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常識重點知識點積累匯編
《2019年法律常識重點知識點積累匯編》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2019年法律常識重點知識點積累匯編(3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2019年法律常識重點知識點積累匯編 (一)憲法(含2018年修憲) 1.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zhàn)線,這個統一戰(zhàn)線將繼續(xù)鞏固和發(fā)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監(jiān)察委員會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一級監(jiān)察委員會負責。監(jiān)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監(jiān)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監(jiān)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zhí)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5.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二)行政處罰法 1.行政處罰的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guī)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guī)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以外的行政處罰。 3.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4.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5.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三)公務員法(含2018年修改) 1.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2.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3.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4.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 5.公務員領導職務實行選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務員職級實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6.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稱號。 7.公務員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補助。 (四)外商投資法(2019年新法) 1.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2.國家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審查決定為最終決定。 3.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同時廢止。本法施行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內可以繼續(xù)保留原企業(yè)組織形式等。-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2019 法律常識 重點 知識點 積累 匯編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m.jqnhouse.com/p-691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