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破產法》PPT課件.ppt
《《企業(yè)破產法》PPT課件.ppt》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企業(yè)破產法》PPT課件.ppt(54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企業(yè)破產法 一 破產與破產法的概念 1 破產概念是指喪失清償能力的債務人 經法院審理并在其監(jiān)督之下 強制清算全部財產 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債權的法律制度 破產法規(guī)定 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 依照本法規(guī)定清理債務 企業(yè)法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 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 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 2 破產特征第一 破產程序中的債務人已無償債能力 不能對債權人履行全部清償義務 故須以破產方式公平解決對全體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問題 第二 破產清算是為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共同進行 屬于債權的集體清償程序 第三 破產是對債務人財產法律關系的全面清算 破產宣告后 破產人為企業(yè)法人的 終結其商事經營活動 3 破產法是規(guī)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 法院強制對其全部財產進行清算分配 公平清償債權人 或通過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清償債務 或進行企業(yè)重整 避免債務人破產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主要指2006年8月27日通過的 企業(yè)破產法 二 破產界限 又稱破產原因 主要原因有 1 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2 企業(y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破產界限又稱破產原因 是指認定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當事人得以提出破產申請 法院據(jù)以啟動破產程序的法律事實 不能清償 不能清償 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 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償 清償期限已經屆滿 債權人提出清償要求 無爭議的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對債務在可遇見的相當長的期間內持續(xù)不能清償 還債方式 債的性質 不能償還期限 三 破產的程序 申請 受理 破產宣告 清算 注銷 申請人 管轄 申報債權 債權人會議組成 債權人會議職權 債權人會議表決 條件 清算組 破產財產 破產債權 清算費用 重整 整頓 結果 繼續(xù)存在 一 提出破產申請的當事人 也即有權提出破產申請的人 當事人提出申請應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jù) 破產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請人 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 申請的目的 3 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4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有權提出破產申請的人 債權人 債務人 債權發(fā)生的事實及相關證據(jù) 債權性質和數(shù)額 債權擔保的證明 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證明對方無力還債 企業(yè)虧損的證明 有關會計報表企業(yè)財產狀況明細 債權清冊和債務清冊 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申請破產的意見 證明自己無力還債 二 破產案件的管轄 破產案件的地域管轄 由債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破產案件的級別管轄 與企業(yè)注冊登記機關的級別一致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縣 縣級市或區(qū)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yè)破產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地區(qū) 地級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破產案件 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國有企業(yè)破產案件即政策性破產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也可受理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破產案件 但應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金融機構 上市公司破產案件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破產申請流程 申請 受理 通知債權人并公告 債權人申報債權 收到通知一個月 未收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 債權人提出申請 提供債務清冊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三 法院受理企業(yè)破產案件后的法律效力 受理后的法律效力 對于法院而言 對于債務人而言 對于債權人而言 對債務人其他民事執(zhí)行程序 包括審理程序 執(zhí)行程序財產保全程序 必須中止 個別清償受限 不得要求個別清償 四 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會議 性質 職權 表決 表決權 組成 是臨時自治團體 不是權利主體 其決議往往由法院認定 清算組執(zhí)行 由全體債權人組成 債權人會議的主席應當由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 債權人會議的召集 凡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都享有出席會議和對會議所議事項進行表決的權利 