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起重機事故(二).doc
《汽車起重機事故(二).doc》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汽車起重機事故(二).doc(9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汽車起重機事故(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7年10月27日18時20分 鞍山市立山區(qū)運輸公司第五汽車隊(地址:鞍山市立山區(qū)工業(yè)街)出一臺半掛汽車,一臺解放牌五噸液壓汽車起重機去鞍鋼靈山鋼材庫為鞍山市內燃機廠往廠風鋼材庫拉運11噸鋼筋。用汽車起重機卸貨時天已漸黑,前二吊鋼筋,分別吊二捆、三捆,而且起重機運行也都正常。當?shù)醯谌鯐r,起重工卻給掛十捆,當起重臂吊的鋼筋離開半掛車車體后,其鋼筋成了弓形,鋼筋吊點雖然離地已三米多高,但兩端卻接近地面。由于作業(yè)現(xiàn)場地面橫七豎八鋼材堆放物較多,當起重臂回轉時,又使鋼筋的兩端插入鋼材垛夾空中。為使鋼筋吊卸到位,起重機司機操作進行變幅將起重臂伸長,導致起重機傾斜,使起重臂與所吊鋼筋下落,將站在起重臂端頭二米以外準備摘鉤的裝卸工張素華、朱愛蓮當場砸傷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操作。汽車起重機的名義起重重量,是指用基本臂處于最小額定幅度,用支腿進行起吊的額定總起重量。所以,解放牌五噸液壓汽車起重機的起重量五噸,僅限于基本臂處于最小額定幅度。而該起事故所吊十捆鋼筋,經檢斤核實,實際上重量為4.8噸。又因鋼筋一端插入鋼材垛夾空中,致使起重機起升時使鋼筋受阻而增加了附加載荷,在此狀態(tài)下,起重機司機違章操作,增大工作幅度致使對起重機傾覆邊的傾覆力矩大于穩(wěn)定力矩,而導致機體傾斜,起重臂與吊重下落將人砸傷死亡。 起重司機沒經安全技術培訓,屬無證駕駛違章操作;指吊工與裝卸工也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缺乏安全作業(yè)常識;作業(yè)現(xiàn)場無燈光照明,光線不足,致使受害者看不清險情,來不及躲閃。 該起重機未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 10.汽車起重機傾翻造成傷亡之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10月8日14時15分 上海市南匯縣六灶鄉(xiāng)磚橋村磚橋烘漆廠用二輛汽車從上鋼三廠成品碼頭拉回石缸二只。每只重約4.5噸,一車裝一只。由于該單位沒有汽車起重機不能吊卸石缸,便與南匯縣祝橋建筑分公司(地址:南匯縣祝橋鎮(zhèn)車站西首)聯(lián)系。當時該發(fā)公司8噸汽車起重機因當天無預約業(yè)務,故起重機司機已回家吃千飯還尚未上班,只有學開汽車起重機的大貨車司機周福祥一人在場,周考慮到與烘漆廠是業(yè)務老關系,周就同意開汽車起重機前往,解決困難。吊卸作業(yè)開始后,周將工人用鋼絲繩吊索綁好的石缸吊離汽車后,將起重臂向右轉向,發(fā)現(xiàn)上方有一根約五米高的電纜線,故周想將吊物升高到電纜線上方跨越,便繼續(xù)操作。當所吊石缸高度升到超過電纜線,再向右方轉向跨越電纜線時,造成起重機傾覆,使起重臂頂端跌落在另一輛待卸石缸貨車的左欄板上后,又繼續(xù)滑落,將來不及躲避的圍觀人員嵇喬平、張金昌砸傷。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因嵇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而張僅受輕傷。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6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無證操作。學習駕駛汽車起重機人員,在不掌握汽車起重機基本性能,不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下,違章操作,既沒觀察起重量顯示器核對實際起重量,又未看該起重機起重特性表核對當前工作幅度下對應的額定起重量,而盲目操作使其嚴重超載,致使對起重機傾覆邊的傾覆力矩大于穩(wěn)定力矩,導致起重機傾覆。 