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程學》小企業(yè)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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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小企業(yè)會計制度 2 三個問題一 、 小 企 業(yè) 的 界 定 及 制 度 定 位二 、 關 于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選 擇三 、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與 企 業(yè)會 計 制 度 差 異 比 較 3 小 企 業(yè) 的 界 定 及 制 度 定 位 一 、 原 國 家 經 貿 委 等 四 部 門 界 定 的 中 小 企 業(yè)標 準 ( 2003年 2月 發(fā) 布 ) 中 型 企 業(yè) 必 須 同 時 滿 足 : 工 業(yè) 企 業(yè) : 資 產 總 額 4000萬 及 以 上 、 銷 售 額3000萬 及 以 上 、 職 工 人 數 300人 及 以 上 ; 批 發(fā) 零 售 業(yè) : 銷 售 額
2、 1000萬 及 以 上 、 職 工 人數 100人 及 以 上 。 4 小 企 業(yè) 的 界 定 及 制 度 定 位 一 、 原 國 家 經 貿 委 等 四 部 門 界 定 的 中 小 企 業(yè) 標 準 ( 2003年2月 發(fā) 布 ) 小 型 企 業(yè) 在 中 型 企 業(yè) 以 下 , 不 需 同時 滿 足 兩 個 條 件 5 二 、 我 國 小 企 業(yè) 的 現 實 情 況 表 現 在 5個 方 面 :( 一 ) 小 企 業(yè) 的 組 織 形 式 我 國 小 企 業(yè) 的 規(guī) 模 已 逐 步 成 長 壯 大絕 大 部 分 為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形 式 ( 占 75%以 上 )部 分 外 商 投 資
3、 企 業(yè)其 他 : 合 伙 企 業(yè) 、 私 營 企 業(yè) 等( 二 ) 小 企 業(yè) 對 外 投 資 情 況對 處 于 同 一 行 業(yè) 的 競 爭 對 手 的 投 資對 原 材 料 供 應 商 、 銷 售 渠 道 等 方 面 的 投 資 6 ( 三 ) 小 企 業(yè) 融 資 情 況銀 行 等 金 融 機 構民 間 籌 資( 四 ) 小 企 業(yè) 的 所 得 稅 征 收 管 理 情 況稅 法 中 沒 有 小 企 業(yè) 概 念 , 應 納 稅 所 得 額 在 一 定金 額 以 下 的 企 業(yè) 有 一 定 的 稅 率 優(yōu) 惠 ( 注 )查 賬 征 收 ( 大 中 型 企 業(yè) 、 小 的 公 司 制 企 業(yè) 、
4、 達 到 一 定 規(guī)模 的 個 人 獨 資 企 業(yè) 和 合 伙 企 業(yè) ) , 一 般 要 求 會 計 核 算比 較 健 全按 應 稅 所 得 率 征 收 ( 個 人 獨 資 、 合 伙 和 小 的 公 司 制 企 業(yè)) , 會 計 核 算 不 健 全 , 但 能 準 確 確 定 收 入 7 核 定 征 收 ( 個 體 工 商 戶 、 家 庭 作 坊 ) , 一 般 規(guī) 模 很 小 , 收 入成 本 等 都 不 能 準 確 計 算( 五 ) 小 企 業(yè) 會 計 信 息 使 用 者 的 構 成 及 信 息 需 求稅 務 部 門債 權 人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構小 企 業(yè) 所 有 者 所 有
5、權 與 經 營 權 分 離 的 情 況 下國 家 有 關 宏 觀 經 濟 管 理 部 門 8 三 、 我 國 小 企 業(yè) 的 界 定 :企 業(yè) 財 務 會 計 報 告 條 例 的 界 定 :不 對 外 籌 集 資 金 、 經 營 規(guī) 模 較 小 不 對 外 籌 集 資 金 是 指 不 公 開 發(fā) 行 股 票 和 債 券 ,但 不 包 括 向 銀行 借 款 的 情 況 經 營 規(guī) 模 較 小 是 指 符 合 原 國 家 經 貿 委 等 四 部 門 的 標 準 9 關 于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選 擇1、 符 合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規(guī) 定 的 小 企 業(yè) ,可 以 按 照 小
6、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進 行 核 算 ,也 可 選 擇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具 體 來 說 有 3種 情 況 :( 1) 按 照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進 行 核 算 的 小企 業(yè) , 不 能 在 執(zhí) 行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同 時 , 選 擇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有 關規(guī) 定 ; 選 擇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小 企業(yè) , 不 能 在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同 時 ,選 擇 執(zhí) 行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有 關 規(guī) 定 10 ( 2) 集 團 公 司 內 部 母 子 公 司 分 屬 不 同 規(guī) 模 的情 況