核查債權 監(jiān)督管理人 審查管理人費用和報酬 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通過重整計劃 通過和解協(xié)議 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等 表決權 1 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享有表決權2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沒有表決權 除非放棄優(yōu)先受償3 兼有雙重身份的債權人 債權人享有的表決權僅限于無財產擔保的部分4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果擔保物小于債權 則債權人就未清償?shù)牟糠窒碛斜頉Q權 債權人會議的召集 人民法院召集 應當在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 第一次 以后會議 人民法院 債權人會議主席 清算組 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四分之一以上的債權人 有權提議召開 債權人會議的表決 普通決議 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shù)通過 且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傤~的1 2以上 特別決議 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shù)通過 且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傤~的2 3以上 和解協(xié)議 和解和整頓 和解和整頓 和解和整頓的關系 整頓的終結 和解協(xié)議的效力 和解和整頓的關系 和解和整頓提出 由破產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對該企業(yè)進行整頓 然后債權人會議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 和解協(xié)議生效 經人民法院審查認可可中止破產程序進行整頓 由上級主管部門主持 只有債權人申請破產的 才可以申請整頓 上級主管部門應在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整頓的期限不超過2年 1 2 3 4 5 和解協(xié)議的效力 1 約束債權人 和解協(xié)議生效前 不得給個別債權人清償 2 約束債務人 3 不約束債務人的保證人和連帶債務人 4 無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 和解整頓的終結 和解整頓的終結 正常終結 非正常終結 整頓期限屆滿能清償 整頓期限屆滿不能清償 不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 財務狀況繼續(xù)額化 債權人會議申請終結整頓 出現(xiàn)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終結破產程序 終結整頓 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 宣告破產的條件 成立清算組 宣告破產的法律效力 宣告破產的條件 1 企業(yè)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又不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不予宣告破產條件的 2 整頓期滿 不能按照和解協(xié)議清償債務的 正常終結 3 企業(yè)被依法終結整頓的 非正常終結 企業(yè)破產宣告的法律效力 企業(yè)破產宣告的法律效力 經營受限 破產宣告自宣告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自破產宣告日應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清算組認為有必要的除外 通知其開戶銀行 限定其銀行帳戶只能供清算組使用 法院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員 法人代表 財會 統(tǒng)計 保管保衛(wèi) 清算組 清算組 組建 時間 職責 由人民法院組建 自宣告破產之日起15日內 1 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 清理 估價 處理和分配 2 在清算目的范圍內的民事活動 3 代破產企業(yè)起訴應訴4 處理破產企業(yè)未履行的合同 破產財產 1 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2 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取得的財產3 應當由破產企業(yè)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破產財產 1 關于擔保物 原則上不是破產財產 但擔保物的價值超過破產債權的 超過部分為破產債權2 一些特殊財產 依法禁止扣押執(zhí)行的財產不是破產財產3 社會團體內部的財產 黨團工會的經費及其購置財產不是破產財產 但其無償占用企業(yè)的財產是破產財產4 試點地區(qū)的國企在破產前向職工借款 視為欠職工的工資 職工投資入股時繳納的股款是破產財產5 社會福利設施 如職工住房 學校 幼兒園 醫(yī)院等社會福利設施原則上不計入破產財產 但沒有必要續(xù)辦或整體出讓的計入破產財產6 破產企業(yè)對外投資應當收回作為破產財產7 破產企業(yè)內屬于他人的財產不是破產財產 應當通過清算組取回8 破產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 試點地區(qū)的企業(yè)破產時的土地使用權首先安置企業(yè)職工 剩余的列入破產財產9 破產企業(yè)的債務人還回的財產是破產財產 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為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破產企業(yè)未履行的合同因解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破產企業(yè)的保證人代破產企業(yè)清償債務 破產企業(yè)未到期的債權為破產債權 概念 確認 破產債權 債權人為個人利益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 破產宣告前對破產企業(yè)的罰金 罰款 非破產債權 企業(yè)破產財產的處置與分配 破產財產的處置與分配 分配方案 分配順序 清算費用 由清算組提出 債權人會議通過 人民法院認可并公告 由清算組執(zhí)行 破產財產分配的順序 優(yōu)先撥付清算費用 破產企業(yè)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所欠國家稅款 破產債權人 清算費用 破產財產管理 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 