動和爬行現象;
e) 操縱放網機構循環(huán)15次,動作應靈活、準確、可靠;
f) 操縱包膜機構循環(huán)15次,運轉正常。
6.2.2 出廠的全部項目中,如有不合格,必須經修復合格后方可出廠。
6.3 型式檢驗
6.3.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產品應做型式檢驗:
a) 新產品鑒定時;
b) 正式生產后,打捆包膜機的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正式生產時,每3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d) 產品停產2年后再次生產時;
e)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3.2 檢驗項目及不合格分類見表2。
16、
表2 檢驗項目分類表
分類
項目
對應條款
分類
項目
對應條款
A類
成捆率
4.2
C類
鑄造件質量
4.1.1
成包率
4.2
沖壓件質量
4.1.2
草捆密度
4.2
焊接件質量
4.1.3
安全要求
4.8
機加工件的配合表面質量
4.1.4
轉輥承重
4.2
緊固件、彈簧等鍍鋅件表面質量
4.1.5
B類
噪聲
4.1.8
輪胎壓降
4.3.2
總損失率
4.2
緊固件的連接可靠性
4.4.2
首次無故障作業(yè)量
4.2
成形室機構的運轉
4.4.4
純工作小時生產率
4.2
放網機
17、構運轉
4.4.5
噸料電耗
4.2
包膜機構
4.4.6
動力輸出軸
4.3.1
電氣系統
4.6
后成形室的運轉
4.4.3
外觀質量
4.7
液壓系統密封性
4.5.2
空運轉
6.2.1
6.3.3 判定規(guī)則:
a) 按表3規(guī)定進行抽樣判定,表3中AQL為可接收質量限,Ac為接收數,Re為拒絕數;
b) 樣本中各類項目不合格數小于或等于Ac時,則判該產品為合格,否則判該產品為不合格;
表3 判定規(guī)則表
不合格分類
A類
B類
C類
檢驗項目數
5
9
12
AQL
6.5
25
40
Ac
18、 Re
0 1
1 2
2 3
c) 購貨方檢驗產品質量時,抽樣方法和可接收質量限AQL由供需雙方按GB/T 2828.1的規(guī)定協商確定。
7 標志、運輸和貯存
7.1 應在打捆包膜機機器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安裝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企業(yè)標志,在機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張貼能識別機型的標志。
7.2 每臺打捆包膜機應在明顯位置固定永久性產品標牌,標牌的內容應符合GB/T 13306的規(guī)定,并標明下列內容:
a) 產品型號、名稱;
b) 主要技術參數;
c) 產品執(zhí)行標準編號;
d) 出廠編號、制造日期;
e) 制造廠名稱、地址。
7.3 打捆包膜機的裝運應保證打捆包膜機(包括附件和隨車工具)在正常運輸中其零部件不致損壞和丟失。
7.4 打捆包膜機產品應貯存在干燥、通風和無腐蝕性氣體的倉庫內,露天存放時應有防雨、防潮、防碰撞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