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規(guī)章制度貫徹不力,起吊作業(yè)時無人指揮,致使現(xiàn)場圍觀者沒能離開吊卸作業(yè)一危險區(qū)。 該起重機無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保護裝置,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又一原因。 11.汽車起重機傾翻造成傷亡之三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10月21日16時10分 鐵道部第二工程局電務工程處電化段機械隊,在京廣線小李莊火車站第15股道的信號樓南150米處,用8噸汽車起重機進行吊卸作業(yè)。其吊卸具體任務是,從火車皮上往下吊卸等經水泥桿。而在火車皮上綁掛鋼絲繩吊索,以及在地面卸繩摘鉤工作是由電化工段二隊職工承擔。其中二隊隊長鄒祖森等三人在地面卸繩摘鉤。從開始吊卸作業(yè),一鉤吊三根等經水泥桿已吊三次,沒有發(fā)生什么意外情況。當?shù)跸乱汇^時,同樣又捆綁三根,當剛吊出火車車箱時,由于起吊位置上部有新架設的接觸網導線,故起重臂仰角應加大,同時其臂也得伸長,在吊好等經水泥桿,起重臂向左轉過電化鋼支柱時,因未及時停止伸臂,結果造成起重機側向傾覆,又因鄒祖森躲讓不及被砸傷,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操作。吊卸作業(yè)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專業(yè)起重指揮人員,等經水泥桿重量不清,起重機又沒有起重量顯示器。駕駛員操作失誤,盲目增大工作幅度,致使對起重機傾覆邊的傾覆力矩大于穩(wěn)定力矩,導致起重機傾覆。 該起重機無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保護裝置,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又一原因 @y8701 12.汽車起重機傾翻造成傷亡之四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2年9月9日9時 樺南縣熱電廠(地址:佳木斯市樺南縣)東部火車專用線57號軌道上停一節(jié)火車皮,需要汽車起重機前去卸貨。據(jù)汽車起重機司機呂占昌介紹:該廠徐州產QY16型汽車起重機的起重部分運行正常,而只是行走部分出現(xiàn)故障,不能行駛。于是車隊長卜云波便安排推土機將汽車起重機拖運到作業(yè)現(xiàn)場。汽車起重機停放時,其車尾對著車箱,且將四個支腿穩(wěn)好,將13.57噸重的定子掛好鉤,便開始進行試吊,經試吊很正常,便繼續(xù)起吊。當定子被吊離開車箱,起重臂向右旋轉時,車隊長卜云波發(fā)現(xiàn)汽車起重機南側的兩個支腿起空,使起重機向右傾,便急喊“穩(wěn)住車”,話音剛落,司機呂占昌卻開門從駕駛室跳下,并往車底下鉆,想從起重機后一側四輪中間爬過去,結果由于起重機無人操縱,失去控制,致使起重機傾倒,將呂占昌砸在下面。經搶救將呂送往醫(yī)院已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汽車起重機司機違章超載起吊。事故發(fā)生時起重機工作幅度為5米,而在該幅度下允許起吊的最大起重量為9.5噸,實際吊13.57噸,超載4.07噸。 汽車起重機在試吊時,雖然沒有立即傾翻,但實際已處于臨界狀態(tài)。當起重臂向右旋轉發(fā)現(xiàn)另一側支腿起空時,起重司機未能及時采取相應減少工作幅度或緊急放起升鋼絲繩等應急措施,相反卻從駕駛室跳出,致使起重機失去控制,導致起重臂轉至與起重機下車縱向軸線相垂直,載重穩(wěn)定性最差位置時,因傾覆力矩大于穩(wěn)定力矩導致傾翻。該起重機無起重力矩限制器安全保護裝置,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又一原因。 13.