7、下 , 為 統(tǒng) 一 會 計 政 策 及 合 并 報 表 等 目 的 ,集 團 內 小 企 業(yè) 也 應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 3) 按 照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進 行 核 算 的 小企 業(yè) , 如 果 需 要 公 開 發(fā) 行 股 票 或 債 券 等 , 應轉 為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 如 果 因 經 營 規(guī)模 的 變 化 導 致 連 續(xù) 3年 不 符 合 小 企 業(yè) 標 準 的 ,應 轉 為 執(zhí) 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2、 小 企 業(yè) 可 以 根 據 有 關 會 計 法 律 、 法 規(guī) 和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規(guī) 定 , 在 不 違 反 小企
8、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規(guī) 定 的 前 提 下 , 結 合 本 企 業(yè)的 實 際 情 況 , 制 定 適 合 于 本 企 業(yè) 的 具 體 會 計核 算 辦 法 11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與 企 業(yè)會 計 制 度 差 異 比 較一 、 資 產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二 、 負 債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三 、 所 有 者 權 益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四 、 收 入 、 費 用 、 利 潤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五 、 財 務 會 計 報 告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 12 一 、 資 產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 一 ) 會 計 科 目 的 比 較1
9、、 會 計 科 目 的 數 量 減 少 2001年 頒 布 的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 關 于 資 產類 科 目 一 共 規(guī) 定 了 43個 會 計 科 目 ; 而 2004年頒 布 的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只 規(guī) 定 了 28個 會計 科 目2、 相 同 會 計 科 目 核 算 內 容 發(fā) 生 了 變 化 如 “ 應 收 帳 款 ” 科 目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增 加 了 以 應 收 債 權 融 資 或出 售 應 收 債 權 的 核 算 內 容 13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 科 目 核 算 方 法 更 簡 單3、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一 些 會 計 科 目
10、的 核 算范 圍 比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要 寬 泛 如 : “ 應 收 股 息 ” 既 核 算 股 權 投 資 應 收 取 的 現 金 股 利 , 又 核算 債 權 投 資 應 收 取 的 利 息 “ 材 料 ” 除 了 核 算 “ 原 材 料 ” 科 目 的 內 容 外 , 還 將“ 包 裝 物 ” 納 入 其 核 算 范 圍 “ 壞 帳 準 備 ” 除 了 常 用 的 三 種 方 法 外 , 還 增 加 了 個 別 認定 法 14 ( 二 ) 會 計 核 算 的 主 要 差 異1、 資 產 取 得 時 的 入 帳 價 值( 1) 接 受 捐 贈 固 定 資 產 的 計 價 只 有 兩
11、 種 減 少 了 同 類 或 類 似 固 定 資 產 不 存 在 活 躍 市場 的 , 按 接 受 捐 贈 的 固 定 資 產 的 預 計 未 來 現 金流 量 現 值 計 價 的 方 式( 2) 融 資 租 入 固 定 資 產 的 計 價 ( 注 )w 按 租 賃 合 同 或 協 議 約 定 價 款 加 達 到 預 定 可 使 用狀 態(tài) 前 必 要 的 費 用 作 為 租 入 資 產 的 入 賬 價 值 不 要 求 折 現 15 ( 3) 長 期 債 權 投 資 成 本 的 確 定 對 于 相 關 費 用 的 處 理 , 不 考 慮 重 要 性 原則 , 一 律 記 入 當 期 損 益2、
