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1秦末農(nóng)民起義與漢朝的建立》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8321秦末農(nóng)民起義與漢朝的建立(15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第 二 課 秦 末 農(nóng) 民 起 義 與 漢 朝 的 建 立 公 元 前 230年 到 公元 前 221年 , 滅 六 國 ,建 立 起 統(tǒng) 一 的 中 央 集權 大 帝 國 。公 元 前 207年 , 秦朝 滅 亡 。為 什 么 龐 大 的 秦 帝 國 只 存 在 了 14年 歷 史 ? ( 1) 繁 重 的 徭 役 、 兵 役1、 秦 朝 的 暴 政 材 料 一 秦 朝 的 法 律 非 常 細 密 , 處 理 罪 犯 的 刑 罰 多 達 20余 種 ,死 刑 就 有 近 十 種 , 還 有 多 種 殘 害 身 體 的 肉 刑 , 各 種徒 刑 也 沒 有 期 限 , 一 經(jīng) 判 定 就 終
2、身 為 刑 徒 。 秦 朝 各 種 刑 罰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 以 致 “ 刑 戮 相 望 于 道 ” 。 賈 誼 過 秦 論 材 料 二刑 罰 種 類 很 多 , 刑 罰 非 常 殘 忍 , 刑 期 很 長 , 判 刑 重 。 漢 書 刑 法 志 “ 秦 始 皇 吞 并 六 國 , 遂 毀 先 王 之 法 , 滅 禮 誼 之 官 , 專 任 刑罰 , 赫 衣 ( 秦 時 罪 犯 皆 著 紅 褐 色 的 囚 衣 ) 塞 路 , 囹 圄成 市 ( 監(jiān) 獄 像 市 場 一 樣 擁 擠 ) , 天 下 愁 怨 , 潰 而 叛 之 。 ”秦 國 法 律 名 目 繁 多 , 刑 罰 殘 忍 ,
3、百 姓 苦 不 堪 言 , 從 而 導 致矛 盾 激 化 , 人 民 起 來 反 抗 。 殘 酷 的 刑 法 胡 亥 趙 高 秦 二 世 胡 亥 即 位 后 延 續(xù) 了 秦 始 皇 的 統(tǒng)治 方 法 , 人 民 依 舊 生 活 在 水 深 火 熱 之 中 。 2、 秦 末 農(nóng) 民 起 義你 知 道 下 面 這 幅 圖 描 述 的 是 哪 一 歷 史 事 件 嗎 ? 第 一 階 段 : 陳 勝 、 吳 廣 起 義揭 開 了 秦 末 農(nóng) 民 起 義 的 序 幕 , 沉 重 打 擊了 秦 朝 的 殘 暴 統(tǒng) 治 。是 我 國 歷 史 上 第 一 次 大 規(guī) 模 農(nóng) 民 起 義 。陳 勝 等 戍 邊
4、農(nóng) 民 因 大 雨 無 法 按 期 抵 達 目 的 地 ,按 律 當 死 。秦 的 暴 政 使 國 內(nèi) 矛 盾 激 化公 元 前 209年大 澤 鄉(xiāng)不 到 半 年 , 起 義 軍 遭 到 鎮(zhèn) 壓 , 吳 廣 陳 勝 相繼 被 部 下 殺 害 起 義 的 原 因 : 直 接 原 因 : 時 間 : 地 點 : 結(jié) 果 : 意 義 :根 本 原 因 : 經(jīng) 過 : 起 義 軍 很 快 建 立 了 自 己 的 政 權 , 陳 勝自 立 為 王 , 隊 伍 也 發(fā) 展 到 幾 十 萬 人 第 二 階 段 : 農(nóng) 民 起 義 推 翻 秦 的 統(tǒng) 治( 項 羽 、 劉 邦 起 義 )咸 陽 劉 邦項 羽