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1 2 3 企業(yè)破產法中規(guī)定的三權 企業(yè)破產法中規(guī)定的三權 剔除權 別出權 抵銷權 撤銷權 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 破產企業(yè)的下列行為無效 有財產擔保優(yōu)先受償 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抵銷權 債權人對破產企業(yè)負有債務的 可以在破產清算前抵銷 無論是否到期 是否是同種類的債 破產企業(yè) 甲 30萬 20萬 可抵消 不可抵消 在破產宣告后破產債權人對破產企業(yè)發(fā)生的債務 在破產宣告后或破產案件受理后 取得他人的破產財產債權 破產企業(yè)的股東享有的破產債權不得與其未到位的注冊資本金相抵消 出現(xiàn)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1 隱匿 私分或無償轉讓財產2 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3 對原來沒有擔保的財產的債務提供擔保4 對未到期的債權提前清償5 放棄自己的債權 企業(yè)破產法中的擔保問題 企業(yè)破產法中的擔保問題 為破產企業(yè) 被保證人 做保證人 破產企業(yè)作保證人 破產企業(yè)用自己的財產為自己擔保 破產企業(yè)用他人的財產為自己作保 破產企業(yè)用自己的財產為他人擔保 為破產企業(yè) 被保證人 做保證人 1 保證人代破產企業(yè)還債的 保證人就其所承擔的債務可以申報破產債權2 債權人不申報債權的 保證人可預先行使追償權 債權人 債務人 保證人 債權債務關系 擔保關系 破產企業(yè) 破產企業(yè)作保證人 破產企業(yè)的保證責任不因其破產而免除 1 2 3 若債權人未申報債權 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中止 若債權人申報債權 則債權人享有的破產債權為債權人所享有的 保證人所承擔的擔保數(shù)額 破產企業(yè)承擔了保證責任后 在其承擔的范圍內享有代位求償權 要求被保證人予以償還 并用于全體債權人 習題一 1 破產界限的實質標準是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下列情形中 可以界定為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盏挠?A 債務人不能以財產 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償債務B 債務人停止支付到期債務并呈連續(xù)狀況C 債務人資不抵債D 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在可預見的相當長時間內持續(xù)不能償還 1 依照我國 企業(yè)破產法 試行 的規(guī)定 在何種條件下債權人能夠申請宣告?zhèn)鶆杖似飘a A 債務人資不抵債B 債務人信譽下降C 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誅 債務人拒絕清償?shù)狡趥鶆?習題二 1 根據(jù) 民事訴訟法 的規(guī)定 在企業(yè)法人破產還債程序中 債權人可以組成債權人會議 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協(xié)議 債權人會議決定事項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A 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 應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的過半數(shù)通過B 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 表決同意通過的半數(shù)的債權人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半數(shù)以上C 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xié)議 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D 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xié)議 必須占債權總額的半數(shù)以上 習題三 下列關于國營企業(yè)破產程序中的和解和整頓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A 整頓申請?zhí)岢龊?企業(yè)應當向債權人會議提出和解協(xié)議草案B 和解協(xié)議自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C 企業(yè)的整頓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主持D 整頓期間 企業(yè)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經人民法院裁定 終結該企業(yè)的整頓 宣告其破產 D 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xié)議 必須占債權總額的半數(shù)以上 習題四 1 皇都大酒店于1999年3月2日被宣告破產 在破產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給付請求 哪些能夠成為破產債權 A 某女士于1998年3月被該酒店保安人員毆打致傷 住院治療8個月 要求賠償醫(yī)療費8730元B 因該酒店歌舞廳從事色情營業(yè) 市公安局于1999年2月26日對其罰款1萬元 限7日內繳納C 某旅行社與該酒店簽訂的合同 因酒店被宣告破產而終止 旅行社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18000元D 該酒店經理以酒店名義借用某公司小轎車一輛供其親屬使用 現(xiàn)該公司要求返還 抵消權習題 以下為下建筑公司破產案件中當事人提出的破產抵銷主張 其中哪一項不能合法成立 A 甲工廠主張抵銷23萬元 F公司收取我廠141萬元預付工程款后 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產 在此之前 我廠有23萬元給F公司的結算款 付給的匯票因填寫不當被銀行退回 B 乙工廠主張抵銷49萬元 破產案件受理前 F公司欠我廠設備貨款120萬元 F公司曾退回我廠一臺質量不合格的機器 其已付價金為49萬元 雙方達成協(xié)議按退貨處理 C 丙公司主張抵銷85萬元 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187萬元 在F公司破產宣告后 M建材廠將其對下公司的85萬元債權轉移給我公司 以抵償其欠我公司的債務 D 丁公司主張抵銷142萬元 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256萬元 在F公司破產宣告前 我公司作為保證人向銀行償付了下公司所欠的142萬元債務 破產債權 榮昌針織總廠 以下簡稱 榮昌廠 始建于50年代初期 屬地方國有企業(yè) 因經營管理不善 長期虧損 