12、資 產 的 期 末 計 價( 1) 資 產 減 值 準 備 的 計 提 范 圍 只 要 求 對 流 動 資 產 計 提 減 值 準 備 , 包 括 對應 收 款 項 、 短 期 投 資 、 存 貨 等 計 提 減 值 準備 , 以 反 映 其 實 際 價 值 , 不 要 求 對 固 定 資產 、 在 建 工 程 、 無 形 資 產 、 長 期 投 資 等 長期 資 產 計 提 減 值 備( 2) 計 算 和 確 定 資 產 減 值 準 備 的 方 法 16 w 短 期 投 資 應 按 總 成 本 與 總 市 價 孰 低 計 量w 當 總 成 本 大 于 總 市 價 時 , 計 提 短 期 投
13、資 跌價 準 備 , 也 就 是 說 按 總 體 計 提 減 值 準 備w 而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要 求w 按 成 本 與 市 價 孰 低 計 量 , 并 且 有 三 種 比 較方 法 可 選3、 核 算 方 法 和 帳 務 處 理( 1) 資 產 短 缺 或 溢 余 的 核 算 不 通 過 “ 待 處 理 財 產 損 溢 ” 科 目 核 算 如 : 固 定 資 產 盤 盈 2003年 12月 31日 安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盤 17 w 發(fā) 現 有 一 臺 使 用 中 的 設 備 未 入 帳 。 設 備 八 成新 , 該 型 號 設 備 存 在 活 躍 市 場 , 市
14、場 價 格 為60000元w 盤 盈 固 定 資 產 入 帳 價 值 =60000 80%=48000元w 借 固 定 資 產 48000w 貸 營 業(yè) 外 收 入 48000( 2) 長 期 債 券 投 資 溢 折 價 的 攤 銷 方 法 按 直 線 法 攤 銷( 3)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的 核 算 方 法 成 本 法 18 w 被 投 資 單 位 宣 告 發(fā) 放 現 金 股 利 或 利 潤 時 , 投資 單 位 確 認 投 資 收 益 , 不 考 慮 被 投 資 單 位 是投 資 之 后 實 現 的 累 計 凈 利 潤 的 分 配 額 還 是 投資 之 前 實 現 的 累 計 凈 利
15、 潤 的 分 配 額w 如 :w A公 司 98年 4月 1日 購 入 B公 司 股 票 , 支 付 款 項1000萬 元 , 取 得 B公 司 10%的 股 權w 借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B 1000w 貸 銀 行 存 款 1000w 98年 4月 10日 B公 司 宣 告 發(fā) 放 97年 的 現 金 股 利100萬 元 19 w 企 業(yè) :w 借 應 收 股 利 10w 貸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B 10w 小 企 業(yè) :w 借 應 收 股 息 10w 貸 投 資 收 益 10w 99年 3月 20日 B公 司 宣 告 發(fā) 放 98年 的 現 金 股 利100萬 元 , 98年
16、B公 司 實 現 凈 利 潤 120萬w 企 業(yè) :w 投 資 收 益 =120 9/12 10%=9萬 20 w 借 應 收 股 利 10w 貸 投 資 收 益 9w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B 1w 小 企 業(yè) :w 借 應 收 股 息 10w 貸 投 資 收 益 10w 權 益 法 :w 小 企 業(yè) 采 用 簡 化 的 權 益 法 來 核 算 , 即 投 資時 不 核 算 股 權 投 資 差 額 , 只 是 于 每 個 會 計 期末 , 按 照 應 享 有 或 應 分 擔 的 被 投 資 單 位 實 現的 凈 利 潤 或 凈 虧 損 的 份 額 調 整 長 期 股 權 投 資的 帳 面
17、 余 額 21 w 如 : 甲 公 司 2000年 5月 1日 以 500萬 元 投 資 于乙 公 司 , 占 乙 公 司 注 冊 資 本 的 30%。 投 資當 日 , 乙 公 司 所 有 者 權 益 總 額 2000萬 元w 小 企 業(yè) :w 借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乙 ( 投 資 成 本 ) 500w 貸 銀 行 存 款 500w 企 業(yè) :w 借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乙 ( 投 資 成 本 ) 500w 貸 銀 行 存 款 500w 股 權 投 資 差 額 =500-2000 30%=-100萬 元 22 w 借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乙 ( 投 資 成 本 ) 100
18、w 貸 資 本 公 積 -股 權 投 資 準 備 100( 4) 融 資 租 入 固 定 資 產 的 核 算 在 租 賃 開 始 日 , 按 租 賃 協 議 或 合 同 確 定 的 價 款 、 運輸 費 、 途 中 保 險 費 、 安 裝 調 試 費 以 及 融 資 租 入 固 定資 產 達 到 預 定 可 使 用 狀 態(tài) 前 發(fā) 生 的 借 款 費 用 等 , 確定 固 定 資 產 的 入 帳 價 值 , 按 租 賃 協 議 或 合 同 確 定 的設 備 價 值 確 定 負 債 , 不 考 慮 “ 未 確 認 的 融 資 費 用 ” ( 注 ) 如 : 某 企 業(yè) 采 用 融 資 租 賃 方
