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員工手冊》范本(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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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員工手冊》范本 (下) 天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qū)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fā)傳單、損毀公 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群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yè)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著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臥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發(fā)披肩,頭發(fā)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著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fā)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yè)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yè)訓練。如對員工提 供職訓機會,結訓后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簽,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guī)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準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fā)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guī)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獲。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 員工將學到如何發(fā)揮團隊精神; 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 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yè)知識; 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 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于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己私Y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xù)兩次處于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qū)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qū)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系: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雇(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xiàn)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guī)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chuàng)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yǎng)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職守、技能優(yōu)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xiàn)者; 三、愛惜公物、節(jié)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并執(zhí)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yōu)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jié)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yōu)良 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行后確有顯著優(yōu)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后修繕等善后工作不遺余力,有突出表現(xiàn)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fā)揮最大功能,及節(jié)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jù)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lián)尵龋率构局畵p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jù)對員工的業(yè)績表現(xiàn)、工作態(tài)度、敬業(yè)精神、管理創(chuàng)新的綜合考評后擇優(yōu)推薦,公司總經理批準,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fā)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周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fā)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志或從事規(guī)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三、妨害現(xiàn)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jié)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執(zhí)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guī)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嘩、大聲閑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jiān)督方面松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回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yè)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于監(jiān)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jù)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fā)現(xiàn)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yè)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yè)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于監(jiān)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fā)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qū)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yè)安全規(guī)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zhí)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于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qū)之規(guī)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zhèn)職工醫(y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周年慶祝活動、春節(jié)晚會、郊游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 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xù)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后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xù)簽勞動合同的, 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 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xié)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fā)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 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jù)國家有關勞動法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準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xù)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xù),未完備離職手續(xù)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xù)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并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xù)。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xù),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余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xù)后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jù)員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qū)之規(guī)定辦理; 二、醫(y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qū)規(guī)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jù)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yè)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zhí)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qū)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qū)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xié)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雇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 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shù)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fā)生后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系區(qū)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三、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系。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guī)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fā)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準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系;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yī)療期未痊愈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冗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guī)定辦解聘,而不發(fā)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jù)、意 圖侵占公司財務者; 9、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因職務關系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業(yè)務機密者; 14、張貼標語、散發(fā)傳單、聚集群眾、公開演說、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在禁煙區(qū)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采取頑抗者; 17、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 20、年度內功過相抵后,仍積滿二大過者; 21、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fā)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經大過后再犯者; 24、提供虛假發(fā)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按照業(yè)務管理規(guī)定符合解雇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一、本條規(guī)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guī)定而終止聘用關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系而終止雇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說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一、員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職員55周歲),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 系;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yè)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冗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jù)之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 更合同達成協(xié)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 同者,發(fā)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fā)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guī)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征詢對公司業(yè)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xiàn),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復。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fā)現(xiàn)有違反公司各項規(guī)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shù)纳暝V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采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后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并根據(jù)調查結果盡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xù)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xiàn)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yōu)先的晉升和發(fā)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yōu)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yǎng)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guī)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手冊一切內容,并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guī)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其他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深圳市***實業(yè)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并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jù)勞動法及公司規(guī)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 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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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手冊 通用 員工 手冊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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