已嚴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1996年9月1日 該廠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產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 依照法定程序 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榮昌廠破產 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組接管榮昌廠 隨后 清算組對榮昌廠的財產進行了清理 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 榮昌廠資產總額為6000萬元 變現(xiàn)價值 其中 流動資產1000萬元 長期投資800萬元 固定資產4000萬元 其他資產200萬元 負債總額為12000萬元 其中 流動負債11000萬元 長期負債1000萬元 2 榮昌廠流動負債的具體情況為 應付職工工資及勞動保險費200萬元 應交稅金500萬元 短期借款4200萬元 其中 1995年10月5日 以榮昌廠廠房A 機器設備作抵押 向中國建設銀行榮昌支行共貸款2200萬元 1996年2月1日向中國工商銀行榮昌支行信用貸款2000萬元 應付帳款3100萬元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欠宏達公司1994年9月到期貨款160萬元 宏達公司經多次催交后無效后 起訴于人民法院 1996年8月2日 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 判決榮昌廠支付宏達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200萬元 隨后將榮昌廠辦公樓予以查封 擬用于抵償宏達公司的債權 人民法院受理榮昌廠破產申請時 此判決正在執(zhí)行之中 破產債權 b 欠華天公司1995年6月到期貨款100萬元 華天公司經多次催交無效后 于1996年8月10日起訴于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榮昌廠破產申請時 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c 欠萬達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的貨款150萬元 1996年6月5日 應萬達公司的要求 榮昌廠與萬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約定 若1996年8月5日榮昌廠不能支付萬達公司150萬元欠款 則以榮昌廠廠房B折價抵償萬達公司欠款 其他流動負債合計3000萬元 3 經評估確認 榮昌廠廠房A變現(xiàn)價值為500萬元 廠房B變得價值為200萬元 辦公樓變現(xiàn)價值為300萬元 機器設備變現(xiàn)價值為1400萬元 4 榮昌廠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100萬元 根據(jù)以上事實 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 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 中國建設銀行榮昌支行的破產債權額是多少 2 榮昌廠欠宏達公司 華大公司 萬達公司的貨款是否屬于破產債權 為什么 3 榮昌廠的破產財產應為多少 依照破產法的規(guī)定應按何種順序分配 4 中國工商銀行榮昌支行應分配的財產具體數(shù)額為多少 角 分省略 甲企業(yè)向乙銀行借款 丙企業(yè)為擔保人 人民法院受理丙企業(yè)破產申請后 乙銀行申報了債權 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 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2002年 A 丙企業(yè)的擔保義務從申請破產之日起終止B 乙銀行以丙企業(yè)承擔的擔保債額為破產債權C 乙銀行在參加破產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償?shù)膫鶛嘞蚣灼髽I(yè)要求清償D 丙企業(yè)可要求甲企業(yè)補償其向乙銀行已清償?shù)膿~ 用于破產分配 答案 BCD 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 下列債權人中 可以在債權人會議上享有表決權的有 2002年 A 擔保物價款不足以清償其擔保債權的有財產擔保債權人B 兼有有財產擔保債權人和無財產擔保債權人雙重身份的債權人C 代替破產企業(yè)清償債務后的保證人D 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人 答案 ABCD 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0日受理某國有企業(yè)破產案件 12月10日作出破產宣告裁定 在破產企業(yè)清算時 下列選項中 清算組可依法行使撤銷權的有 2001年 A 該企業(yè)于2000年3月1日對應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債務提前予以清償B 該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于2000年4月1日從該企業(yè)無償調出價值10萬元的機器設備一套C 該企業(yè)于2000年5月8日與其債務人簽訂協(xié)議 放棄其15萬元債權D 該企業(yè)于2000年7月10日將價值25萬元的車輛作價8萬元轉讓他人 答案 BCD 5 甲企業(yè)被宣告破產后 乙企業(yè)有權對出租給甲企業(yè)的機器設備行使取回權 乙企業(yè)行使取回權的下列方式中 符合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2002年 A 自行取回B 通過債權人會議取回C 通過清算組取回D 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答案 C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 試行 的有關規(guī)定 下列各項中 屬于破產債權的是 2001年 A 破產企業(yè)未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 因清算組解除合同受到的損失額B 債權人參加債權人會議的差旅費用C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D 破產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破產企業(yè)的罰款 答案 A 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 下列選項中 屬于破產債權的有 2002年 A 付款人不知票據(jù)出票人被宣告破產而向持票人支付票款而產生的債權B 破產企業(yè)保證人代替破產企業(yè)清償債務而產生的債權C 債權人因申報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D 未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答案 