19、 式 租 入 生 產 線 一 條 , 按 租 賃協 議 確 定 的 租 賃 價 款 為 1000000元 , 另 外 支 付 運 雜 費 、途 中 保 險 費 、 安 裝 調 試 費 等 200000元 23 ( 包 括 租 期 結 束 購 買 生 產 線 應 付 的 價 款 ) 。 按租 賃 協 議 規(guī) 定 , 租 賃 價 款 分 五 年 每 年 年 初 支付 , 該 生 產 線 的 折 舊 年 限 為 5年 , 采 用 直 線 法計 提 折 舊 ( 不 考 慮 凈 殘 值 ) , 租 賃 期 滿 , 該生 產 線 轉 歸 承 租 企 業(yè) 擁 有 。 該 企 業(yè) 融 資 租 賃 資 產 占
20、全 部 資 產 總 額 的 5%。1、 租 入 生 產 線 時 借 在 建 工 程 1000000 貸 長 期 應 付 款 -應 付 融 資 租 賃 款 1000000 借 在 建 工 程 200000 貸 銀 行 存 款 2000002、 資 產 交 付 時 24 w 借 固 定 資 產 -融 資 租 入 固 定 資 產 1200000w 貸 在 建 工 程 12000003、 每 期 支 付 融 資 租 賃 款 時 借 長 期 應 付 款 -應 付 融 資 租 賃 款 200000 貸 銀 行 存 款 2000004、 計 提 折 舊 借 制 造 費 用 240000 貸 累 計 折 舊
21、2400005、 租 賃 期 滿 , 資 產 產 權 轉 入 企 業(yè) 借 固 定 資 產 -生 產 經 營 用 固 定 資 產 1200000 貸 固 定 資 產 -融 資 租 入 固 定 資 產 1200000 25 ( 5) 以 應 收 債 權 融 資 或 出 售 應 收 債 權 的 核 算 應 收 債 權 融 資 是 指 以 應 收 帳 款 等 應 收 債 權為 質 押 取 得 銀 行 借 款 借 銀 行 存 款 財 務 費 用 ( 手 續(xù) 費 ) 貸 短 期 借 款 ( 或 長 期 借 款 ) 出 售 應 收 債 權 是 指 將 應 收 債 權 出 售 給 銀 行等 金 融 機 構 ,
22、 有 兩 種 形 式 : 一 是 企 業(yè) 、 債 務 人 及 銀 行 之 間 的 協 議 不 附有 追 索 權 的 26 即 在 所 售 應 收 債 權 到 期 無 法 收 回 時 , 銀 行 等金 融 機 構 不 能 向 出 售 應 收 債 權 的 企 業(yè) 進 行 追 償 ,所 售 應 收 債 權 的 風 險 完 全 由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構 來承 擔w 出 售 時w 借 銀 行 存 款w 其 他 應 收 款 ( 預 計 發(fā) 生 的 銷 售 折 扣 與w 折 讓 以 及 退 回 )w 財 務 費 用 ( 手 續(xù) 費 )w 壞 帳 準 備 ( 已 經 計 提 )w 營 業(yè) 外 支 出w
23、貸 應 收 帳 款w 營 業(yè) 外 收 入 27 w 發(fā) 生 銷 售 折 扣 折 讓 和 退 回 時w 借 主 營 業(yè) 務 收 入w 財 務 費 用 ( 發(fā) 生 現 金 折 扣 時 用 )w 應 交 稅 金 -應 增 ( 銷 )w 貸 其 他 應 收 款w 如 有 差 額w 借 銀 行 存 款w 貸 其 他 應 收 款w 或w 借 其 他 應 收 款w 貸 銀 行 存 款 28 w 屬 于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后 事 項 的 銷 售 退 回 , 通過 以 前 年 度 損 益 來 調 整 二 是 在 出 售 過 程 中 附 有 追 索 權 即 在 有 關 應 收 債 權 到 期 無 法 從 債
24、 務 人 處 收 回時 , 銀 行 有 權 向 出 售 應 收 債 權 的 企 業(yè) 追 償 ,或 按 照 協 議 約 定 , 企 業(yè) 有 義 務 按 照 約 定 金 額自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構 回 購 部 分 應 收 債 權w 處 理 和 以 應 收 債 權 為 質 押 取 得 借 款 相 同 29 ( 三 ) 可 作 增 減 或 合 并 的 科 目 根 據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的 規(guī) 定 , 小 企 業(yè) 可以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 對 資 產 類 科 目 做 必 要 的 增 減或 合 并可 增 加 的 科 目 有 :1、 “ 物 資 采 購 ” 科 目 和 “ 材 料 成
25、 本 差 異 ” 科 目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中 對 存 貨 的 核 算 是 按 實際 成 本 核 算 的 , 如 果 企 業(yè) 要 求 按 計 劃 成 本 核 算 ,也 可 以 增 加 這 兩 個 科 目2、 “ 預 付 帳 款 ” 科 目 注 意 兩 個 問 題 : 30 w 一 是 預 付 帳 款 不 多 的 小 企 業(yè) , 可 通 過 “ 應 付 帳 款 ”科 目 的 借 方 核 算 , 但 在 編 制 會 計 報 表 時 , 必 須 分資 產 和 負 債 來 反 映w 二 是 預 付 帳 款 較 多 的 小 企 業(yè) , 可 單 獨 設 置 “ 預 付帳 款 ” 來 核 算3、