5、先 是 以 少 勝 多 , 大 敗 秦 軍 主 力 。 ( 巨 鹿 之 戰(zhàn) )與 此 同 時 , 劉 邦 率 兵 西 攻 咸 陽 。公 元 前 207年 , 秦 朝 統(tǒng) 治 者 向 劉 邦 投 降 , 秦 朝 滅 亡 。 3、 西 漢 的 建 立 楚 漢 之 爭 : 項 羽 和 劉 邦 為 了 爭 奪皇 位 , 進 行 了 將 近 四 年 的 戰(zhàn) 爭 , 歷史 上 稱 為 “ 楚 漢 之 爭 ” 。漢 朝 的 建 立 : 公 元 前 202年 ,劉 邦 擊 敗 項 羽 , 項 羽 自 殺 , 楚 漢之 爭 結(jié) 束 。 劉 邦 建 立 漢 朝 , 定 都長 安 , 史 稱 西 漢 。 劉 邦 就
6、 是 漢 高祖 ?!?楚 漢 之 爭 ”思 考 : 劉 邦 獲 勝 的 原 因 ? 劉 邦 進 入 咸 陽 時 , 與 關 中 父 老 “ 約 法三 章 ” , 廢 除 秦 時 的 苛 法 , 贏 得 了 民 心 。 劉 邦 善 用 人 才 , 得 到 眾 人 的 輔 佐 , 如蕭 何 、 張 良 、 韓 信 等 人 。 劉 邦 有 富 饒 的 關 中 地 區(qū) 作 為 根 據(jù) 地 。 關 于 楚 漢 之 爭 的 成 語巨 鹿 之 戰(zhàn) 公 元 前 207年 , 項 羽 的 起 義 軍 與 秦 將 章 邯 率 領 的 秦 軍 主 力 部 隊 在巨 鹿 展 開 大 戰(zhàn) ; 項 羽 不 畏 強 敵 ,
7、 引 兵 渡 漳 水 。 渡 河 后 , 項 羽 命 令 全 軍 :“ 皆 沉 船 , 破 釜 甑 , 燒 廬 舍 , 持 三 日 糧 , 以 示 士 卒 必 死 , 無 一 還 心 。 ”巨 鹿 一 戰(zhàn) , 大 破 秦 軍 , 項 兵 威 震 諸 侯 。 現(xiàn) 在 人 們 常 用 這 個 成 語 比 喻 下決 心 不 顧 一 切 地 干 到 底 。 鴻 門 宴 秦 朝 被 推 翻 后 , 項 羽 在 鴻 門 設 宴 招 待 漢 高 祖 。 在 宴 會 上 , 項 羽 的謀 士 亞 父 范 增 幾 次 示 意 項 羽 擊 殺 漢 高 祖 , 但 項 羽 因 不 忍 而 不 予 理會 。 于 是
8、, 范 增 便 讓 項 莊 以 舞 劍 助 興 為 名 , 想 借 機 刺 殺 漢 高 祖 。 漢 高祖 的 謀 臣 張 良 看 到 形 勢 緊 迫 , 就 出 外 召 樊 噲 說 : “ 現(xiàn) 在 項 莊 拔 劍 舞 ,其 意 常 常 在 沛 公 。 ” 于 是 樊 噲 帶 劍 擁 盾 進 入 宴 會 廳 , 指 斥 項 羽 不 守 信義 , 項 羽 被 樊 噲 的 氣 勢 所 折 服 , 漢 高 祖 借 機 脫 離 險 境 。垓 下 之 戰(zhàn) 劉 邦 率 大 軍 將 項 羽 在 垓 下 , 并 讓 士 兵 們 唱 起 楚 歌 , 勾 起 楚 軍 的 思 鄉(xiāng) 之 情 , 楚 軍 無 心 戀 戰(zhàn)