AB 2002年3月1日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而提出的破產申請 并依照法定程序 于同年10月10日宣告該公司破產 同年IO月20日成立了清算組 清算組接管甲公司后 對該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清理 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 甲公司資產總額為1800萬元 變現(xiàn)價值 負債總為4000萬元 其中 流動負債的情況為 應付職工資80萬元 未交稅金220萬元 短期借款500萬元 其中 2001年3月5日 以甲公司全部廠房作抵押 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300萬元 221年6月1日 以全部機器設備作抵押 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200萬元 應付賬款640萬元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應付乙公司2001年4月到期貨款100萬元 乙公司經多次催收無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02年2月25日 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于十120萬元 并將甲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 擬用于抵償已公司的債權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申請時 此判決尚未執(zhí)行 B 應付丙公司2001年7月18日到期貨款180萬元 2001年6月18日應丙公司的要求 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約定 以甲公司機器設備作抵押 若2002年6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萬元貨款 則以甲公司機器設備變賣受償 C 應付丁公司222年1月30日到期貨款200萬元 其他流動負債臺計1660萬元 2 甲公司于1999年8月10日在某港口城市設立的甲分公司 至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止 賬外資金累計余額為90萬元 2002年3月20日 甲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將該90萬元作為獎金予以私分 3 甲公司2001年4月26日為戌公司向城市商業(yè)銀行貸款70萬元 貸款期限為18個月 提供擔保 并與城市商業(yè)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 保證合同約定 當成公司不能償還到期貸款時 由甲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城市商業(yè)銀行在法定期限內未申報債權 4 甲公司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破產費用為40萬元 5 經評估確認 甲公司廠房變現(xiàn)價值為160萬元 辦公樓變現(xiàn)價值為190萬元 機器設備變現(xiàn)價值為320萬元 經查 甲公司的股東用于出資的房產在出資時作價300萬元 而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120萬元 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廠房 機器設備于合同簽訂的當天全部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要求 要求 根據(jù)以上事實 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 分另回答下列問題 1 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辦公樓可否用于償還所欠乙公司的貨款 并說明理由 2 甲公司所欠丙公司的貨款是否屬于破產債權 并說明理由 3 對甲分公司私分的財產應如何處置 并說明理由 4 甲公司與城市ha銀行計立的保證合同是否應當終止 并說明理由 5 甲公司的破產財產額是多少 并具體說明破產財產的構成 6 如果甲公司的破產債權額確認為3125萬元 則丁公司可分配的財產具體數(shù)額為多少 金額保留至元 并列明計算過程 1 破產企業(yè)為保證人 甲公司向銀行貸款100萬元 乙公司作為保證人 乙公司被宣告破產 1 被申請破產的企業(yè)為他人擔保保證人的 保證責任不因其被宣告破產而免除 2 被申請破產的企業(yè)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的立案通知后5日內轉告有關當事人 銀行 甲公司 3 債權人 銀行 在得知保證人企業(yè)破產的情況后 如果未申報債權參加破產程序 保證人 破產企業(yè)乙公司 的擔保義務即從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終止 債權人應向主債務人 甲公司 追究民事責任 4 如果債權人 銀行 申報債權 參加破產程序 即以其在破產宣告時所享有的 保證人承擔的擔保債權數(shù)額 100萬元 作為破產債權 債權人在參加破產分配后 如分回20萬元 仍可就未受清償?shù)牟糠?80萬元 向主債務人 甲公司 要求清償 2 破產企業(yè)為被保證人 甲公司銀行貸款100萬元 乙公司作為保證人 被保證人甲公司作為主債務人被宣告破產 1 人民法院受理被保證人 甲公司 的破產案件后 債權人 銀行 可以作為破產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 以其全部債權額作為破產債權參加破產分配 如分回20萬元 后 仍可就未受清償?shù)牟糠?80萬元 向保證人 乙公司 要求清償 2 人民法院受理被保證人 甲公司 的破產案件后 如果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 應當通知保證人 乙公司 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 預先行使追償權 3 被保證人 甲公司 被宣告破產前 保證人 乙公司 代替破產企業(yè)清償債務的 100萬元 保證人有權以其清償數(shù)額作為破產債權向人民法院申報并且參加破產分配 4 以破產企業(yè)為債務人的 尚未審結且另有連帶責任人的經濟糾紛案件 應當中止訴訟 由債權人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依破產程序受償 待破產程序結束后 原案件恢復審理 債權人再追究連帶責任人 乙公司 的民事責任-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企業(yè)破產法 企業(yè)破產 PPT 課件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m.jqnhouse.com/p-7719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