載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一 事故發(fā)生時間:1989年10月24日14時50分 鐵道部鄭州鐵路局鄭州工程公司三段九隊承擔鄭州客車站高架候車六站臺鉆孔樁的施工任務。當六站臺21號鉆孔樁,樁位下鋼筋籠后,用汽車起重機將杉木桿從井孔內吊出,小頭落了地,大頭尚未落地的情況下,起重指揮人員離開指揮崗位,去做吊第二節(jié)鋼筋籠的準備工作。汽車起重機司機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擅自轉動起重臂落鉤,致使捆杉木桿的繩扣從吊鉤中脫出,造成杉木桿大頭墜落在六站臺上,將做焊接鋼筋準備工作的工人牛國慶、樊安義頭部砸傷。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牛國慶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樊安義經搶救脫離危險受了重傷。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吊鉤上雖然裝有防止索具意外脫落的吊鉤閉鎖裝置,但因該裝置上的彈簧片已損壞未修復,使其失去了防止索具脫出的閉鎖保險功能。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起重機司機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違章自行操作;工人不戴安全帽進入起重作業(yè)危險區(qū)無人制止,導致事故發(fā)生。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下圖: @y8801 14.載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二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1年3月15日22時15分 鐵道部第四工程局第四工程處(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張洼路)四隊六班,在京滬線徐州樞紐上行出發(fā)編組場909號道岔處,用黃河牌汽車起重機往50噸高邊鐵路車箱里吊裝鋼板樁。使用的吊具是鋼絲吊索,而現(xiàn)場的光線又較暗。吊裝作業(yè)開始后,起重指揮鄧興華坐在車皮頂?shù)哪隙诉M行指揮。范大友、楚金河等4人站在車箱內準備摘吊鉤,垛碼鋼板樁。地面上有專人綁鋼繩掛鉤。當?shù)谝汇^吊起三根總重2.8噸的鋼板樁時,因鋼絲繩吊索太長,吊裝高度不夠,又重新落地,將每端的鋼絲繩在鋼板樁上繞了兩圈,用鋼釬別好,再開始第二次起吊。當?shù)跹b高度已夠,鋼板樁懸在車皮上方時,發(fā)現(xiàn)其位置距車皮中心差2米左右不到位,于是大家推車皮使其到了位。這時,起重指揮鄧興華便指揮吊重下落,當落到車箱頂部時,在鋼板樁遠離吊裝指揮的另一端與車邦碰撞,致使鋼絲繩吊索瞬間松馳而脫鉤,鋼板樁墜落在車箱內,工人楚金河、范大友被砸傷,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因楚傷重搶救無效死亡,而范受了輕傷。 事故原因提要 安全管理不善,規(guī)章制度不落實。夜間要點裝車,作業(yè)現(xiàn)場照明光線不足。作業(yè)前安全技術義底不清,吊裝方案不落實,現(xiàn)場指揮混亂,職責不明。車皮長13米,而吊物鋼板樁長達12.5米,要求兩端對位應準確,卻只安排一人在車皮一端指揮落鉤,能看清近端卻看不清遠端,從而埋下事故隱患。 違章蠻干。用鋼絲繩吊索捆綁鋼板樁方法不當,固定不牢。人員違章站在車箱內,吊重下,冒險作業(yè),等待落鉤摘繩。因汽車起重機吊鉤上無防止索具意外脫落的閉鎖裝置,又因吊裝懸空的鋼板樁一端與車邦相撞,導致鋼繩瞬間松馳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吊重墜落傷人。 教訓 人不得站在吊重下,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識。由于裝車量較大,給的時間緊,又是高邊車,按安全規(guī)定,當?shù)踔卦谲囅鋬嚷浞€(wěn)后,人員方能進入車箱摘鉤,所以每吊一鉤,工人得爬上爬下,為圖方便,就違章一直站在車內,結果釀成大禍;起重作業(yè)應戴安全帽,是諸多安全規(guī)程所要求的基本內容之一,也是由于圖省事,沒有戴,結果吊重墜落卻因砸在頭上而造成傷亡。 