26、“ 備 用 金 ” 科 目 核 算 企 業(yè) 財 會 部 門 預 付 給 廠 內 某 些 單 位 或 職 工個 人 備 用 的 現 金 如 : 職 工 預 借 差 旅 費 借 備 用 金 貸 現 金 31 w 報 銷 時 ,w 借 管 理 費 用w 現 金w 貸 備 用 金4、 “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 科 目 ( 代 銷 商 品 款 ) 核 算 小 企 業(yè) 的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業(yè) 務分 兩 種 形 式 : 一 是 視 同 買 斷如 : A企 業(yè) 委 托 B企 業(yè) 銷 售 甲 商 品 100件 , 協 議 價為 100元 /件 , 商 品 成 本 60元 /件 , 增 值 稅 率1
27、7% 32 w A企 業(yè) 收 到 B企 業(yè) 開 來 的 代 銷 清 單 時 開 具 增 值稅 發(fā) 票 。 B企 業(yè) 實 際 銷 售 時 , 按 1200元 /件 銷 售w 會 計 分 錄 :w ( 1) 收 到 甲 商 品 時w 借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10000w 貸 代 銷 商 品 款 10000w ( 2) 實 際 銷 售 時w 借 銀 行 存 款 14040w 貸 主 營 業(yè) 務 收 入 12000w 應 交 稅 金 -應 增 ( 銷 ) 2040 33 w 借 主 營 業(yè) 務 成 本 10000w 貸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10000w 借 代 銷 商 品 款 10000w 應
28、 交 稅 金 -應 增 ( 進 ) 1700w 貸 應 付 帳 款 -A企 業(yè) 11700w ( 3) 支 付 款 項 時w 借 應 付 帳 款 11700w 貸 銀 行 存 款 11700二 是 收 取 手 續(xù) 費如 : 同 上 例 34 w 假 定 代 銷 合 同 規(guī) 定 , A企 業(yè) 按 售 價 的 10%支付 B企 業(yè) 手 續(xù) 費 , B企 業(yè) 按 協 議 價 銷 售w 會 計 分 錄 :w ( 1) 收 到 甲 商 品 時w 借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10000w 貸 代 銷 商 品 款 10000w ( 2) 實 際 銷 售 時w 借 銀 行 存 款 11700w 貸 應 付 帳
29、 款 10000w 應 交 稅 金 -應 增 ( 銷 ) 1700 35 w 借 應 交 稅 金 -應 增 ( 進 ) 1700w 貸 應 付 帳 款 1700w 借 代 銷 商 品 款 10000w 貸 受 托 代 銷 商 品 10000w ( 3) 歸 還 貨 款 并 計 算 手 續(xù) 費w 借 應 付 帳 款 11700w 貸 銀 行 存 款 10700w 其 他 業(yè) 務 收 入 1000 36 二 、 負 債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 一 ) 會 計 科 目 的 比 較1、 會 計 科 目 的 數 量 減 少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關 于 “ 負 債 ” 類 科 目 一 共規(guī)
30、定 了 19個 會 計 科 目 , 而 小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只 規(guī) 定 了 13個 會 計 科 目 。 減 少 了 如 下 科 目 : 代 銷 商 品 款 預 收 帳 款 預 計 負 債 應 付 債 券 專 項 應 付 款 遞 延 稅 款 等 其 中 “ 代 銷 商 品 款 ” 、“ 預 收 帳 款 ” 科 目 可 根據 小 企 業(yè) 的 實 際 需 要增 設 并 使 用 37 2、 一 些 會 計 科 目 的 核 算 范 圍 比 企 業(yè) 會 計 制度 要 寬 泛 如 小 企 業(yè) 中 的 “ 待 轉 資 產 價 值 ” 科 目 , 適 用于 所 有 小 企 業(yè) 接 受 捐 贈 待 轉 的
31、 資 產 價 值 的 核算 而 企 業(yè) 中 只 適 用 于 外 商 投 資 企 業(yè) 接 受 捐 贈 待轉 的 資 產 價 值 的 核 算( 二 ) 核 算 上 的 主 要 差 異1、 借 款 費 用 的 核 算 小 企 業(yè) 為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而 發(fā) 生 的 專 門 借 款 ,在 滿 足 借 款 費 用 開 始 資 本 化 的 條 件 時 至 購 建固 定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可 使 用 狀 態(tài) 前 發(fā) 生 的 借 款費 用 , 全 部 計 入 固 定 資 產 成 本 , 不 與 資 產 的支 出 掛 鉤 38 w 如 : 北 方 公 司 于 2002年 1月 1日 正 式 動 工
32、 興 建一 辦 公 樓 , 工 期 預 計 為 1年 零 6個 月 , 工 程 采用 出 包 方 式 , 每 月 1日 支 付 工 程 進 度 款 。 公司 為 建 造 辦 公 樓 于 2002年 1月 1日 專 門 借 款2000萬 元 , 借 款 期 限 為 2年 , 年 利 率 為 6%。公 司 2002年 除 了 上 述 借 款 外 , 沒 有 其 他 借 款 。公 司 按 年 計 算 應 予 資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額w 公 司 在 2002年 度 為 建 造 該 辦 公 樓 的 支 出 金 額如 下 :w 1月 1日 500w 2月 1日 300w 3月 1日 100 4月 1