9、, 紛 紛 潰 散 。 劉 邦 在 進 入 關 中 之 后 為 了 取 得 民 心 , 同 關 中 百 姓 約 法 三 章 。 陳 勝 、 吳 廣 起 義項 羽 和 劉 邦 繼 續(xù) 領 導 秦 末 的 農(nóng) 民 戰(zhàn) 爭秦 朝 的 暴 政陳 勝 、 吳 廣 領 導 的 起 義 軍 失 敗公 元 前 207年 項 羽 在 “ 巨 鹿 之 戰(zhàn) ” 中 大 敗 秦 軍 主 力 ,劉 邦 率 兵 直 逼 咸 陽 , 秦 朝 統(tǒng) 治 者 向 劉 邦 投 降 。秦 朝 滅 亡 楚 漢 之 爭公 元 前 206公 元 前 202 漢 朝 建 立 4、 漢 初 休 養(yǎng) 生 息 政 策 與 文 景 之 治 背 景
10、: 主 要 的 措 施 : 漢 高 祖 :漢 文 帝 :漢 景 帝 : 策 略 :漢 朝 統(tǒng) 治 者 吸 取 秦 亡 的 教 訓 , 采 取 休 養(yǎng) 生 息 政 策 來 恢 復經(jīng) 濟 。 原 因 : 秦 朝 的 暴 政 , 秦 末 農(nóng) 民 起 義 以 及 楚 漢 之 爭 等連 年 戰(zhàn) 爭 的 影 響 表 現(xiàn) : 西 漢 初 年 , 經(jīng) 濟 蕭 條 , 國 家 貧 窮 。 漢 景 帝 認 為 : 將 田 租 定 為 三 十 稅 一 。 并 進 一步 減 輕 刑 罰 。漢 文 帝 進 一 步 減 輕 賦 稅 和 徭 役 ,連 續(xù) 12年免 除 全 部 田 稅 , 把 徭 役 改 為 三 年 一 次
11、 。減 輕 刑 罰 , 廢 除 肉 刑 。漢 高 祖 劉 邦 下 令 讓 士 兵 復 員 從 事 生 產(chǎn) ,免 除 若 干年 的 徭 役 ; 讓 戰(zhàn) 時 逃 亡 在 外 的 人 回 鄉(xiāng) , 發(fā) 還 原有 的 田 宅 ; 釋 放 一 些 奴 婢 為 平 民 ; 將 田 租 定 位十 五 稅 一 。漢 高 祖 劉 邦漢 文 帝 劉 恒漢 景 帝 劉 啟 主 要 的 措 施 : 理 一 理1、 秦 朝 的 殘 暴 統(tǒng) 治 繁 重 的 徭 役 殘 酷 的 刑 法 秦 二 世 對 暴 政 的 延 續(xù)2、 秦 末 農(nóng) 民 起 義 陳 勝 、 吳 廣 起 義 項 羽 劉 邦 領 導 的 起 義 秦 朝 滅
12、亡3、 楚 漢 之 爭 與 西 漢 的 建 立 楚 漢 之 爭 : 項 羽 劉 邦 為 了 爭 奪 帝 位 , 進 行 了 將 近 四 年 的 戰(zhàn) 爭 , 歷 史 上 稱 為 “ 楚漢 之 爭 ” 。 公 元 前 202年 , 劉 邦 徹 底 擊 敗 項 羽 , 項 羽 自 殺 , 楚 漢 之 爭 結(jié) 束 。 劉 邦 建 立 了 漢 朝 ,定 都 長 安 , 歷 史 上 稱 為 西 漢 , 劉 邦 就 是 漢 高 祖 。4、 漢 初 休 養(yǎng) 生 息 政 策 與 “ 文 景 之 治 ” 漢 初 修 養(yǎng) 生 息 政 策 的 原 因 休 養(yǎng) 生 息 的 措 施 漢 高 祖 文 帝 景 帝 文 景 之 治 : 文 景 兩 朝 重 視 發(fā) 展 耕 織 生 產(chǎn) , 努 力 減 輕 人 民 負 擔 , 并 且 注 意 法 紀 , 因 此 社 會 比 較 安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