15.載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三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2年11月25日13時30分 上海昌吉木器廠(地址:上海市嘉定縣安亭鎮(zhèn)昌吉路)買一批木材,用船運回堆放在安亭垃圾處理場碼頭。因碼頭上的龍門起重機已壞未修復不能使用,便從上海汽車廠借一臺汽車起重機到碼頭進行吊裝作業(yè)。為了配合汽車起重機吊裝作業(yè),廠里一共安排五名工人。其中李雪良和另一名工人被安排在車下,用鋼絲繩吊索捆綁木材掛鉤。已經吊了四根原木上車。在吊第五根,當起升離開地面3.5米左右,起重臂轉向時,李雪良跟著木頭向東走。結果捆綁原木的二根鋼絲繩吊索,其中一根卻從起重吊鉤中脫出。致使墜落的原木恰巧砸在未戴安全帽工人李雪良的頭部。經及時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4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xiàn)場照片見左圖?,F(xiàn)場吊裝原木組織不合理,缺乏專職指揮與掛鉤人員,而受害者卻是剛到廠上班五個月的新工人,沒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不懂起重安全作業(yè)常識,不戴安全帽,跟著吊重在下面走動,從而埋下了事故隱患。 捆綁原木方法不當,原木有大小頭,捆綁時未找好原木重心,致使一根鑼絲繩吊索承載,而另一根權起輔助作用,當起重臂回轉,受起升、回轉動負荷影響,使其從吊鉤中脫出導致原木墜落。 汽車起重機吊鉤無保險裝置即吊鉤上沒有避免索具意外脫鉤的閉鎖裝置,導致索具脫鉤吊重 墜落傷人。 @y9001 16.載荷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傷亡之四 事故發(fā)生時間:1993年2月16日13時40分 上虞市農墾建筑工程公司(地址:上虞開發(fā)區(qū))第七工程處在上海市環(huán)境保護設備儀器廠庫房進行拆房作業(yè)。為將倉庫鋼屋架吊到地面,便從上??h建筑工程公司(地址:上海市上??h莘莊莘米路81號)汽車隊阻用一臺汽車起重機來工地進行吊卸作業(yè)。吊鋼屋架具體施工方案是,一名工人先上到屋架上,用鋼絲繩吊索綁好屋架,再將鋼絲繩吊索兩端的索眼(圈套)掛入起重機吊鉤內。然后輕微起升吊鉤使鋼絲繩吊索拉緊。待工人用氣焊將屋架預埋件焊接連接處割斷后,再降落吊鉤將拉緊的鋼絲繩吊索松一下,待工人用撬棍撬,使屋架與預埋件脫開后,再用起重機將屋架吊卸到地面。起重司機所以要松一下吊屋架的鋼絲繩吊索,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工人因撬動,使屋架突然抬起沖撞傷人。當?shù)醯谖逯环课菁軙r,又遇到吊不起來的現(xiàn)象,即焊接處未完全切割開,或未撬脫開。于是起重司機把起重臂往下降一點想松一下鋼絲繩吊索,結果掛入吊鉤中鋼絲繩吊索的兩個索眼,其中一個從吊鉤中膳鴛鴦,導致屋架失去穩(wěn)定性,突然從南往北倒下。當時有人喊:“快跑開,屋架倒了”,工人祁漢富離屋架4米遠左右,當聽到喊聲就跑,結果被翻倒的屋架砸傷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3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機司機操作失誤。在松吊屋架的鋼絲繩吊索時過量,致使鋼絲繩吊索的一端索眼從吊鉤中脫出,導致屋架失去控制翻倒傷人。 汽車起重機吊鉤上,沒有避免索具意外脫鉤的閉鎖裝置。 第 9 頁 共 9 頁-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檔作品中含有的國旗、國徽等圖片,僅作為作品整體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設計者僅對作品中獨創(chuàng)性部分享有著作權。
- 關 鍵 詞:
- 汽車起重機 事故
裝配圖網所有資源均是用戶自行上傳分享,僅供網友學習交流,未經上傳用戶書面授權,請勿作他用。
鏈接地址:http://m.jqnhouse.com/p-6487851.html