33、日 200 9月 1日 60010月 1日 40011月 1日 10012月 1日 200 39 因 發(fā) 生 質 量 糾 紛 , 該 工 程 項 目 與 2002年 4月30日 至 2002年 8月 31日 中 斷要 求 : 計 算 2002年 應 予 以 資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額 (注 ) 小 企 業(yè) : 2002年 1月 1日 -4月 30日 的 資 本 化 利 息 =2000 6% 4/12=40萬 元 2002年 9月 1日 -12月 31的 資 本 化 利 息 =2000 6% 4/12=40萬 元 2002年 5月 1日 -8月 31日 的 費 用 化 利 息 = 2000
34、6% 4/12=40萬 元 40 w 借 在 建 工 程 80w 財 務 費 用 40w 貸 長 期 借 款 120w 企 業(yè) :w 2002年 應 予 利 息 資 本 化 的 金 額w =( 500 8/12+300 7/12+100 6/12+200 5/12+600 4/12+300 3/12) 6%w =55萬 元w 2002年 專 門 借 款 利 息 =2000 6%=120萬 元w 2002年 專 門 借 款 利 息 應 計 入 財 務 費 用 的 金 額w =120-55=65萬 元 41 w 2、 待 轉 資 產 價 值 的 核 算w ( 1) 接 受 捐 贈 時w 貨 幣 性
35、 資 產w 借 銀 行 存 款w 貸 待 轉 資 產 價 值w 非 貨 幣 性 資 產w 借 庫 存 商 品 等w 應 交 稅 金 -應 增 ( 進 )w 貸 待 轉 資 產 價 值w 銀 行 存 款 ( 支 付 的 有 關 稅 費 等 ) 42 w ( 2) 年 終 結 轉 時w 一 次 性 結 轉 的w 借 待 轉 資 產 價 值w 貸 應 交 稅 金 -應 交 所 得 稅w 資 本 公 積 -接 受 捐 贈 非 現 金 資 產 準 備w 分 次 平 均 結 轉 的w 分 錄 同 上 , 金 額 不 同 而 已w 如 :w 某 企 業(yè) 接 受 捐 贈 機 器 一 臺 , 價 值 15000
36、0元w 借 固 定 資 產 150000w 貸 待 轉 資 產 價 值 150000w w 43 w 年 度 終 了 , 假 設 應 納 稅 所 得 額 為 150000元 ,所 得 稅 率 33%w 借 待 轉 資 產 價 值 150000w 貸 應 交 稅 金 -應 交 所 得 稅 49500w 資 本 公 積 -其 他 資 本 公 積 100500 44 w 3、 會 計 科 目 的 使 用w 小 企 業(yè) 經 董 事 會 或 類 似 機 構 決 議 并 經 批 準 分配 的 利 潤 ( 含 現 金 股 利 ) , 都 通 過 “ 應 付 利潤 ” 科 目 核 算 , 不 再 設 “ 應
37、付 股 利 ” 科 目三 、 所 有 者 權 益 類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 1、 資 本 公 積 的 內 容 小 企 業(yè) 資 本 公 積 主 要 包 括 資 本 溢 價 、 外 幣 資本 折 算 差 額 、 接 受 捐 贈 非 現 金 資 產 準 備 、 其他 資 本 公 積 等 四 項 內 容 企 業(yè) 資 本 公 積 內 容 除 了 這 四 項 外 , 還 有 股 權投 資 準 備 、 撥 款 轉 入 等 45 2、 盈 余 公 積 的 內 容 小 企 業(yè) 盈 余 公 積 主 要 包 括 法 定 盈 余 公 積 、 任 意 盈余 公 積 和 法 定 公 益 金 三 部 分 對 于 企
38、業(yè) 會 計 制 度 中 關 于 外 商 投 資 企 業(yè) 的 儲備 基 金 、 企 業(yè) 發(fā) 展 基 金 和 利 潤 歸 還 投 資 等 內 容 , 小企 業(yè) 中 不 存 在3、 “ 利 潤 分 配 ” 明 細 科 目 的 設 置 小 企 業(yè) “ 利 潤 分 配 ” 下 設 7個 明 細 科 目 。 即 其 他 轉 入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積 、 提 取 法 定 公 益 金 、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積 、 應 付 利 潤 , 轉 做 資 本 的 利 潤 和 未 分 配 利 潤 46 w 企 業(yè) 設 了 12個 明 細 科 目 , 包 括 外 商 投 資 企 業(yè)的 , 這 一 部
39、 分 在 小 企 業(yè) 中 不 存 在4、 由 于 小 企 業(yè) 不 對 外 籌 集 資 金 , 所 以 不 使 用“ 股 本 ” 科 目 , 只 設 “ 實 收 資 本 ” 科 目四 、 收 入 、 費 用 、 利 潤 要 素 的 主 要 差 異 1、 收 入 核 算 相 對 于 企 業(yè) 來 說 比 較 簡 單 , 只 規(guī)定 了 一 些 常 見 的 銷 售 業(yè) 務 的 核 算 。 如 分 期 收款 發(fā) 出 商 品 、 售 后 回 購 等 業(yè) 務 小 企 業(yè) 就 沒 有相 關 的 規(guī) 定 2、 對 于 提 供 勞 務 較 多 的 小 企 業(yè) , 可 以 增 設“ 勞 務 成 本 ” 科 目 , 核
40、 算 所 提 供 勞 務 的 成 本 47 w 如 :w 某 小 型 咨 詢 服 務 企 業(yè) 受 托 為 光 明 貿 易 公 司 進行 市 場 調 查 工 作 。 雙 方 簽 定 的 合 同 注 明 , 調查 期 為 5個 月 , 從 2003年 12月 1日 開 始 至 2004年 5月 1日 止 , 調 查 總 額 100000元 。 在 調 查 開始 和 結 束 使 分 兩 次 支 付 , 每 次 支 付 50000元 。整 個 調 查 工 作 需 要 安 排 支 出 60000元 。 截 止2003年 12月 25日 共 發(fā) 生 成 本 18000元 。 據 專 業(yè)人 士 估 計 ,
41、到 2003年 12月 31日 可 以 完 成 任 務的 20%w 會 計 分 錄 : 48 w ( 1) 收 到 預 付 費 時w 借 銀 行 存 款 50000w 貸 預 收 帳 款 50000w ( 2) 發(fā) 生 調 查 成 本w 借 勞 務 成 本 18000w 貸 銀 行 存 款 等 18000w ( 3) 年 底 確 認 收 入w 借 預 收 帳 款 20000w 貸 主 營 業(yè) 務 收 入 20000w 借 主 營 業(yè) 務 成 本 12000w 貸 勞 務 成 本 12000 49 3、 小 企 業(yè) 可 以 根 據 自 身 的 規(guī) 模 和 管 理 等 要 求 ,將 “ 生 產 成
42、 本 ” 、 “ 制 造 費 用 ” 科 目 合 并 為“ 生 產 費 用 ” 科 目 , 并 設 置 相 關 的 明 細 科 目4、 所 得 稅 的 核 算 方 法 小 企 業(yè) 只 采 用 應 付 稅 款 法 核 算如 :w 某 企 業(yè) 核 定 的 全 年 計 稅 工 資 總 額 為 100000元 ,1997年 實 際 發(fā) 放 的 工 資 為 120000元 。 該 企 業(yè)固 定 資 產 折 舊 采 用 直 線 法 , 本 年 折 舊 額 為50000元 , 按 照 稅 法 規(guī) 定 采 用 雙 倍 余 額 遞 減 法 ,本 年 折 舊 額 為 65000元 , 該 企 業(yè) 1997年 利
43、潤 表上 反 映 稅 前 會 計 利 潤 為 150000元 , 所 得 稅 率為 33% 50 w 如 :w 本 期 應 稅 所 得 =150000+( 120000-100000)w -( 65000-50000)w =155000元w 本 期 應 交 所 得 稅 =155000 33%=51150元w 借 所 得 稅 51150w 貸 應 交 稅 金 -應 交 所 得 稅 51150w 借 應 交 稅 金 -應 交 所 得 稅 51150w 貸 銀 行 存 款 51150w 51 五 、 財 務 會 計 報 告 的 主 要 差 異1、 財 務 會 計 報 告 構 成 小 企 業(yè) 年 度
44、財 務 報 告 主 要 是 資 產 負 債 表 、 利潤 表 , 除 此 之 外 還 應 提 供 會 計 報 表 附 注 的 內容 , 包 括 :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及 其 變 更 、 對 理 解 企 業(yè) 財 務狀 況 和 經 營 成 果 具 有 重 要 影 響 的 事 項 、 或 有事 項 、 與 主 要 投 資 者 往 來 等 對 于 現 金 流 量 表 小 企 業(yè) 可 以 根 據 需 要 編 制 。 屬 于 增 值 稅 一 般 納 稅 人 的 小 企 業(yè) 還 應 提 供 應交 增 值 稅 明 細 表 52 事業(yè)單位改制的有關問題一 、 事 業(yè) 單 位 改 制 的 方 法二 、 事
45、業(yè) 單 位 改 制 的 帳 務 銜 接 53 一 、 改 制 方 法 市 屬 事 業(yè) 單 位 改 制 的 操 作 程 序 一 般 分 為 以 下 五個 階 段 : 1、 前 期 準 備 階 段 ( 1) 擬 實 施 改 制 的 單 位 建 立 改 制 領 導 小 組 及工 作 班 子 ( 2) 制 訂 并 報 送 改 制 工 作 計 劃 ( 3) 召 開 改 制 動 員 會 議 , 做 好 單 位 干 部 、 職工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 學 習 相 關 文 件 , 統(tǒng) 一 思想 , 形 成 共 識 。 54 2、 資 產 評 估 階 段( 1) 清 產 核 資 改 制 單 位 在 市
46、 財 政 、 上 級 主 管 單 位 或 主 管 部門 的 指 導 下 開 展 清 產 核 資 , 搞 好 資 產 清 查 、產 權 界 定 和 產 權 登 記 工 作( 2) 資 產 評 估 由 單 位 向 市 財 政 部 門 申 請 資 產 評 估 立 項 后 ,委 托 具 有 資 質 的 中 介 機 構 進 行 資 產 評 估3、 方 案 制 定 階 段( 1) 制 定 改 制 實 施 方 案 , 其 內 容 應 包 括 : 55 改 制 方 式 凈 資 產 處 置 股 權 設 置 債 權 債 務 關 系 企 業(yè) 組 織 形 式 財 務 管 理 與 收 益 分 配 以 及 時 間 部 署
47、 改 制 后 的 發(fā) 展 設 想 配 套 改 革 措 施 等 方 面( 2) 改 制 方 案 在 廣 泛 征 求 干 部 職 工 意 見 的 基礎 上 , 提 交 職 工 代 表 大 會 或 職 工 大 會 審 議 并形 成 決 議 56 4、 方 案 實 施 階 段w ( 1) 單 位 向 主 管 部 門 報 送 改 制 方 案 , 并 由 主管 部 門 轉 報 市 事 業(yè) 單 位 改 革 指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2) 方 案 經 市 事 業(yè) 單 位 改 革 指 導 小 組 部 門 論證 審 定 后 , 由 改 制 單 位 按 批 復 要 求 進 一 步 完善 方 案 、 落 實 資
48、產 處 置 , 同 時 募 集 股 份 、 起草 完 善 章 程 , 為 組 建 新 企 業(yè) 做 好 相 關 籌 備 工作w ( 3) 向 工 商 登 記 機 關 申 請 企 業(yè) 名 稱 預 先 登 記5、 改 制 創(chuàng) 立 階 段w ( 1) 召 開 由 全 體 投 資 者 參 加 的 改 制 創(chuàng) 立 大 會 ,通 過 企 業(yè) 章 程 , 選 舉 產 生 法 人 治 理 結 構 ( 注 ) 57 ( 2) 依 法 辦 理 工 商 注 冊 登 記 和 事 業(yè) 單 位 注 銷 等相 關 法 律 手 續(xù)二 、 帳 務 處 理 ( 一 ) 清 產 核 資 諸 環(huán) 節(jié) 賬 務 處 理 事 業(yè) 單 位 企
49、 業(yè) 化 轉 制 前 應 當 進 行 清 產 核 資 ,即 在 財 政 部 門 和 主 管 部 門 的 監(jiān) 督 指 導 下 , 對其 所 擁 有 各 類 資 產 進 行 全 面 的 清 查 登 記 , 對各 項 負 債 和 凈 資 產 進 行 全 面 查 實 核 對 , 摸 清“ 家 底 ” 。 具 體 包 括 資 產 清 查 、 產 權 界 定 、價 值 重 估 、 資 金 核 實 等 幾 個 環(huán) 節(jié) , 現 分 述 如下 : 58 w 1、 資 產 清 查 的 賬 務 處 理 w 通 過 對 流 動 資 產 、 固 定 資 產 、 長 期 投 資 、無 形 資 產 的 清 查 , 盤 出
50、呆 壞 賬 、 盈 虧 、 毀 損 、待 報 廢 , 經 財 政 部 門 審 批 后 做 以 下 賬 務 處 理 : w ( 1) 流 動 資 產 盤 盈 , 沖 抵 事 業(yè) 支 出 w 借 : 流 動 資 產 類 科 目 w 貸 : 事 業(yè) 支 出 、 經 營 支 出 w 流 動 資 產 盤 虧 、 變 質 、 削 價 等 損 失 做 反 方向 會 計 分 錄 。 w ( 2) 固 定 資 產 盤 盈 , 按 重 置 完 全 成 本 增 加固 定 資 產 59 w 借 : 固 定 資 產 w 貸 : 固 定 基 金 w 固 定 資 產 盤 虧 、 報 廢 、 毀 損 做 反 方 向 會 計分
51、 錄 。 w 其 殘 值 變 價 收 入 、 保 險 公 司 理 賠 收 入 及 清理 費 用 通 過 “ 專 用 基 金 修 購 基 金 ” 科 目核 算 , 即 : 收 到 殘 值 收 入 時 w 借 : 現 金 、 銀 行 存 款 w 貸 : 專 用 基 金 修 購 基 金 w 支 付 清 理 費 用 時 做 反 方 向 會 計 分 錄 。 60 ( 3) 清 查 出 的 賬 外 投 資 w 借 : 長 期 投 資 w 貸 : 事 業(yè) 基 金 投 資 基 金 ( 4) 清 查 出 的 無 形 資 產 w 借 : 無 形 資 產 w 貸 : 事 業(yè) 基 金 一 般 基 金 2、 產 權 界
52、 定 的 賬 務 處 理 w 產 權 界 定 中 對 界 定 為 單 位 占 有 的 固 定 資 產核 增 固 定 基 金 w 借 : 固 定 資 產 w 貸 : 固 定 基 金 61 3、 主 要 固 定 資 產 價 值 重 估 的 賬 務 處 理 w 固 定 資 產 價 值 重 估 是 針 對 由 于 物 價 變 動 而造 成 的 賬 面 價 值 和 實 際 價 值 背 離 較 大 的 主 要固 定 資 產 采 用 國 家 規(guī) 定 的 方 法 進 行 估 價 , 估價 結 果 經 財 政 部 門 確 認 后 做 如 下 賬 務 處 理 : w 估 價 增 值 時 , 就 其 增 值 額 w
53、 借 : 固 定 資 產 w 貸 : 固 定 基 金 w 估 價 減 值 時 , 就 其 減 值 額 做 反 方 向 會 計 分錄 。 62 4、 資 金 核 實 環(huán) 節(jié) 的 賬 務 處 理 w 以 上 賬 務 處 理 結 束 后 , 應 將 收 入 類 與 支 出類 科 目 按 年 終 決 算 步 驟 程 序 相 抵 , 余 額 轉 為事 業(yè) 結 余 和 經 營 結 余 , 并 按 規(guī) 定 分 配 完 畢 。 ( 二 ) 結 束 舊 賬 的 賬 務 處 理 w 清 產 核 資 結 果 經 確 認 后 , 即 可 結 束 舊 賬 , 即 : w 借 : 負 債 類 、 權 益 類 科 目 w
54、貸 : 資 產 類 會 計 科 目w 將 報 表 上 所 有 資 產 、 負 債 及 凈 資 產 類 會 計 科目 結 清 為 0 63 ( 三 ) 建 立 新 賬 的 賬 務 處 理 w 根 據 事 業(yè) 單 位 會 計 規(guī) 則 對 清 算 的 要 求 ,資 產 扣 除 負 債 后 的 凈 資 產 轉 作 實 收 資 本 。 即 :w 借 : 資 產 類 科 目 w 貸 : 負 債 類 科 目 w 實 收 資 本 w 同 時 應 注 意 企 業(yè) 類 會 計 科 目 與 事 業(yè) 類 會 計科 目 的 銜 接 , 如 “ 材 料 ” 與 “ 原 材 料 ” “ 低值 易 耗 品 ” 、 “ 借 入 款 項 ” 與 “ 短 期 借款 ” “ 長 期 借 款 ” “ 其 他 應 付 款 ” 、 “ 應 繳預 算 款 ” “ 應 繳 財 政 專 戶 款 ” 與 “ 其 他 應 付款 ” 對 應 。 w 新 賬 建 立 后 , 執(zhí) 行 相 應 的 企 業(yè) 會 計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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